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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網】姚彬彬 麻天祥:宗教象征視域的雲南佛迹文化

點擊次數:  更新時間:2013-11-21

編者按:2013年11月1日至3日,雲南省佛教協會與大理崇聖寺聯合舉辦2013崇聖論壇,全國著名佛教文化專家、大德高僧發表真知灼見,共論雲南佛教在中國國際文化戰略中的地位和作用。beat365体育官网教授麻天祥、BEAT365唯一官网中國傳統文化研究中心講師姚彬彬共同發表了題為《宗教象征視域的雲南佛迹文化》的主題演講,論文全文如下:

佛迹文化是印度早期佛教的一種紀念佛陀的表現方式,約肇始于紀元前後。由于在原始佛教中,信仰者受到佛陀禁忌偶像崇拜的訓誡,因此,在當時的佛教美術中,通常用菩提樹、台座、足迹、窣堵波、車輪、傘蓋等為文化符号來表達人們對佛陀的紀念和崇敬之情。約于2到4世紀間,以佛足迹為主的佛迹文化從這些符号形式中脫穎而出并流行開來,作為一種獨立的佛教信仰形式而确立。此後,佛迹文化在地域上,廣泛分布于中印度到東南印度和西北印度一帶,然後分别向斯裡蘭卡、東南亞以及中國、日本等地傳播,目前仍見于南傳佛教的傳播區域,成為佛教文化圈中的一種重要的曆史遺存。由于佛迹文化之形成在時段上甚早于佛像崇拜的出現,保留了佛教早期的文化特征,尤顯彌足珍貴。

據調查,在雲南省南傳佛教傳播區,目前共發現佛迹遺存28處,除了一處在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一處在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餘下的26處都集中在普洱市的景谷縣區域内。景谷是古代中國交通東南亞、南亞國家的重要通道要沖,擁有我國上座部佛教信仰的諸多文化遺存,其中佛迹文化的廣泛遺存馳名遐迩。景谷縣境内的26處佛迹分布在境内的威遠鎮吊鐘坡、訓崗、大寨,永平鎮雷光佛迹寺、遷崗、遷糯,勐班鄉富勐、勐良、永海,正興鎮勐乃仙人洞等處。26處佛迹各具特色,以之為主題的民間故事層出不窮,饒有興味。當地傣族文獻《佛祖遊曆記》中記述佛祖果大麻(即釋迦牟尼)60歲時向東雲遊世界,從斯裡蘭卡、泰國、緬甸進入中國來到雲南,講經說法,降伏惡魔,在經過的地方留下了數十處足迹手印。因此,這些佛迹被當地佛教信衆視為佛祖生前所遺留,傣語中稱之為“巴達”,譯為漢語即“佛迹”。

從宗教文化的角度上講,雲南上座部佛教中保留的佛迹文化,正與北傳佛教中廣泛的佛像崇拜、舍利崇拜等文化形式一樣,都是一種宗教神聖象征的表現。這從情感上講,是對神聖的終極關懷;從哲理上說,是對生成萬物的本體的邏輯推演和解析;從倫理學上看,是至善、盡美的典範。無論從哪個角度,都是以神聖為核心,“包含一種非解析性的經驗類型,一種既定的證據,一種情感的反應”,“是某種‘超離于所有創造物的神秘的東西’”,或稱之為“紐米諾斯”(Numinous)。然而,超越有限經驗、有限知識的無限畢竟存在于思想的彼岸,即我們的認知能力之外,它既不可見,亦不可說,要逼近和實現對它的認識和诠釋,必須借助某種符号,作為它的意義的象征,即借助現實的、經驗的事物,賦予超越的、非經驗性的神聖意義,或者說用現有的事物,參與事物背後或者說事物自身之外的真實。事實上,它們隻是作為具有象征意義的符号,做不可言說的言說——說不可見,說不可說,也就是用經驗的事物實現對非經驗的,或超驗的存在的操作。

