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黃勇教授來我院講座
點擊次數: 更新時間:2019-09-18
本網訊(通訊員:劉旭)2019年9月16日晚19點,應beat365体育官网院長、文明對話高等研究院院長、比較哲學與文化戰略研究中心主任吳根友教授邀請,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黃勇教授來我院B107報告廳作報告。他報告的主題是“莊子的道德相對主義——從以行動主體和評判主體為中心到以接受主體為中心(Moral Relativism in the Zhuangzi: From Agent-Centered and Appraiser-Centered to Patient-Centered)”。
講座由吳根友教授主持。我院中國哲學教研室儲昭華教授、廖璨璨副教授,倫理學和政治哲學教研室李勇副教授以及部分碩士生、博士生參加了此次講座。
黃勇教授以《莊子》中的“渾沌”(《應帝王篇》)、“魯侯養鳥”(《至樂篇》)、“伯樂治馬”(《馬蹄篇》)等寓言故事提出了“莊子的道德相對主義”概念。他認為:《莊子》中的這些故事意在告訴我們,必須尊重行為接受對象的本來面目,不能以我們自己的标準去判斷一切事物。進而,黃勇教授據此推出了倫理學中的“接受主體”(Patient)的概念,認為這是西方倫理學中的重要缺陷,即隻有“行動主體”(Agent),而沒有“接受主體”。但事實上,接受主體應該是倫理學中最核心的探讨對象,因為接受主體才是倫理行為的接受者。黃勇教授引入當代著名倫理學家、波士頓大學大衛·萊昂斯教授(David Lyons)對倫理學所作的兩個區分——以行動主體為中心的倫理學(Agent-Centered)和以評判者為中心的倫理學(Appraiser-Centered),并結合傳統的兩種道德律探讨他所提出的“以接受主體為中心的倫理學”(Patient-Centered)。傳統上的“道德金律”——“己所欲施于人”和“道德銀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以對應于以上所分辨出的兩種倫理學,即以行動主體為中心的倫理學(Agent-Centered)和以評判者為中心的倫理學(Appraiser-Centered)。但黃勇教授認為這兩種倫理學都隻适用于行動主體和行為對象在有關方面具有相同願望的情形,且需要預設一種普遍的人性形上學。若是行動主體與行為對象具有不同的願望時,道德金律即失效。據此,黃勇教授提出了以接收者為中心的“道德銅律”(Copper Rule)的倫理學,同時也可稱作差别倫理學(Ethics of Difference)。他認為,道德銅律相比于道德金律與銀律有這樣幾個理論優勢:1.道德銅律可以不假定任何的普遍人性形上學,而且無論是在行動主體和行為對象具有相同的願望還是具有不同的願望時,都可以使用,且當行動主體與行為對象具有相同的願望時,道德銅律具有和道德金律一樣的效果,在這個意義上,道德銅律就包含了道德金律;2.道德銅律更能體現人的自主性(Autonomy),在這點上,道德銅律可以表述為“人所欲,施于人”和“人所不欲,勿施于人”,這些都突出以“他人”為道德标準,即把他人的理想當作自己的理想加以尊重;3.避免了家長主義(Paternalism),即尊重接受主體、行為對象的自主性,而非以自我為中心。
在提問環節,黃勇教授與儲昭華教授、李勇副教授以及在場的同學們就普遍地遵守“莊子的道德相對主義”事實上是否已經不是相對主義、莊子的道德相對主義到底是道德實在論還是反實在論、道德相對主義是否隻是莊子思想中的一個層次等相關問題進行了深入讨論。
最後,吳根友院長對本次講座進行了總結。他希望同學們在講座結束後繼續哲學地思考,并歡迎黃勇教授今後再次來beat365体育官网和師生們交流。
黃勇教授的主要研究領域為政治哲學,倫理學,中國哲學和中西比較哲學。除在有關學術刊物和文集中發表中英文學術論文各80餘篇外,出版的英文專著有Religious Goodness and Political Rightness: Beyond the Liberal-Communitarian Debate; Confucius: A Guide for the Perplexed和Why Be Moral: Learning from the Neo-Confucian Cheng Brothers;出版的中文專著有:《内向超越與多元文化》《道德銅律與仁的可能性》《自由主義的超越與仁愛政治觀》等以及即出的《當代美德倫理:古代儒家的貢獻》;主編作品有Rorty, Pragmatism, and Confucianism和Moral Relativism and Chinese Philosophy: David Wong and His Critics.
(圖片:劉旭 編輯:鄧莉萍 審稿:劉義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