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長墀教授在美國WCUPA做講座
點擊次數: 更新時間:2008-03-28
2008年3月26日郝長墀教授應邀在美國West Chester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做了“Love of Wisdom and Wisdom of Love: Two Perspectives”和“The Concept of Love in Early Chinese Philosophy”兩場講座。邀請單位是WCUPA的Philosophy Department, Ethnic Studies Program, History Department, Office of Sponsored Research.
在“Love of Wisdom and Wisdom of Love”講座中,郝長墀闡述了為什麼古希臘哲學和先秦哲學在根源性和根本問題上有着本質性的區分。古希臘哲學以人和自然世界的關系為對象,以“什麼是物”為根本問題,其主要目的是如何發現關于(自然)世界和世界之中的萬事萬物的根本真理。理性,是人區别于其它存在物的根本屬性。哲學作為“愛智慧”(love of wisdom)的學問隻不過是對于人是理性的動物的形而上學論斷自我反思的另外一種表述。而在先秦哲學中,哲學起源于曆史和社會關系:從堯、舜、禹、湯、文、武到春秋、戰國的曆史,所展示的是人如何從具體性的宗教道德存在(道家和墨家)逐步演變為道德性的存在(儒家和血親社會)和純粹的政治性的存在(韓非子、秦朝)。主要的哲學問題是“我們應該愛誰?”我應該愛自己呢(韓非子),還是愛父母兄弟(孔子、孟子、荀子),還是愛天下人(墨子),還是愛萬事萬物(老子、莊子)? 愛的問題或者如何愛的問題(wisdom of love)是先秦哲學的中心問題。
在 “The Concept of Love in Early Chinese Philosophy”講座中,郝長墀主要分析了先秦哲學中四種形式的愛:韓非子的自私之愛、儒家的親親之愛、墨家的兼愛、道家的無我之愛。韓非子把人看作是追求自我生存的孤立個體:在君臣關系和家庭關系上,人都是以自我的利益為根本目的。極端的個人主義是戰國後期和秦朝社會現實的反映:人完全抛棄了道德和宗教,成為一個政治性-算計性的存在物,純粹的欲望性存在。儒家認為,人從一開始就是家庭中的一員。人的天性就是愛自己的父母兄弟:這種建立在血緣關系上的愛比沒有血緣關系的君臣關系和夫妻關系要牢固的多。舜可以抛棄國家,但是不能沒有父母。儒家認為家庭是神聖的。愛有差等是基于血緣關系上的考慮。在愛的問題上,儒家思考的是“我們”的問題,而韓非子思考是“我個人”的問題。兩者都圍繞着“我”來思考問題。從愛的形式上,法家和儒家都屬于“自我之愛”的範疇。與他們相反的是墨家和道家。墨子認同韓非子和儒家的觀點,即人是自私的。那麼,我們如何才能有愛呢?墨子認為,愛他人是天意(天之法);人不可能自然而然愛他人。對于他人的愛是一種反自然傾向的愛,是一種義務和責任。墨家認為,根據天意,愛應該無差等,我愛他人的父母就如同我愛我自己的父母,我愛他人就如同我愛我自己一樣。從老莊的觀點來看,墨家的兼愛還不徹底:墨家和儒家法家一樣,把眼光死死盯在這個世界,這個生命。墨家所愛的仍然僅僅是人。以道觀之,物無貴賤;以物觀之,則自貴而賤他。人之大患是有我。隻有無我,才能實踐真正的愛:泛愛萬物。隻有同于道,人才能無往而不可,無為而無不為。無為不是說什麼都不做,而是指功成而不據為己有,因為從根本上看,一切歸功于道。非我能泛愛萬物,道愛萬物矣。同于道,才能無我;無我,才能真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