廣泛地看,在世界各大宗教文化中,諸如佛教的舍利、基督教的十字架,到莊嚴的佛寺和靜穆的教堂;從弘法的僧人、傳教的教士,到石窟的佛像、教堂地下室内的告解所;從一個戒台、墓冢,到一杯紅酒、一塊面包,象征和象征物比比皆是。正如西蒙斯所說:“在真正的象征裡,即在我們可以稱之為‘象征’的東西中,無論清晰與否,直接與否,總是有無限的某種體現和揭示。‘無限’被混合于‘有限’,以有形的面目出現,好像是可以達到的”;“每一種體驗,都是借助有限的形式達到一種包容天地、貫通古今的無限所在。”于是象征便與宗教結下了不解之緣。就此而言,雲南傣族地區的佛迹文化也是這樣的一種象征表達。

象征,是一種群體約定俗成的思維方式和交流方式,傳統的意思是“形着于此,而義表于彼”。(南宋羅願:《爾雅翼》)形與義并無必然的邏輯關系,即以此具體的事物,體現别樣的特殊意義,或體現某種别樣特殊意義的事物。前者所指是動作(動詞),後者指的是行為的結果(名詞);所謂特殊,也就是非此具體事物本身,而是和此事物表象,甚至本質完全不同但卻相關的意指。傳統謂之“以物征事”,準确地說應當是“以形征義”。與象征對應的英文symbolize或symbolic,意思則是用符号表現的意義的真實。它突出的是,象征使用的事物隻是“符号”,而非本身。象征的特點是摒除事物的實在性,而以心意為旨歸。黑格爾也曾指出:“象征一般是直接呈現于感性觀照的一種現成的外在事物,對這種外在事物并不直接就它本身來看,而是就它所暗示的一種較廣泛較普遍的意義來看。”換句話說就是:象征,不是事實的真實,而是意義的真實。文學作品中亦多采用,是間接表述浪漫精神和終極追求的修辭方式,宗教的情結也就盡在其中了。榮格從心理學的角度指出:“象征是人的精神對應物”,同樣說明,象征摒棄客觀實在,追求意義真實的超越精神。在不可說,也不可比拟的無限的領域,隻有借助某種符号,“以形征義”,才能逼近意義的真實,直指人生的終極價值,并實現對超越追求的合理性過程的诠釋。雲南上座部佛教文化中“佛迹”的出現,也正是當地佛教信仰中對于“無限”的一種别樣訴求。

象征可以包含兩個方面:即同宗教的根本問題——“無限”、“有限”相對應的“形”和“義”。此“形”固然有限,彼“義”則在有限之外而為無限,二者原不相幹,卻被力圖把握無限的“合理性追求”緊密地聯系在一起,作為特殊的符号約定俗成為具有相關性的意義真實。就普遍的宗教文化而言,象征之“形”,大體可以分為三類:即語言模式、行為模式和器物模式。還有人物、圖像、經典等,與上述雖有區别,但皆可歸于前三類模式之中。

語言模式,包括文字。應當說,其本身就是符号,既可指稱有限之物,亦可作為無限的指代。因此,作為無限的象征,更具有相關性。如上帝(God)、佛(Buddha)、真如、道等,其義直指超越有限的存在,因此也可以說,“言”既是有限的“形”,又是無限的“義”。基督教哲學視語言為本體,所謂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The Word became flesh,也充分凸顯了語言的超驗性。所以,語言非純粹的“以形征義”之“形”。——我們看到,在雲南衆多的佛迹文化中,圍繞着這些印記,形成了多種多樣的口頭傳說,并頗具佛經中本生神話的風采,比如在景谷雷光佛迹寺,流傳的故事是這樣的:

佛祖釋迦牟尼來到永平那天,雷光山上彩雲呈現、祥光閃爍、孔雀飛舞、金雞啼鳴。佛祖站在雷光山頂睜開法眼望去,一馬平川的永平壩子盡收眼底,但見壩子内瘴氣彌漫、惡魔鬼怪四處遊蕩,萬頃良田荒蕪蕭條,人們居無定所,食不裹腹。慈悲的佛祖為普度衆生,便在一塊巨石上跺了一腳留下足迹,鎮住了作怪的妖精。又在另一塊巨石上猛擊一掌留下掌印,降住狂亂的魔鬼。再用松枝向壩子灑下5滴晶瑩剔透的甘露,分别化成壩子中的5條小河,松枝插在他的足迹旁,地上随之冒出一股清泉,佛祖用一隻螃蟹壓住了泉眼。從此,永平壩變得滋潤而富饒,随從佛祖來的孔雀和金雞為壩子銜來草藥和谷種,使壩子裡風調雨順、民衆安居樂業。佛祖插下的松枝繁殖成了遍布叢山峻嶺的思茅松。孔雀和金雞也分别在佛足迹旁烙下金身。

