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佃來:思維前提的批判與馬克思政治哲學革命
點擊次數: 更新時間:2023-09-07
【摘 要】馬克思政治哲學在政治哲學史上實現了革命性轉換,這與思維前提的批判直接相關。近代以來的西方政治哲學先是在一條經驗主義的路線上發展的,黑格爾在邏輯學的意義上,通過思想的形式來把握事物,由此揚棄了事物的純粹直觀、偶然性和特殊性形式,并以理性和辯證的方式進階到以現實性和曆史性為原則和底色的思維框架。馬克思以充分吸收黑格爾的辯證法思想為基礎,在思維前提上對近代以來的經驗主義進行了透徹批判,由此建立起了由辯證法所标注的、具有穿透力的、以現實曆史為落點的理論思維。這既是思維方式上的一次重大革命和推進,也意味着政治哲學的一次重大革命和推進。因為馬克思基于思維方式上的革命而對市民社會所作出的兩方面的深刻認識和批判——對個人與共同體、特殊利益與普遍利益之矛盾的揭示以及對市民社會之“平等性”的曆史批判,将近代以來的政治哲學推進和提升到一個新的認知水平和理論高度,同時也從根本上解決了價值與事實、理論與現實之間的斷裂問題。
【關鍵詞】 政治哲學 思維前提 馬克思 黑格爾
作者簡介:李佃來,beat365体育官网教授、博士生導師,馬克思主義理論與中國實踐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為馬克思主義哲學和政治哲學。
文章來源:《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研究》2023年第7期
按照通常的理解,政治哲學是實踐哲學的分支,認識論是理論哲學的分支,由于實踐哲學與理論哲學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哲學形态,所以,政治哲學與認識論是漠不相關的。如果依此來看,不同的政治哲學并不涉及思維和認知深度上的區分,而隻涉及對價值和規範進行選擇和辯護上的區分。但不容否認的是,政治哲學在價值和規範層面上所進行的辯護、論證和闡釋,并不可能停留在一種脫離外部世界的純粹虛空狀态下,而是要建立在對經驗世界和事實之認知的堅實基礎上,即使近代以來在契約主義框架下所發展起來的、以自然法為立論基點的先驗論政治哲學,也不外于此。從這個情況可進一步看到,思維能力和認知水平正是影響、決定價值理論和規範性學說的重要因素,有什麼樣的思維能力和認知水平,就會形成什麼樣的價值理論和規範性學說。如果由此而論,政治哲學在理論設計上必然内在地包含了思維和認知層面上的問題,那麼,不同的政治哲學往往也會存在思維和認知深度上的區别。認識到這一點,對于深刻把握馬克思的政治哲學具有重要意義。我們要指出的問題是:馬克思雖然沒有像羅爾斯那樣在政治哲學的學科意識下建構一種體系完備的政治哲學理論,但他在政治哲學史上不僅占有無法撼動的一席之地,而且實現了重大的理論推進和革命性轉換。從問題的縱深來看,馬克思之所以實現了政治哲學的重大理論推進和革命性轉換,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他在思維層面上作出了極其深刻、極其重要的前提性批判,從而将近代以來包括政治哲學在内的一切哲學智識活動置于一個全新的認知界面。在思想史的鍊環上,通過清理、揭示近代以來政治哲學得以立論的思維前提和認識論根基,能夠有效闡明這個問題。
一、近現代西方政治哲學的經驗主義認知路線
