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論壇——李義天論現代美德倫理學的行動理論
點擊次數: 更新時間:2021-04-02
本網訊(通訊員:胡楷昀)2021年3月30日上午,由BEAT365唯一官网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院主辦、beat365体育官网承辦的BEAT365唯一官网長江論壇第一百三十一講在我院B214報告廳成功召開。本次論壇中,清華大學長聘教授李義天以“現代美德倫理學的行動理論:誤解與回應”為題進行了學術報告。論壇由beat365体育官网院長李佃來教授主持,beat365体育官网陳江進教授、葛四友教授、李勇教授出席了本次論壇并就報告内容進行了評議。
在本次報告中,李義天教授介紹了現代美德倫理學概貌及其發展過程,并以羅莎琳德.赫斯特豪斯在《美德倫理學》中的相關論述為基礎,着重介紹了美德倫理學在行動理論方面受到的誤解以及可能的回應。
李義天教授首先對“現代美德倫理學”的研究對象進行了劃分,明确了本次報告所讨論的對象是現代美德倫理學,即由當代倫理學者明确提出,以美德作為其研究對象及理論基礎的現代倫理學說,而不是經由後世哲學家歸納總結而産生的、以亞裡士多德為代表的“美德倫理學觀點”或其它與美德相關的理論學說。進而,在這樣的區分下,李義天教授介紹了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現代美德倫理學由“通過亞裡士多德批判規則倫理學”到“美德倫理學的古今之争開始出現”再到“以非亞裡士多德主義的方式展開讨論”的三個發展階段,并對每個階段的代表性哲學家以及其著作和主要觀點進行了簡要介紹。
接着,李義天教授給出了關于現代美德倫理學的六種誤解,并介紹了赫斯特豪斯關于這些誤解的處理與回應。這些誤解包括:第一、認為美德倫理學忽視行為問題,沒有對行為規則進行考察。對此,赫斯特豪斯的回應是:這種誤解來自于對美德倫理學理論的不當描述,美德倫理學可以以與功利主義和義務論相似的形式進行表述,此時就可以看到其作為一種從行為者出發的倫理體系,仍然可以對行為規則進行考察;第二、“一個行為是正确的,當且僅當它是美德者一般會采取的”這種表述被認為語焉不詳且會陷入循環論證。赫斯特豪斯的回應是:無論哪種規範倫理學體系都需要對其理論進行進一步解釋,語焉不詳不足以構成對美德倫理學的攻擊,況且,美德倫理學家可以通過“美德清單”的方式避免以美德者定義美德,從而避免循環。第三、“美德者即踐行某些特定品質特征的人”這種表述被認為太過寬泛,會陷入相對主義。赫斯特豪斯的回應是:其它規範倫理學理論同樣面臨相對主義的威脅,陷入相對主義的可能性不足以構成拒絕美德倫理學的理由;第四、美德的獲取需要成熟健全的心智,出于美德的行為對行為者要求較高,從而會排斥那些缺乏美德的主體,實踐推動力較弱。郝斯特豪斯的回應是:美德的需要習得的過程,即使行為者暫時缺乏美德,但可以通過效仿美德者的行為或遵從美德教化者的指導來進行實踐并逐漸獲取美德、最終成為美德者;第五、美德倫理學給出的行為标準被認為具有強烈主觀色彩的評價性特征。郝斯特豪斯的回應是:所有規範倫理學都需要引入某些包含主體意見的評價,這并非美德倫理學所單獨面臨的挑戰,因此不應該成為斥拒美德倫理學而選擇其它倫理學理論的理由;第六、美德倫理學被認為拒絕“法典化”,不能被普遍化、規則化,因而更難給予行為決策以指導。郝斯特豪斯的回應是:美德有其對應的“美德規則”,實質上保留了規則和律令,隻是相較于其它規範倫理學而言,更依賴于行為者對于美德規則内涵的理解和體悟。而對于美德的優先級予以法典化的排序同樣不必要,正如規則倫理學在對規則優先序列進行排序後仍會在實踐事例中遇到行為決策困難一樣,真正重要的是行為者對美德的培養而非法典式的規定。
最後,李義天教授總結到:赫斯特豪斯在這一部分所做的隻是美德倫理學體系的基礎性清理工作,其目标僅在于展示了美德倫理學在美德之外同樣有其關注行動的維度,可以用以考察和指導行動,而聚焦于行動本身道德與否的規則倫理學理論不足以借由以上緣由對美德倫理學構成挑戰。當然,美德倫理學究竟何以能夠從美德角度給出行為指南、這些美德以及其将如何指導行為等問題仍然存在着很大的讨論空間。
在讨論環節,葛四友教授、李勇教授和陳江進教授分别對李義天教授所作報告進行了評議,李義天教授就評論内容進行了回應。
