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帕斯卡·恩格爾教授應邀做“捍衛邏輯一元論:來自規範性的論證”在線講座
點擊次數: 更新時間:2022-11-23
本網訊(通訊員李懿迪)11月18日晚,應我院陳波教授邀請,法國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研究主任帕斯卡·恩格爾教授(Pascal Engel)以網絡平台為依托,做了題為“捍衛邏輯一元論:來自規範性的論證”(A Defense of Logical Monism: An Argument from Normativity)的主題講座。講座由我院程勇教授主持,山東大學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王洪光副研究員評議。學術志平台對本場講座做全程轉播,來自國内外的200餘名聽衆參加此次線上講座。
在講座中,恩格爾教授以“是否應該接受邏輯多元論(Logical Pluralism)”為核心問題,主要從規範性的角度出發進行論證,得出“接受邏輯多元論會導緻真理論、元邏輯和知識的多元論,後者因使邏輯的規範力變弱而有缺陷,所以我們不應接受邏輯多元論”的結論。
恩格爾教授首先介紹了該講座所涉研究的背景。他提到,自己是受到Owen Griffiths 和 A.C. Paseau合著的《一個真的邏輯》(One True Logic:A Monist Manifesto, Oxford, 2022)一書的啟發,并結合自己一直以來對邏輯本質的研究興趣,對“經典邏輯是否是唯一正确的邏輯”、“在邏輯多元化的既成事實下,是否應該承認邏輯多元論的正當性”等問題進行探讨。恩格爾教授指出,從實用主義的角度出發,邏輯多元論是正當且無害的,不同的邏輯隻是作為工具服務于不同的目的。在這種意義上,每種邏輯都不具有特殊地位。由此,邏輯反例外論者會更支持邏輯多元化。但是恩格爾教授在此處強調,邏輯例外論與反例外論之間的争論同邏輯一元論和多元論之間的争論相關但不相同。邏輯例外論與反例外論關注的是邏輯的規範和先驗地位問題,而邏輯一元論和多元論争論的核心問題是“是否存在唯一正确的邏輯”。講座的重點在于邏輯一元論和多元論間的争論,不對例外論與反例外論做進一步讨論。
講座的核心論證圍繞對比爾(Beall)和萊斯特(Restall)2006年出版的學術著作《邏輯多元論》(Logical Pluralism, Oxford, 2005)的反駁進行。恩格爾教授指出,比爾和萊斯特認為邏輯是邏輯後承關系的實例化。存在一個關于邏輯後承關系的核心概念,從此概念出發可以有不同的關于邏輯後承的具體情境,由此産生不同的邏輯。該核心概念被比爾和萊斯特稱為“廣義塔斯基論題”(The generalized Tarski’s thesis,GTT),即是說“一個論證是x有效的,當且僅當,在任意情境x下,前提真,結論也為真”。一種邏輯要滿足GTT、必然保真、形式有效和規範性四個條件,才能被稱為是真的邏輯。但是比爾和萊斯特的觀點招緻了諸多反對意見。
恩格爾教授在講座中介紹了四種不同的反駁。第一種反駁與形式有關。邏輯多元論會因為認同“可以根據概念内容判定推理有效性”而使得邏輯本身的形式有效性被瓦解。第二種反駁則基于元邏輯。邏輯多元勢必會導緻元邏輯多元,但是大多數邏輯多元論者堅持的元邏輯都是經典邏輯的元邏輯。這種元邏輯層面的一元論和對象語言層面的多元論自相矛盾,因此邏輯多元論不值得被接受。第三種反駁與核心概念的不确定性相關。這種反駁意見認為,核心概念是不确定的,因此根本無法确定核心概念是否被實例化了,也就無法據此判定是否是真的邏輯。恩格爾教授指出,以上三種反駁都是正确的,他不會在講座中進行詳細說明,他的論證将圍繞邏輯多元論與真理多元論展開,進而構成對比爾和萊斯特的第四種反駁。
恩格爾教授認為,比爾和萊斯特的邏輯多元論與真理多元論具有相似的結構,真理多元論支持邏輯多元論觀點,但隻有根據GTT,邏輯多元才能導緻真理多元。同時他指出,邏輯多元與真理多元之間的密切聯系構成了邏輯多元論最大的缺陷,真理多元會導緻形式必然性和規範性的多元化。後者的多元化不可接受,尤其是在規範性方面。邏輯規範主義者認為“我們不能在有效論證中既接受該論證的真前提,但拒絕接受結論”。但是如果存在多種邏輯,就會出現同一個論證在一種邏輯中的有效,在另外一種邏輯中無效(具有真前提和假結論)。這種情形要麼使得邏輯失去規範性,要麼将會出現不同邏輯的規範性單獨适用于每一種邏輯推理的情形。若如後者所言,不同的邏輯具有不同的規範性,那麼邏輯的規範性将是分散的、局部的,邏輯的規範力會被削弱,邏輯也将不會是真正規範的。而邏輯是規範的,規範性應該是統一的,因此我們不應該接受不同的邏輯有不同的規範性,也就不應該接受邏輯多元論。
恩格爾教授還借助橋梁原則,對這種規範性觀點可能受到的反駁給出回應。此外,恩格爾教授還指出,比爾和萊斯特所設定的核心概念GTT會導緻知識的相對主義和多元論。這種碎片化知識的情形不能幫助我們擴展知識邊界,因此基于“邏輯應該豐富知識”的觀點,邏輯多元論也是不可接受的。
在評議環節,王洪光首先針對恩格爾教授講座中提到的前三種反駁意見做出評議與回應,她認為那些看似因承諾了概念内容而失去形式有效性的論證,實際上隻是省略了和概念内容的形式相關的前提,論證本身并沒有承諾任何概念内容,其推理形式仍然是有效的。同時邏輯多元論者在某些情況下使用經典邏輯的元邏輯并不會導緻自相矛盾。因為對于邏輯多元論者而言,不同的邏輯同樣正确。因此,講座中提到的關于形式和元邏輯的反駁都不成立。接着,王洪光則圍繞邏輯的規範性進行評議,她指出一元論和多元論都需要處理規範力強度的質疑,多元論者面臨的更大的挑戰是如何更好地處理邏輯規範性。不具有規範性的邏輯也具有合理性,邏輯是描述性的而非規範的,邏輯隻是在最弱的程度上涉及規範性。最後,王洪光談到,邏輯多元論者和邏輯反例外論者都更願意接受邏輯不具有規範性,以避免坍塌問題,因此邏輯非規範主義本身就是邏輯反例外論中的一個重要觀點。
恩格爾教授針對評議内容給出回應。他指出,首先對于研究和相應的反駁而言,形式的概念是重要的,但該概念需要進一步的厘清。其次,從描述性的角度來看,邏輯多元論者對弱規範力問題的質疑是合理的。但是該觀點的問題在于規範性是邏輯的本質特征,邏輯多元論無法完全抛棄規範性。程勇教授則圍繞邏輯與邏輯後承之間的關系提問,他指出有不同的邏輯後承關系,但這并不意味着有不同的邏輯。恩格爾教授也對此問題進行了簡單回應。
(編輯:鄧莉萍 審稿: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