17世紀以來,西方知識界和思想界迎來了一個屬于政治哲學的時代,這與現代市民社會的形成與确立不無關系。在現代市民社會中,包含着一系列需要由政治哲學以及道德哲學來回應和回答的重大現實問題,這為政治哲學的發展提供了重要曆史基礎。忽視了這個曆史基礎,我們對近現代西方政治哲學的理解就難免會停留在表層。而從洛克、休谟以及亞當·斯密等政治哲學家關注的核心問題——财産權或所有權的合法性、分配的正義性等問題來看,近現代西方政治哲學也發揮着為市民社會的内在要求提供辯護及為之制定倫理規範的作用。就此來講,我們大緻可以将馬克思之前的近現代西方政治哲學,指認為一種關于市民社會的政治哲學理論。這種關于市民社會的政治哲學理論,事實上正是我們闡釋、把握馬克思政治哲學的重要參照系。
從曆史來看,作為需要和勞動體系的市民社會在英國得到了最充分的發展。與此相對應,關于市民社會的近現代西方政治哲學,也主要是在英國智識傳統中發展起來的,霍布斯、洛克、休谟、斯密、邊沁、穆勒等政治哲學家,無不屬于這個智識傳統。衆所周知,培根以來,經驗主義在英國成為具有支配地位的思維方式和認知路線。這一思維方式和認知路線不僅深度滲透到自然科學和政治經濟學的研究中,而且也滲透到包括政治哲學在内的哲學研究中。所以,如果說近現代西方政治哲學并不能脫離既定的思維基礎,那麼,這一思維基礎主要就是經驗主義。讓我們以霍布斯、洛克以及休谟為範例,來具體說明這個問題。
霍布斯、洛克是契約論的創立者,其政治哲學的立論方式,乃是一種将“原初狀态”作為邏輯起點的先驗主義方式。這種先驗主義的立論方式看似反對經驗主義,但其思維前提,卻又是不折不扣的經驗主義。之所以這麼說,理由主要在于:霍布斯、洛克在價值層面上所辯護的最重要的東西,是生命、自由、勞動、财産等“自然權利”。在他們看來,這些“自然權利”是政治哲學應當關注和研究的首要對象,也是政治制度得以建立的邏輯基石,它們能否在制度層面上得到守護,是衡量一個政治制度是否具有合法性、一個社會是否是文明社會的重要标志。關鍵的一點是,霍布斯、洛克并不是在“原初狀态”下先驗地“發明”或“創制”出了這些自然權利,而是基于對有着七情六欲的自然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的經驗認知,來提出這些權利的。即按他們的這種認知,有着七情六欲的自然人都有保全自我的人性之本能,所以,生命、自由、勞動、财産也必定構成了人得以安身立命的根本前提,從而也具有了先定的、不可被剝奪的合法性。由此可見,霍布斯、洛克的基本立論路徑,是一條由經驗認知到先驗說明的路徑,其先驗說明的實際目的,主要在于強化對自然權利之不可被剝奪性的論證,而經驗認知則是這種論證的基礎。
至于休谟,情況更是一目了然。休谟是一位人所共知的經驗主義者,也是一位重要的政治哲學家。在政治哲學領域,休谟思考和探讨的最重要問題是正義。他所講的正義,主要是指人們占有财産的規則。在他看來,“關于穩定财物占有的規則的确立對人類社會不但是有用的,而且甚至于是絕對必需的”。一個社會隻有明确了作為規則的正義,才能夠真正确立起财産權或所有權,生活在這個社會中的人們也才能夠有效地避免因為各自的逐利行為而造成的沖突。休谟不僅闡釋了正義的社會價值,而且也分析了正義的起源。以他之見,正義是一種人為之德,其起源在于人的印象和情緒。“使我們确立正義法則的乃是對于自己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關切;而最确實的一點就是:使我們發生這種關切的并不是任何觀念的關系,乃是我們的印象和情緒,離開了這些,自然中每樣事物都是對我們漠然無關的,絲毫都不能影響我們。