葛四友教授就美德者在美德倫理學體系中占據什麼的地位提出疑問,即,美德者的身份究竟是确定何種德性可以稱之為美德的“上帝”,還是在把握了某種确定的美德之後将這種美德傳布和教導給行為者的“教皇”。
李義天教授對此的回應是:如果采取這種比喻的話,美德者既非“上帝”亦非“教皇”,而是居于“教皇”與“教衆”之間。美德對行為的指導依賴于情境,美德者既不能如上帝般規定何種特性可以稱為美德,亦不存在某種“客觀性”美德供美德者認識和學習并以“教皇”的身份進行傳布。美德者的作用更接近于在進入某一特定情境之後依照其穩定的德性而進行決策行為,而一般行為者則需要模仿美德者的行為模式從而逐漸習得美德,讓自己也成為美德者。
李勇教授的評議圍繞着“美德理論的循環”和“美德的穩定性”兩個方面展開。在循環的問題上,他指出,郝斯特豪斯通過列舉“美德清單”的方式似乎不足以解決循環,因為盡管列舉美德清單可以解決“美德者是有美德的人;美德是美德者所擁有的品格”這種循環,卻在行為方面仍難擺脫“一個行為是有德的當且僅當美德者是這麼做的;一個人是美德者當切僅當他具有美德清單上的美德;一個人具有美德清單上的美德當且僅當他做了某種有德的行為”這種循環。在“美德的穩定性”的問題中,他指出,一方面,如果我們采取自然主義立場,把美德當作人類為适應環境而産生的某些性狀,那麼美德随着環境的改變将發生變化,不具有穩定性;另一方面,從美德的社會性考慮,不同的社會文化環境中對人的德行具有不同的要求、在特定社會狀态下的人也可能具有完全不同的行為模式,不能保障某一種特定的美德具有穩定持久的特性。
對此,李義天教授回應到:關于循環問題,我們可以在美德者和體現了美德的行為之外引入“一般行為者的模仿行為”這個因素。以公正為例,當我們說“行為者隻有做公正的事才能成為一個公正的人”的時候,行為者本身仍缺乏“公正”這種美德,做“公正的事”于其而言是一種模仿的過程,所做出的并非真正“公正的事”,而隻有當他具備了公正的美德,他的行為才是“做公正的事”。在這個意義上,行為者模仿公正者的行為而獲得公正這種美德,其行為并不來自于美德清單中對于“公正”的行為規定,而僅僅來自于對于公正者行為的模仿,是一種外在于行為者的行為,在這種“行為者模仿美德者的行為-行為者獲得美德成為美德者-通過美德者的行為定義美德清單中的美德”的框架下,循環得以消解。關于美德穩定性的問題,李義天教授認為,情境所挑戰的僅僅是美德清單的穩定性。美德清單應包含哪些美德,雖然在不同情境中可能有所不同,但對于美德本身不構成挑戰,即,無論在何種情境下,我們都需要以若幹美德作為倫理讨論和行為指導的基礎。
陳江進教授則主要在“赫斯特豪斯的論證力度”以及“美德倫理學與道德直覺間的沖突”這兩方面進行了評議。在論證力度方面,陳江進教授認為,豪斯特豪斯特對于美德倫理學的捍衛力度似乎太弱,在面對難以回應的挑戰時,他的策略要麼是聲稱這些挑戰對于其它的規範倫理學理論同樣構成威脅,要麼過多地引入“情境”從而使美德倫理學暴露在多元主義的威脅之下。在直覺沖突方面,陳江進教授指出,美德倫理學似乎對人們的道德行為提出了過高乃至于與我們的一般直覺相違背的要求。在美德倫理學所要求的,隻有出于行為者的美德而作出的行為才能被稱為正确的行為的情況下,很多我們直覺認為的善舉都被排除在了德行之外。
李義天教授回應到,在論證力度方面,郝斯特豪斯所作的僅僅是一種防守型工作,其目的在于通過指出對美德倫理的攻擊不成立或其它規範倫理學理論同樣難以應對這些攻擊來确立美德倫理學在規範倫理學譜系中的地位。因此,盡管可能仍有很多哲學家出于其它考慮而不同意将美德倫理學當作一種規範倫理學,但赫斯特豪斯對于她所論及的攻擊的回應卻應當是成功的。對于第二個問題,李義天教授指出,“正确的行為”在美德倫理學的框架下确實是一個很強的概念,它要求行為者的行為出于美德本身而非其它要素。但是,這種道德上的高要求在康德的義務倫理學乃至功利主義中同樣存在。我們可以像一些學者通過區分“正确的行為”和“道德的行為”來捍衛康德倫理學與日常直覺的融貫性一樣,也通過這兩組概念的區分來捍衛美德倫理學,即,在美德倫理學的框架下,不出于美德而作出的某個行為即便是正确的,但其本身并無美德論意義上的道德價值。
(編輯:鄧莉萍 審稿:嚴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