當然,就釋迦摩尼生前來過雲南這一說法,自然隻能視為當地的一種美好傳說,但這類口頭流傳的故事本身,體現了對美好和正義的向往與對邪惡勢力的憎惡,亦無不指向于“佛”這一佛教的根本神聖信仰,顯然也是一種語言模式的象征。

行為模式,集中表現為制度化儀式。與語言模式不同,儀式作為一種行為本非符号,但在宗教和宗教學的領域内,則是既定的,也是公認的符号而具有象征的特點。其指向同行為本身并不相幹。它的真實性不在于行為模式的形式和内容,而在于隐喻的意義,當然是規定性、約定俗成的意義。也就是說,儀式屬于規範化的行為模式,這種模式不具備行為(形)的真實,隻具有規範性的“義”的真實。因此可以說,任何儀式都是象征的符号,是溝通人、神的祭壇,是洞察幽微的玄妙之境,是實現自我超越的靈性的寄托;也是淨化自我,與神聖對話,并對之産生敬畏的莊嚴的途徑。總之一句話,是超越有限,通向無限,實現終極關懷的自我體驗,以及這種自我體驗的信息的傳遞。和其他模式相比,儀式更廣泛地體現了象征的特性,因此也就成為制度化宗教的要素。諸如祭祀天地的封禅、莊嚴的慶典,以及生、婚、喪、葬之禮,在人類社會生活中如影随形。至于基督宗教的禮拜、受洗、告解,佛教各式各樣的法事,伊斯蘭教的封齋與開齋,道教齋醮,以及猶太人逾越節的晚宴之類,都是制度化宗教特有的儀式,也是超越有限,實現終極追求的象征。

我們在景谷考察時,見到這些尊奉佛迹文化的衆多南傳佛教寺院中,經常舉行一種頗具民族特色的信仰儀式“叫魂”,顯然,這應該是佛教與當地傣族民間信仰的一種結合形态。——所謂叫魂,傣族先民以萬物有靈之觀念為信仰,認為衆多神靈可以降災禍給人類,也可以賜福給人類。為了避禍得福,就産生了“叫魂”的儀式。據調查,傣族有81種叫魂辦法,認為人身上有32個大魂,92個小魂,哪一個離開人體,人體相應的器官就會生病,此時就需要用81種叫魂方法中相應的一種方法“叫魂”。有人指出,在傣族僧侶所主持的叫魂儀式中“常念的是《三寶經》、《慈經》、《大吉祥經》,其實,這些經文的内容,與‘叫魂’毫無關系,而且佛教也是否認靈魂存在的。這裡隻不過表示祝福,滿足衆生祈求平安吉祥的心願”。顯然,“叫魂”這種儀式與佛迹文化在形式上的結合,也都是溝通人神、實現超越的象征性中介。

器物模式。任何器物都有“形”、有“義”。原本“形”的有限性決定了“義”的有限性。但是,器物一旦被視為象征的符号,其“義”便和“形”分離,擺脫了“形”的有限性,而無限延伸,升華為神聖。作為象征符号的器物模式,最早的便是圖騰。制度化宗教更是以器物為象征,作為對無限和終極的诠釋,并以之堅固信仰、凝聚信衆,于是有法器、偶像、聖物等,不一而足。小的如一枝細柳、一滴清水、一杯紅酒、一塊無酵面包、一條潔白的哈達;大的如肉身舍利、高聳的十字架、端莊的塑像……宗教領袖、往聖大德使用過的物品,同樣被頂禮膜拜,借以觸類合意,追尋自我和對有限的超越。可以這樣說,在制度化宗教的現實世界裡,任何器物都可以作為象征的符号。——在景谷縣,有一處訓崗“仙人卦”佛迹,當地人傳說是佛祖用手掌劈開岩石後,又接好半截岩石,岩石内有一隻手掌印和一隻腳印,岩石旁邊有佛祖所降伏的魔鬼“餓羅莩”的一對眼珠(石刻)。訓崗“仙人卦”佛迹在該地區可謂馳名遐迩,每年都有當地和附近的佛教信衆前來朝拜(見圖3)。由此現象可見,雲南佛迹文化的存在,也正是以一種象征器物的形式而被人敬拜。