因此,正義感不是建立在我們的觀念上面,而是建立在我們的印象上的。”将正義的起源追溯到印象和情緒,這是一種典型的經驗主義思維模式。因為這裡所講的印象和情緒,是指人在面對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時所産生的一種人性層面上的、從屬于“心理機制”的東西。根據休谟的論述,把握這種東西的唯一有效方式,就是經驗意義上的觀察。這種觀察建立在實驗科學的基礎之上,具體地說,就是運用現代實驗科學所遵從的經驗主義方法來對人性予以“透視”。事實上,休谟相信自然科學和人的科學之間的相通性,他努力開拓的一項理論事業,就是将實驗推理的方法運用到人的科學中,以此來解釋道德和正義的發生機理。這就表明,經驗主義确鑿無疑地構成了休谟政治哲學的思維前提。
從曆史來看,不管是霍布斯、洛克關注的生命、自由、勞動、财産等自然權利,還是休谟研究的作為規則的正義,都是随着現代市民社會的逐步形成與發展而凸顯出來的一些“時代性”問題。霍布斯、洛克、休谟的工作,實際上是通過經驗的方式,敏銳地觀察、捕捉到了這些“時代性”問題,并将其提升到普遍概念的層面,建構了各自的政治哲學理論。這樣來看,他們對人的自然本能和人性的經驗認知,也是對由市民社會所表征的時代的經驗認知(當然,休谟并不認同霍布斯、洛克基于這種經驗認知而提出的自然法理論)。這種經驗認知在一定意義上奠定了以理論的方式來把握時代和曆史的認識論基礎,也在一定意義上促成了政治哲學由古典到現代的轉換。寬泛地說,所謂現代政治哲學,就是把生命、自由、勞動、财産以及正義等作為核心論題的政治哲學。
不過,我們也要看到,經驗主義者往往滿足于對經驗範圍内既定的東西予以确證,而缺少向曆史縱深進行追問和考察的問題意識。所以,經驗主義實質上是一種非反思的、非批判的思維模式和認知路線。這一思維模式和認知路線在一定意義上有助于政治哲學構建一個價值和規範的世界,而這種構建型的工作往往就是非批判的。然而,構建一個價值和規範的世界,離不開事實基礎以及對這一事實基礎的把握。對于政治哲學而言,這一事實基礎不是自然界,而是具有高度複雜性的人類社會與曆史。經驗主義自然也是把握人類社會與曆史的一種方式,但這種把握方式往往具有難以通達本質層面的認知缺陷。這意味着,以這種把握方式為前提的政治哲學,也難以将其所構建的規範世界建基于真實的實然世界,亦即,規範世界和實然世界之間存在的是一種表層的一緻性和深層的不一緻性。這實質上就是近代以來關于市民社會的西方政治哲學在理論上的一個根本不足。這種政治哲學在經驗層面概括了由市民社會所表征的時代的基本原則,但卻缺乏針對市民社會本身予以曆史性考察的問題意識,緻使價值與事實、理論與現實之間發生了斷裂。
二、黑格爾對經驗主義的批判及其政治哲學的推進
在近代以來的政治哲學發展史上,黑格爾是一個轉折點。之所以如此,與黑格爾在思維和認識論領域所進行的批判與重建不無關系。
經驗主義是黑格爾在思維和認識論領域予以批判的最主要對象之一。在黑格爾看來,經驗主義從本質上說是一種輕浮的、沖動的主觀主義認知路線,其所把握和認定的東西,往往具有直觀性、偶然性、任意性,而具有客觀性和必然性的東西,則往往在其視野之外。對他來講,中心工作則是在邏輯學的意義上,通過思想的形式來把握事物。以他之見,這種把握方式能夠從根本上超越經驗主義,因而也能夠在揚棄事物的純粹直觀、偶然性和特殊性形式的基礎上,抓住包含在事物中的普遍性内容以及必然性和本質性的方面。對于這個問題,黑格爾在《小邏輯》中曾這樣說道:“思想與沖動不同。在一切沖動中,我是從一個他物,從一個外在于我的事物開始。在這裡,我們說的是依賴,不是自由。