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張志偉教授做客“珞珈德國哲學講壇”第15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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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通訊員 劉浩)9月24日下午,中國人民大學哲學院教授、中華全國外國哲學史學會理事長張志偉做客“珞珈德國哲學講壇”,在BEAT365唯一官网振華樓B214報告廳講授了“從自由因、自因到自律——康德的形而上學革命”。講座由beat365体育官网外國哲學教研室王詠詩副教授主持,外國哲學教研室曾曉平教授、楊雲飛教授、美學教研室賀念副教授參與對談。校内外70餘位師生參加了本次講座。
講座伊始,張志偉教授概述了本次講座的主旨,即通過梳理“自由因”、“自因”、“自律”、“目的論”四個關鍵詞之間的關聯,展現康德的形而上學革命。講座第一部分,張志偉教授以“自由因”為題,闡述了形而上學在經曆基督教神學和近代科學的雙重“洗禮”後遭遇的危機。基督教神學将古希臘哲學中内在于自然的超越性改造為絕對的超越性,上帝由此成為了形而上學意義上的“自由因”,即自身不再有原因的終極原因或第一因。然而,在自然科學興起的時代,這一違背因果律的“自由因”受到了挑戰,因為其合法性依賴于上帝的絕對超越性——若上帝的超越性受到質疑,則形而上學自由因失去其合法性。
講座第二部分,張志偉教授以“自因”為題,分析了斯賓諾莎和康德對“自由因”的不同改造進路。與正統基督教神學強調“自由因”的超越性不同,斯賓諾莎将上帝-實體界定為“自因”,其重心在于它是宇宙的内因。但張教授援引北京大學吳增定教授的研究,認為斯賓諾莎的“自因”概念仍然違背了因果性法則,因而仍不是對“自由因”概念的成功改造。發轫于沃爾夫的德國形而上學學科試圖在自然科學背景下調和哲學與神學,卻未能克服哲學的如下危機:首先,為古代知識奠基的古代哲學已經過時;其次,笛卡爾開創的主體性原則遺留了二元論;最後,休谟的懷疑論給獨斷論造成了不可回避的挑戰。康德的形而上學革命正是接續德國的形而上學傳統,并聚焦于重新反思因果性疑難。他在《純粹理性批判》中提出的第三組二律背反既充分說明了“自由因”與因果性之間的張力,也揭示了解決這一張力的途徑——即區分顯象和物自身,以物自身為顯象的“自由因”。就理性的理論運用而言,物自身雖然是不可知的,但“自由因”卻可以通過“先驗的自由”這一理念被思維。
更進一步,從理性在實踐事務上表現出來的“應當”來看,雖然作為結果的行為一旦出現便落入顯象範圍,服從自然因果性,但作為原因的“應當”卻是源始的自由因,是不被外在于理性的他物所決定的原因——由此便有了以自由的先驗理念為基礎的自由的實踐概念。在實踐中,理性存在者的目的和動機可以純粹出于理性而不受自然法則的限制,因而實踐中的“應當”既是“自由因”也是“自因”,它體現的是我的意志與我的行為之間自身的因果關系。因此,自由因或自因唯有對于實踐理性來說才有其可能性,這種唯因實踐理性才得以可能的自由因和自因,構成了康德實踐哲學中的“自律”概念。
講座第三部分,張志偉教授進一步聚焦于“自律”這一關鍵詞,讨論了康德的“自律”概念本身所遺留的困難——自由法則與自然法則在行動層面的可能沖突。張教授認為,這一沖突的根源在于康德對本體和現象的區分。在康德看來,本體的确是思想的對象,但卻不是認識的對象,在認識領域隻是一個消極意義上的“界限概念”,标志着人類認識的界限,防止我們把一切現象視為一切;其積極意義僅在于實踐理性的領域,即積極地标示出自律的意志所具有的本體地位。這一區分在康德的理論體系内盡管是自洽的,但本體與現象不僅分屬不同領域,且各自服從不同的法則,其後果是自律隻是在實踐理性的範圍内有效,從而作為“内因”的“自因”(本體)與由此引發的行為(現象)無法構成一個有效的因果關系。因而,理論理性與實踐理性仍然可能無法在行動層面達成統一。
講座第四部分,張志偉教授闡發了康德為溝通理論和實踐、自然和自由而引入的“目的論”觀念及其哲學史意義。若缺乏目的論觀念,康德的哲學體系面臨兩個重要難題:一是現象界的一切事物都處在無窮的因果系列中,現象的統一性因而永遠無法完成;二是作為自由的因果性的“自由因”不能成為處于自然法則支配下的行動的真正原因,因而人類理性便不可能集自然因果性與自由因果性于一身。康德認為,“有機體”為自然的目的而非實踐的目的這一目的概念提供了客觀實在性,從而使我們能夠把由自然的機械因果律統治的自然“看作”一個合目的性的統一整體,并且其最高目的即在于“人的文化”——這個最高目的又隻能以無條件的超感性的東西,即人類理性中的德性為“創造的終極目的”。通過引入目的論,世界便呈現為這樣一個合目的性整體:在其中,一個遵從道德法則做出的道德行為在服從自然法則的自然界中仍然是可以實現的。
張志偉教授認為,在《判斷力批判》引入目的論觀念後,康德哲學的面貌發生了一定程度上的轉變,從一種人類獨立于自然的人類視角中的對理性形式的靜态分析,進展到了人類作為自然的内在目的這一超人類視角中對世界的動态分析——其中由知性引入的自然的合規律性對應于自然世界;由判斷力所引入的自然的合目的性對應于文化世界;由理性所引入的創造的終極目的對應于道德世界。盡管康德堅持隻将目的論視作範導性的先驗原理,但目的論可以被看作對“自因”和“自律”最合理的解釋。從傳統形而上學的角度看,要貫徹這一解釋,康德需要找到體系的“第一原理”,需要将“純粹理性的體系”上升為超人類的純粹理性,需要說明人的文化和德性如何構成了宇宙一以貫之的内在目的——這些任務最終由黑格爾的絕對精神體系完成。因此,沒有對“自由因”和“自因”的“自律”改造,以及對“自律”的目的論解釋,也就無法誕生黑格爾哲學。康德的思想在形而上學史上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讨論環節,曾曉平教授、楊雲飛教授、賀念副教授都表達了對張志偉教授清晰的思想線索、深刻的曆史意識的敬意。就曾曉平教授提出的“自由因和自因的根基在于無限理性的超越者,自律的根基在于有限理性的人類,而人類是否有能力承擔其原屬于超越者的自由因果性?”、楊雲飛教授提出的“從目的論角度重構康德哲學體系能夠保留人相對于機械自然的優越性,但根據‘如無必要勿增實體’的原則,目的論是辯護負擔過重?”、賀念副教授提出的“‘品性’概念是否構成了克服自然與自由二分的更優解?”、“席勒使審美構成自然和自由之外的第三個領域的嘗試是否可行?”,以及在場師生提出的“《純粹理性批判》中的‘建築術’思想是否已經體現出康德的目的論構想?”,“自然與自由是兩個世界還是兩個視角,如果是兩個視角,視角區分的标準是什麼?”等問題,張志偉教授與在場師生進行了深入交流。
講座結束之際,王詠詩副教授對張志偉教授持續近三個小時的精彩講座表示衷心感謝,整場講座在熱烈的掌聲中落下帷幕。
(編輯:鄧莉萍 審稿: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