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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斯-彼得·格羅申斯教授線下講演“人類自然和文化多元性:文化多元性有共同的人類學基礎嗎?”

點擊次數:  更新時間:2025-03-28

本網訊(通訊員 魯彥君) 3月25日上午,應beat365体育官网陳波教授邀請,德國明斯特大學神學教授、國際科學哲學院(AIPS)正式院士、歐洲宗教科學院前任主席和現任副主席漢斯-彼得·格羅申斯做題為“人類自然和文化多元性:文化多元性有共同的人類學基礎嗎?”的講座。講座由beat365体育官网陳波教授主持,BEAT365唯一官网哲學院郝長墀教授評議。

beat365体育官网陳波教授主持

漢斯-彼得·格羅斯漢斯教授主講

格羅申斯以全球化移民活動下跨文化的社會共存問題切入,圍繞“宗教多元性是否具有共同的人類學基礎”這一核心問題展開讨論,通過分析宗教多元性理論的曆史演變和社會現實,提出需結合“主題性思維(topical thinking)”重構宗教多元性的理解框架。最後,通過德國哲學家施萊爾馬赫的宗教人類學理論,論證宗教多元性根植于人類本性的内在特征,即宗教作為個體感知宇宙的獨特經驗,必然在表達與實踐中呈現多元性。

講座伊始,格羅申斯梳理了“文化”的四種定義:個人實踐的文化(如農業、語言修養)、個人擁有的文化(如藝術家的技藝)、個人生活于其中的文化(如宗教、科學)以及被創造和推廣的文化(如文學、音樂),并明确将第三種定義下的狹義文化作為讨論宗教多元性議題的基礎。

格羅申斯指出,宗教是人類共識的一部分,正如羅伯特·貝拉将宗教分析為人類進化史的一部分,自軸心時代以來,宗教通過儀式與信仰凝聚家庭、群體和社會,促成了基督教、佛教等“世界宗教”的建立和帝國秩序的形成。但宗教對于一個社會或國家的身份認同與社會凝聚力越重要,它們就越深地滲透到與其他社會群體的所有接觸之中——無論這些接觸是友好和平的還是敵對侵略性的。而現代社會中的移民與信息流動使歐洲城市更加突出地呈現了多元宗教共存。

基于此,格羅申斯重新審視了傳統宗教多元論。一般來說,宗教多元論是一種将一個社會(或全球)的宗教多元性及其相互作用概念化的理論,其既可以從社會中所有特定宗教的外部觀點出發,也可以從特定宗教内部的各種觀點出發。必須在每一種宗教内部或多或少地界定如何理解其他宗教及其信徒。在神學中,宗教多元性在神學倫理學和教義神學兩個視域中體現。在神學倫理學中,讨論的問題涉及宗教與政治的關系或宗教與公法的關系,也涉及宗教組織與國家的關系,宗教組織彼此之間的關系,或者宗教與公共空間之間的關系。具體的概念(如宗教自由、世俗化、國家的宗教中立或宗教組織的自治)在所有這些關系中都具有中心作用,并給予導向,其核心在于自由。

在第二個視域中,阿蘭·雷斯1983年提出的排他主義-包容主義-多元主義模型是理解和定義宗教多元性的典範,在此基礎上也誕生了許多變體,然而,此類包含普遍化傾向的模型難以解釋全球化下宗教之間的複雜互動,因此有必要發展新的理論和方法。超越三分模式的一種路徑是放棄發展一種全球宗教神學的單一模式的嘗試,通過實踐“一種具有視角和視野的主題性思維”,從具體社會語境出發,分析宗教群體如何通過神學策略應對多元化。

鑒于宗教是由人實踐的,格羅斯漢斯由此轉向本次講演主題——人性和宗教多元性的關系,并借助施萊爾馬赫的宗教人類學來提供一種人類學視角下的宗教多樣性分析。施萊爾馬赫認為,那些把宗教排除在自己生活之外的受教育者在對世界和自己的認識上存在自我局限,與這些蔑視宗教者的意見相反,宗教是人類本質的一部分。而揭示宗教的本質意味着在宗教多元性中展開,大多數宗教“建立在宗教的本質上”。施萊爾馬赫将宗教定義為“感知和感覺”,并進一步将之定義為人的一種獨立的官能。

