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瓦薩學院Bryan Van Norden 教授來我院授課
點擊次數: 更新時間:2016-08-08
5月21日至6月28日,美國瓦薩學院教授萬百安(Bryan Van Norden)應邀來我院為研究生講授《哲學論理學》課程。Van Norden教授畢業于斯坦福大學哲學系,美國著名漢學家,任美國瓦薩學院前哲學系系主任,前中文-日文系系主任,為我院客座教授,從事中國哲學以及中西比較方面的研究。
Van Norden教授在開課期間主要講授Introduction to Classical Chinese Philosophy(Hackett Publishing 2011)這本著作。主要介紹了儒家、墨家、楊朱學派、名家、道家和新儒家的觀點。教授認為儒家思想以仁愛為中心,有五個主題組成:日常幸福(Happiness in the Everyday World)、複古傳統主義(Revivalistic Traditionalism)、注重家庭和愛有差等(The Family and Differentiated Love)、禮制及實用(Ritual and Functionalism)、倫理教化(Ethical Cultivation)。儒家思想不同于康德義務論和功利主義的絕對道德準則,儒家思想的準則更多是為了解決實際問題,具有靈活性,其中,孔子的觀點存在多元主義的傾向,在回答不同弟子“何為仁”這個問題時,孔子有五種不同的回答(Analects6.22,12.1,12.2,12.3,17.6),體現了解決問題時準則的靈活性。許多準則具有主觀性和靈活性,比如“忠”和“孝”的準則。在教授看來,儒家思想更傾向于西方美德倫理學,但有相似也有不同。他從四個問題出發對儒家思想和西方美德倫理學進行比較:幸福生活是什麼?為了過幸福生活,我們需要什麼樣的美德?為了獲得美德,我們應該怎麼修身?人性是什麼?儒家思想的目的在于讓每個人成為一個仁愛的人。義務論要求不能違反普遍規則,而儒家的靈活性就體現在以仁愛的标準來靈活應對具體情況,比如“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孟子·離婁上》)、“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孟子•離婁下》)、“父為子隐,子為父隐”(《論語•子路》)等都能論證儒家思想中并不存在對道德規則的絕對要求。
墨家提倡的準則與儒家相對,更符合義務論和功利主義絕對的道德标準,是一種結果主義。在墨家看來,儒家繁複的禮節是沒有必要的。在“兼愛”的準則下要用公平的方式對待所有人,一視同仁。教授講到,中國哲學并不像西方所認為的那樣沒有邏輯論證,它是存在論證的,而且與西方哲學的論證具有相似的結構。比如墨子在《墨子·尚同》的開篇,就類似于西方的霍布斯和洛克,用“自然狀态(state-of-nature argument)”對國家的合理性做出了論證。首先假設了人類之前的生活是什麼樣子,有了政府制度和社會結構,人類生活又是什麼樣子。這個論證試圖想要論證這些因素為何會使得國家制度和社會結構合理。
楊朱學派提倡依人的天性而為,這與墨家和儒家成就他人的幸福又不相同。與西方利己主義的觀點也異同。名家鄧析的“兩可之說”、惠施的“十個命題”以及公孫龍“白馬非馬”,總是以辯證的形式論證一些悖論,比如惠施“十個命題”中的“今日适越而昔來”。中國的名家與古希臘的詭辯家方式相似。在教授看來,道家也有五個主題:社會弊病和解決方式(Social Ills and Their Solution)、無為(Nonaction)、不可言說(The Teaching That Is Without Words)、道(The Way)、神秘主義(Mysticism)。其中,莊子的思想類似于西方的懷疑主義和相對主義,認識主體能力有限,判斷标準存在主觀性,所認識對象可變性和語言的不可言說性,這是莊子認識論思想的幾個特點。
Van Norden 教授從分析和比較的方法出發,将中國哲學和西方哲學進行比較,通過分析論證的方式重新解讀中國哲學的各個流派。Introduction to Classical Chinese Philosophy一書清晰地表達了教授這種比較分析的解讀。這種用西方分析論證的方法研究中國哲學的方式,教授也運用到了對研究生論文寫作的訓練中,讓研究生在如何用英文寫作方面得到了提高。教授表示,用西方分析論證的方法來研究中國傳統思想,不是唯一的研究路徑,但确實能夠碰撞出新的沖突來推進研究。
Van Norden教授此次來我院授課,訓練了研究生用英文寫作和做研究的能力,我院師生也更加了解了英語世界如何研究中國傳統思想。教授明年還将會來我院繼續授課,探讨中國哲學問題,訓練提高我院研究生學術能力。(郜一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