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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巍教授在線講演“相似、類比與行動:早期中國思想中的‘類’”

點擊次數:  更新時間:2024-12-29

本網訊(通訊員 魯彥君)12月27日晚,應我院科學技術哲學教研室陳波教授的邀請,中國哲學教研室李巍教授擔綱主講,帶來了題為“相似、類比與行動:早期中國思想中的‘類’”的講座。此次講座是邏輯與哲學系列講座第89講,由陳波教授擔任主持人,同時邀請了南開大學哲學院的翟錦程教授作為評議人。據統計,本次線上講座共吸引了來自國内外的630人次聽衆積極參與。

beat365体育官网陳波教授主持

李巍教授主講“相似、類比與行動:早期中國思想中的‘類’”

類概念的确立被視為中國古代邏輯意識覺醒的重要标志,李巍對比西方傳統邏輯的種屬概念和中國傳統思想中的類概念,輔以AI建模的預處理技術,主張類在中國思想中不是作為對象概念的邏輯種屬,而是作為關系概念的特征相似。

考慮到當下中國邏輯研究比附西方的傾向,李巍首先考察了類概念在西方邏輯框架下的解讀。亞裡士多德以來的西方哲學家為種屬概念賦予了确定性和抽象性,但縱觀中國哲學文獻論述,“類”和“似”高度關聯,顯得不夠抽象和确定。在這種對比下,類概念似乎需要一種合理性辯護,但李巍否認這種辯護的必要性,因為辯護本身默認了種屬概念是典範的、标準的,而類概念是非典範的、非标準的。

李巍進一步對種屬概念和類概念分别做出細緻分辨。在亞裡士多德邏輯中,種屬來自劃分,因此種屬理論也被描述為劃分的理論,并服務于定義式的謂述,可以說種屬理論是基于分類來謂述事物本質(精确地是什麼)的理論。但在中國古代,代表相似關系的類并非來自種屬劃分,而是來自特征揀選;其功用也不是下定義和做謂述,而是跨場合類比,目标是以類比确保跨場合的行動的一緻性。因此對中國古人來說,類概念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指導行動方面。尤其是借助“齊物智算·中國哲學深度學習模型群”,可以更加直觀地把握到類概念和行動概念而非謂述概念高度關聯。

為支持上述觀點,李巍給出了三個典型的類比案例:(1)魯班反對殺⼈,卻又為楚國制造戰争器械,這被墨子評價為“義不殺少而殺衆,不可謂知類”;(2)有人不遠千裡去醫治彎曲的手指,卻對“心”或道德禀賦的缺陷不以為然,這被孟子評價為“不知類”;(3)在商業活動中使用尺子和稱作為衡量标準,卻在治理實踐中舍棄法度,這被戰國的法術之士評價為“不知類”。三個例子中涉及的行動類比分别是:(1)在某⼀場合拒絕殺戮(不殺少數⼈),也應類比于在另一場合拒絕殺戮(不殺多數⼈);(2)在某⼀場合完善自身(矯正生理缺陷),也應類比于在另一場合完善自身(矯正道德缺陷);(3)在某一場合遵循标準(交易中使用量具),也應類比于在另⼀場合遵循标準(治理中使用法度)。

接下來,李巍回顧了孟子、墨家和荀子關于類的理解。孟子将類理解為相似,“相似”之意的最好诠釋見于“理義之悅我心猶刍豢之悅我口”,其中“猶”被理解為一個高階謂詞,其論元是關系而非事物。孟子所讨論的相似有明确意指,即人與人相似的心,例如他提到齊王應“舉斯心加諸彼”,從齊王與牛的不忍關系推及齊王與百姓的不忍關系,所借助的類比擴展是相似關系的跨場合推廣,“推”之一字含有動作隐喻。

上述類比擴展通常稱為“推類”,墨家就其曾提出一個問題:從一事物被稱為“四足”的,到另一物被稱為“四足”的,是不是名實關系的跨場合推廣?如果是,則會導緻推類不受限制,以至于“萬物俱為麋”。為解決這一問題,墨家提出“止類以行”,其中的“類”為種類義,而非作為相似的類。換言之,基于相似關系的跨場合推廣時需要加以關系項屬于同類的限制。一緻性限定豐富了類概念涵義。