施萊爾馬赫基于萊布尼茨的一元論模型來解釋宗教多元性的生成邏輯:每個人對宇宙的感知不同,因此宗教全然是個人(但非私有)的東西,宗教整體也隻能通過無限多樣的形式呈現。當某種個體性宇宙觀憑自由意志被确立為整個宗教的核心,宗教内所有元素都與此核心相聯結時,便誕生了特定的曆史宗教。宗教内部共同體的形成及宗教本身的創生,亦可溯源于宗教情感的交流需求,個體需通過符号(儀式、神話等)将體驗外化,形成“可見的教會”,宗教作為人最内在的維度,必然外化為公共性的共同體形态。

對宗教情感的分析表明,人們在宗教中依賴于喚起宗教情感的對象——宇宙和其中的世界精神。然而,在宗教中,人不僅是由他人決定的,而且是完全由自己決定的。因為施萊爾馬赫把感情特别理解為宗教中的“自我活動”。它們不僅是個體的、由個體自我産生的(雖然是由外部引起的),而且在賦予人普遍性的意義上也是自我行為的。人類心中對宗教的自我體驗及其所有豐富的感情,是宗教人士在所有宗教多元性中的共同參照點。這為有意義的宗教間理解提供了基礎。

格羅申斯最後總結道,盡管其本質主義傾向導緻忽視了社會權力對宗教形态的塑造,但施萊爾馬赫以一種高度建設性的方式,将人的本性與宗教主題結合起來,并且恰當地展示了主題性思維的優勢。

郝長墀教授評議

在評議環節,郝長墀總結了講座内容并充分肯定了講演内容的豐富性,并提出兩個問題:(1)什麼使一種信仰成為宗教?施萊爾馬赫将宗教本質歸結為個體與宇宙相互作用的瞬間體驗,認為這種不可言說的神聖感受根植于人性。但其理論存在三重困境:首先短暫體驗需通過符号重構會陷入解釋學循環,其次強調人性自發的宗教性可能使神聖淪為需求投射的偶像,最後從佛教的角度來看,佛性、宗教性并沒有人類學基礎,正是佛性自身使人類或蚊子具有佛性。這不由使人追問:若真理僅存于個體體驗,那麼該如何解釋建制宗教的曆史權威?(2)如何基于施萊爾馬赫的理論對曆史宗教的形成給出合理說明?施萊爾馬赫将宗教本質歸結為個體與宇宙的“神秘性合一”,認為宗教體驗具有絕對個體性,但這不僅會滑向相對主義,而且個體一旦想要向他者表達或再現個人的感受和體驗,個體體驗就面臨被中介化、外在化以至于與神秘般的體驗相疏離的風險;另外,将曆史宗教歸因于創始人核心信仰的自由選擇與道教、佛教等宗教的創立曆史也是不一緻的。

格羅申斯表示其中一些問題的答案之于他是無法給出的,需要強調的是,施萊爾馬赫提供的不是一種關于宗教的曆史解釋,其目的在于恢複人們對舒适生活之外的本質的關注,重點在于通過随機被宇宙觸及而獲得對于整體的感受,盡管每個人關于這種體驗的描述不盡相同,甚至許多人都不曾有過這樣的宗教體驗。

陳波就“來自其他文化、宗教的移民在保持原有生活方式的情況下如何融入當下生活環境”進行了提問。格羅申斯結合德國現狀簡要分析了這一問題,表示其思考重點不在于強調差異或趨同,而在于探索多元文化共存的溝通可能性基礎,即我們必須追問:應在哪些層面建立對話基礎?又應在哪些層面保持其原生狀态的不可通約性?還有幾位學生提出問題,格羅申斯做了簡要回答。

(編輯:鄧莉萍 審稿: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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