隻有當沒有外在于我的他物和不是我自己本身的對方時,我才能說是自由。那隻是被他自己的沖動所決定的自然人,并不是在自己本身内:即使他被沖動驅使,表現一些癖性,但他的意志和意見的内容卻不是他自己的,他的自由也隻是一種形式上的自由。但當我思維時,我放棄我的主觀的特殊性,我深入于事情之中,讓思維自為地做主,倘若我摻雜一些主觀意思于其中,那我就思維地很壞。”從一個側面來看,黑格爾在這段論述中着重闡釋的是其自由觀。不過,從另一個側面來看,他也闡釋了認識論問題。他在這一問題上實際持有的一個根本主張,就是把對事物的認識和把握,建立在“思想”而非經驗性的“沖動”的基礎之上,因為“思想”能夠“深入于事情之中”,即抓住事物的本質,而“沖動”隻能将人引向“外部反思”和主觀主義。
黑格爾講的“思想”是指邏輯思想,他是用邏輯思想來克服經驗主義在認知上的缺陷。邏輯思想涉及一個根本問題,即思維層次問題。從思維層次上說,黑格爾經由對經驗主義的批判而實現的改變,就是将感性和知性提升到理性的位階和高度。經驗主義滿足于從感性的經驗材料中引申和抽象出具有抽象普遍性的範疇,因而,它對世界的把握起始于感性而終止于知性。根據黑格爾的界劃,邏輯思想包含知性和理性,而理性又分為否定的理性和肯定的理性,這是邏輯思想的三個環節。在這三個環節中,否定的理性也就是辯證法,它是邏輯思想的精髓和靈魂。以黑格爾之見,思維隻有進階到以辯證法為精髓和靈魂的理性,才能夠從根本上克服輕浮的、沖動的經驗主義,從而也才能夠從根本上把握住必然性和本質性的東西。黑格爾對經驗主義予以批判的目标所在,就是以哲學的方式來重建一個時代的思維方式,而這一重建的關鍵所在,就是要求在理性這一位階和高度來把握宇宙萬物(當然,根據他的論述,理性不是對知性的徹底否定,相反它建立在知性的基礎之上)。
黑格爾在思維和認識論領域所進行的批判與重建,奠定了其政治哲學的根本思維前提,也為近代以來的政治哲學打開了一個新的視野和空間。黑格爾的政治哲學,也就是集中體現在《法哲學原理》中的法哲學。這一政治哲學的研究對象,就是作為法的所有權、契約、道德、倫理等。按他的審視,傳統形而上學以及經驗主義在認識和把握法上,用的是一種過于直接的“近便”方法。從思維層次來看,這一方法并未到達理性的高度,而隻是停留在感性和知性的層面。通過這一方法所把握到的并不是真理,而是暫時的定在、外在的偶然性、私見、遠離本質的現象等。要獲得法的真理,就隻能運用以辯證法為精髓和靈魂的理性邏輯。而根據理性邏輯,問題的關鍵并不在于對法本身在概念層面作出一種抽象的知性規定,而在于從抽象到具體的邏輯運演中切實把握法的現實化,法的現實化就表征着法的真理,不具有現實性的東西則不具有真理性。
在《法哲學原理》中,關于法的現實化問題,最集中地體現在黑格爾對所有權的論述中。所有權是黑格爾法哲學體系中最重要的一種權利。以他之見,所有權固然可被視為一種抽象法,但它同時更應當被視為一種具體法。要認識作為一種具體法的所有權,則離不開對市民社會的分析,一個基本的原因是,“在市民社會中,所有權就是以契約和一定手續為根據的,這些手續使所有權具有證明能力和法律上效力”。[3](P226)這便是說,所有權雖然看似具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抽象普遍性,但它實質上隻有依靠市民社會的契約關系以及各種手續,才能夠成為現實有效的東西。顯而易見,黑格爾在這裡講的就是所有權作為一種法的現實化問題。