荀子在“推而共之,共則有共,至于無共然後止……推而别之,别則有别,至于無别然後止”這段話中同樣使用了動作隐喻意義上的“推”,将名實關系從一種場合推到另一種場合。綜上,中國古代關于類概念的理解包含兩個方面:其一是相似,即跨場合的相似關系;其二是一緻,即跨場合的關系項在種類上一緻。由此類概念才能真正在行動中起作用,這也契合了古人對于如何将一個場合中的好事推廣到另一個場合中的行動上的關切,以實現應變。

在講座最後,李巍以類研究為基點再次思考了中國哲學和中國邏輯的發展路徑。雖然按上所述,類作為尋找、理解中國邏輯的錨點與邏輯關聯不大,但這并非意味“找邏輯”沒有價值,而是我們應該重新審視中國邏輯的合法性問題。他認為其與中國哲學的合法性相類似,如果将中國哲學視為以哲學的方式研究中國思想而非中國思想中的哲學,那麼中國哲學的合法性就是一個“僞問題”。同樣的,所謂的中國邏輯也不是在中國思想中尋找亞裡士多德式的邏輯,而是以邏輯的方式研究中國思想。

翟錦程教授評議

在評議環節,翟錦程總結了李巍講座的三個特點與貢獻:(1)從思想史角度探讨中國古代類概念的問題,超越了具體學科的局限;(2)立足于人的行動,從中西比較的角度探讨,有助于理解中國思想史中的類概念;(3)利用AI技術,對中國思想中的核心概念做了直觀刻畫,為今後的研究提供了可借鑒的新方法,也為研究思想史、中國哲學史和中國邏輯史帶來了新的啟發。

翟錦程也進一步引申了幾個觀點:首先,邏輯通常被視為哲學的論證工具,例如西方傳統哲學以西方傳統邏輯為基礎和論證工具,現代哲學以現代邏輯為基礎和論證工具,但是中國邏輯與中國哲學之間似乎沒有此種關系,而由于中國傳統哲學并沒有中斷,因此假設存在中國邏輯,也應該是沒有中斷的、用以支撐中國傳統哲學的邏輯。中國近代部分學者提出,與中國哲學相關的邏輯分别是先秦以本土邏輯為主的發展時期,漢至明代以印度因明為主的發展時期和明末至民初以西方傳統邏輯為主的發展時期,這樣的觀點實際是不能成立的。其次,名辯學是近代以來借助西方邏輯體系人為構造的産物,構建真正的中國邏輯仍需要我們回到傳統中發掘,超越以西釋中的傳統研究路徑。最後,他表示與講演者在類概念的不确定性上持相反觀點,認為中國思想中的類概念是确定的。

李巍表示以西釋中的問題在中國邏輯中确實非常突出,但是對于以西釋中是造成中國哲學研究産生問題的根源這一傳統認知,他認為這是倒果為因,問題的本質在于由于我們喪失了對傳統典籍的理解力,才不得不采取“以西釋中”的方式。所以關鍵還是回到文本,目前的人工智能也是可推進研究的工具。另外他澄清類概念的不确定性是相對于亞裡士多德邏輯而言的,就其本身來說是确定的。

謝凱博就“廣義上的跨場合類推在中國古代是否作為一種有效推理,還是僅作為一種說服方式加以使用”進行提問。對于這個問題,李巍認為即使古人在使用這套“話術”時是自覺的,他們所考慮的也是說服力而非推理有效性,此時說理關注的不是句子和句子的關系,而是人與人的關系;但還可能存在一種情況,即古人的說理是無意為之的,那麼就需要對這種非自覺狀态下或類比認知層面的論證加以研究。

陳波在最後總結道,邏輯是一個不斷生長變化的概念,無論是以西釋中還是以中釋中,都有其合理性。前者的合理性在于任何人的認知都是以熟悉之物作為出發點,因此早期中國邏輯研究者從接受的西方邏輯出發是可理解的,此外人類思維具有共同性,因此中國文化中也有接近或類似于西方文化的内容;後者的合理性在于中國思想有其特殊性,不能完全套用西方文化框架,要通過對古代典籍的研究加以挖掘。把“以西釋中”和“以中釋中”完全對立起來、用一個去否定另一個都值得商榷,最好采用“中西互釋”的路徑。

講座互動

(編輯:鄧莉萍 審稿: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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