“以形征義”之象征,雖然不一定是“形”的真實,但一旦約定俗成,“形”、“義”必具有相關性和相對的穩定性,從而保證了象征符号和符号象征的群體認同——無限與神聖。宗教的本質是對有限的超越,而超越有限,認知乃至把握無限,則是人性中固有的終極追求和終極關懷。它雖然不可說、不可見,但像有限一樣,也是存在,或者說是自在。佛說,唯有覺悟“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才能見性,才能得大自在。實際上就是說,不僅要得有限的自在,而且還要進一步擺脫有限自性的系縛,在廣闊無垠的大千世界,或者索性說超越時間和空間,得無限的自在,就是大自在。顯而易見,存在不止是人的感覺經驗之中的有限,而是遍在人的感知、知識,以及邏輯系統之外的無限。與有限的存在不同,這種超越性的存在,或者說自在,不是人的感覺經驗的對象,也不是現在的積累凝聚的知識的體現,當然更不是現有的邏輯推理的結論或終點。從這個意義上講,超越有限的,或者說終極的存在,雖不可見,卻是事實的存在。它既不能靠感覺經驗予以證實,也不能借邏輯推理證明其合理性,所以說不是經驗的或邏輯的存在。正因為如此,這種超驗的、超邏輯的存在,自然也就超越了現有的語言,而不可言說,隻有采用象征性的方法,表現其存在的真實性,即“事實的存在”。總之一句話,象征的指向是超越的、不可言說的“事實的存在”,而不是有限的、經驗的和邏輯的存在。

蒂利希曾在《象征與真實》中特别指出:象征的結構指向自身之外,不僅指向某種特定的,可以清晰辨别的事情,而且指向某種更博大的,不可用其他方式言說的真實。顯然,“佛迹”作為象征的符号,其自身的曆史真實性(比如究竟是何時出現,是否是佛陀本人所遺留之類)隻在其次,神聖的意義才是其參與的真實。正像基督教裡的十字架,它不是它的本身,而是在耶稣受難的背後隐藏的“神愛世人”、三位一體等多樣性的神聖意義;甚至像國旗,展現的是國家的尊嚴、民族的傳統等意義的真實。佛迹,無論是佛手印還是佛足迹,其“真實性”也在于此,其生成年代如何,在此意義上并不十分重要,都是佛門超越精神,特别是超越有限時空的實體象征。

任何制度化的宗教,為了弘揚和實現自身的超越追求,都要借助各種各樣的象征性符号,作不說之說、不見之見。佛教也不例外,雲南佛迹文化也是其超越追求的一種表現——也就是“覺”的象征。雖然,就史實來說,在佛迹文化最為發達的景谷,“思茅地區景谷縣的南傳佛教是從西雙版納傳入。南傳佛教傳入雲南的時間,應在元代,确切地說,為十三至十四世紀,而且,這僅僅是早期傳入,并沒有形成大的規模。直到十五世紀以後,南傳上座部佛教才大規模傳入雲南,并開始對傣族等邊疆民族的社會、政治、經濟和文化有了大的影響。”這樣來看,這些“佛迹”肯定不會是史實意義上的真實遺存,更應該是受東南亞南傳佛教的影響而逐漸形成的。不過,雲南佛迹文化的意義指向自然不隻是它的自身,實際上它構成了上座部佛教中連接、溝通,或者說融會貫通有限和無限、神聖和世俗的中介和神聖象征。

(稿件來源:鳳凰網 2013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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