黑格爾對法的現實化問題的把握表明,他在政治哲學上所開啟的路線,乃是一條現實主義的路線。這一路線的一個根本點,就是将以所有權為代表的法放置到現實的社會關系中予以分析,或者将法直接視為一種現實社會關系。這一現實主義路線本質上也是一條曆史主義的路線,這不僅是因為黑格爾是在由市民社會所标注的曆史界面上來談論法的現實化的,而且也是因為在法的現實化問題上,他建立起了一種指向市民社會的曆史反思意識和曆史批判意識。這一曆史反思意識和曆史批判意識的建立,讓黑格爾看到了在市民社會中所存在的特殊性原則與普遍性原則之間的矛盾,而對這一矛盾的揭示,則是對以所有權為代表的法和現代權利問題所作的一種曆史性認識。
可以說,現實主義和曆史主義路線的開啟與确立,是黑格爾在政治哲學上所實現的轉折的最根本标志。黑格爾的政治哲學本質上也是一種關于市民社會的政治哲學理論,市民社會是在《法哲學原理》中起統率作用的一個核心概念。但黑格爾所把握到的東西,并不是呈現在市民社會經驗表層的“自然權利”及一般化的規則,而是交織和折射在市民社會中的生活原則、倫理法則以及制度架構等。與“自然權利”及一般化的規則相比,這些東西具有更大的現實感和曆史感,同時也處在社會的更深層面。如果這一點表明,黑格爾的政治哲學是一種将近代以來的政治哲學向縱深大大推進的理論,那麼顯而易見,這種推進是建基于黑格爾在思維和認識論領域所進行的批判與重建的。這個問題,對于我們理解和把握馬克思的政治哲學富有啟示。
三、馬克思對經驗主義的再批判及其政治哲學思維基礎的建立
無論如何,黑格爾對經驗主義的批判及其以辯證法為精髓和靈魂的理性邏輯的建立,是近代以來在思維和認識論領域所發生的重大事件。這一重大事件在很大程度上瓦解了經驗主義和獨斷的知性邏輯的根基,不僅重置了政治哲學的思維前提,而且為其他科學提供了新的思維基礎。然而,在黑格爾去世之後的19世紀,經驗主義又伴随着實證科學的發展而複活,黑格爾的思想遺産則遭受被遺棄、被遺忘的“厄運”。這個情況,使思維和認識論領域的批判與重建再次成為一個具有深廣意義的重大時代課題,而最成功、最出色地承擔并完成這一時代課題的人,無疑就是馬克思。
馬克思沒有像黑格爾那樣針對經驗主義的思維特點進行專題剖析,但他在黑格爾之後對經驗主義再次進行批判,卻是一個無論如何都不能否認的事實。從文本來看,早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對英國國民經濟學(即政治經濟學)進行批判時,馬克思就已經将矛頭指向了經驗主義。馬克思指出:“國民經濟學從私有财産的事實出發。它沒有給我們說明這個事實。它把私有财産在現實中所經曆的物質過程,放進一般的、抽象的公式,然後把這些公式當做規律。它不理解這些規律,就是說,它沒有指明這些規律是怎樣從私有财産的本質中産生出來的。國民經濟學沒有向我們說明勞動和資本分離以及資本和土地分離的原因。例如,當它确定工資和資本利潤之間的關系時,它把資本家的利益當做最終原因;就是說,它把應當加以闡明的東西當做前提。同樣,競争到處出現,對此它則用外部情況來說明。至于這種似乎偶然的外部情況在多大程度上僅僅是一種必然的發展過程的表現,國民經濟學根本沒有向我們講明。”實際上,17世紀以來不斷發展起來的英國政治經濟學,純粹就是按照英國的經驗主義思維傳統,來認識和描述現代商品經濟和市民社會中的經濟現象與經濟關系的。如果正像馬克思在這裡所批判的,英國政治經濟學把應當加以闡明的東西當成了前提,同時隻是用偶然的外部情況來對到處出現的競争予以說明,那麼确鑿無疑的是,馬克思的這一批判是指向存在思維局限的經驗主義的,雖然他在這裡并沒有提到“經驗主義”的字眼。進而言之,從《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到《資本論》,馬克思在整個政治經濟學的研究曆程中,始終都在理論上保持着對英國政治經濟學的批判态度,從而也在思維和認識論領域,始終保持着對膚淺的經驗主義的批判态度。
