beat365体育官网教職工考勤及請假、休假管理細則(試行)
點擊次數: 更新時間:2020-05-2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人事管理,規範我院教職工的考勤及請假、休假制度,維護學院正常工作秩序,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适用于學院各類教職工。
第二章 考勤管理規定
第三條 學院行政管理人員實行坐班制,應自覺遵守學校及學院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學院召開的各種會議、活動,均按照考勤對待。無故遲到、早退累計達到8次及以上,扣除當月月度績效。
第四條 學院教師應遵守學校及學院教學管理規定,按照教學安排準時到崗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發生教學事故後根據情況輕重,按照學校相關規定處置。教師應認真落實學生接待日制度,學院定期根據教師确定的接待學生時間組織抽查,記入考勤記錄。教師參加全院大會和學院組織的集中學習等活動的考勤情況,在學院年終分配中予以體現。
第三章 請假、休假管理規定
第五條 事假
一、教職工因本人或家庭特殊事情必須辦理請假的,填寫教職工請假申請表,若時間緊迫可口頭或電話請假并于事後補填教職工請假申請表,未經批準的按曠工處理。
二、教職工請假1天及以上3天以内的,行政人員由分管院領導批準後報黨政辦公室備案,教師由所在教研室批準後報黨政辦公室備案;請假3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學院分管領導審核後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研究;請假一周以上,二周以内的(請假時間超過一周的,包括雙休日在内),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研究後報學校人事部批準;超過二周的,學校人事部還報主管校領導批準。院領導的請假審批根據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三、一個月内請事假超過5天以上(不含5天)的,停發當月月度績效工資。連續事假15天及以上的,按月停發月度崗貼及月度績效。
四、因出國出境探親訪友的事假,從超假之日起報人事部停發其工資。超假2個月以内的,暫時保留公職,超假2個月以上的由學院報學校,解除聘用合同。
第六條 病假
一、學院教職工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需要治療或休養,請假2天以内的,經教研室或分管院領導同意後,向學院黨政辦公室提交請假申請表,特殊情況可口頭或電話請假并于事後補辦相關請假手續;請假3天及以上的需向學院黨政辦公室提交請假申請表、就診醫院的診斷和病休證明。病休證明須由校醫院或校醫院指定的醫院開具。非指定醫院開具的病休證明應由校醫院審核并加蓋校醫院公章方為有效。
二、連續病假15天及以上的,停發一個月崗位津貼及月度績效;連續病假超過兩個月,不足六個月的,按月停發月崗位津貼及月度績效;連續病假超過六個月的,根據市級以上醫院的病情診斷書,經學校醫院認定、校人事部核準後,可辦理勞保手續。勞保期待遇按武漢市和學校相關政策執行。
三、連續病休兩個月以上恢複工作時,經本人申請,校醫院證明,學院同意方可複工。複工後三個月内舊病複發,再次請病假長休的,複工前後病休時間一并計算。
第七條 婚假、産假
一、婚假、産假按國家和武大人字(2001)86号有關規定執行。
二、教職工因備孕、保胎等原因申請休假的,根據醫院出具的證明,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決定,原則上按病假處理。
第八條 探親假
探親假按武大人字(2001)86号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喪假
一、教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養父母、公婆、嶽父母去世,可給喪假3天,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辦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另計假期。祖父母喪葬時,職工要求請假,經單位領導批準,可作事假處理;但如職工的父母已死亡,其祖父母又是本人供養的,可酌情按直系親屬喪假處理。
二、符合探親條件的未婚教職工,在父母去世的當年未享受過探親待遇的,請假料理喪事時,可按探親待遇處理;符合4年一次探望父母的已婚教職工,其父母在這4年内的任何一年去世,教職工請假料理喪事時,也可按探親待遇處理,但均不再另給喪假。
三、在規定喪假期内(含路途假),工資待遇不變。
第四章 超假、曠工處理
第十條 學院教職工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視為曠工,準假期滿而未按時到崗(超假)視為曠工。
第十一條 學院教職工連續曠工在5個工作日内的,由學院領導對其約談;連續曠工在6-15個工作日的,對其進行全院通報批評;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由學院報學校,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二條 教職工無故曠工(或超假),從曠工(或超假)之日起停發工資。解除聘用合同的不發年終績效。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學院教職工在國家和學校規定的節假日依法享有休息的權利。節假日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學院可安排值班、加班和調休。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黨政辦公室負責解釋。原《beat365体育官网請假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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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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