馬克思對經驗主義的批判,不僅體現在其政治經濟學的研究中,也體現在其唯物主義的創立中。馬克思的唯物主義不僅不是自古希臘時代就開始出現的那種直觀的唯物主義,相反,它是以批判後者為根本問題意識而得以确立的。馬克思對直觀唯物主義的批判,直截了當地體現在《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第一條中:“從前的一切唯物主義(包括費爾巴哈的唯物主義)的主要缺點是:對對象、現實、感性,隻是從客體的或者直觀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們當做感性的人的活動,當做實踐去理解,不是從主體方面去理解。”顯而易見,馬克思在這裡所批判的“從前的一切唯物主義”,也就是直觀唯物主義。在馬克思的解釋史上,一直存在用直觀唯物主義來界定馬克思的唯物主義立場的錯誤觀點。但事實在于,隻有真正領會馬克思對舊的直觀唯物主義的批判和超越,才能夠從根本上把握住其唯物主義思想的内核與實質。而馬克思對直觀唯物主義的批判,包含了對經驗主義的批判,因為經驗主義本質上就是直觀唯物主義的一種典型形式。
馬克思對經驗主義的批判,是近代以來人類在思維和認識論領域所經曆的又一次重大革命。這一批判建立在黑格爾所創立的辯證法的基礎之上,而與此相應,馬克思經過這一批判所确立起來的思維方式,就是由辯證法所标注的、具有穿透力的、以現實曆史為落點的理論思維。需要看到的是,在黑格爾以辯證法為精髓和靈魂的理性邏輯中,雖然也包含了現實曆史這一落點,但由于他通過“肯定的理性”這一邏輯環節實現了思維與存在、觀念與現實的和解,所以,就思維切近和把握現實曆史而言,黑格爾的工作與馬克思相比,又具有顯而易見的不徹底性。這樣來看,馬克思在思維和認識論領域所進行的批判與重建,意味着對經驗主義者和黑格爾的雙重推進與超越。
馬克思在思維和認識論領域所進行的批判與重建,不僅是其政治經濟學和唯物主義的思維前提,而且也是其政治哲學的堅實思維基石。如果說在馬克思的文本和思想中存在以對現實社會的認知為基礎的政治哲學,那麼,這一政治哲學同樣是一種關于市民社會的政治哲學理論。不過,我們更要看到,馬克思的政治哲學、英國經驗主義的政治哲學以及黑格爾的政治哲學,雖然都是作為關于市民社會的政治哲學理論,但三者之間又因為思維前提的分殊而存在根本的不同。
概括地說,對于霍布斯、洛克、休谟等經驗主義者而言,其政治哲學的基本工作,就是把在市民社會中所存在的經驗性訴求,提煉為一種可用以指導政治制度和社會關系之構建的規範,更具體一點說,這一工作就是體現為對生命、自由、勞動、财産等自然權利以及作為規則的正義的理論證成與辯護。至于在勞動、财産、所有權等市民社會的表征物中有沒有包藏社會矛盾以及包藏什麼樣的社會矛盾,則根本不在這些經驗主義政治哲學家的思考範圍内。黑格爾在現實主義和曆史主義思維路線上發展的政治哲學,并沒有疏遠權利、自由以及正義等現代政治哲學的核心主題,甚至也可以說,他對以所有權為代表的權利和正義,提供了一種在規範力度上不亞于英國經驗主義政治哲學的辯護(因為他的這一辯護上升到了人格的高度)。但更加重要的是,黑格爾的這一辯護是建立在對市民社會中所存在的特殊性原則與普遍性原則之矛盾的認識、揭示與解決的基礎上的。這意味着,在他的這一辯護中,既包含了在洛克等人的辯護體系中并不存在的現實感和曆史感,也包含了在後者的辯護體系中并不存在的規範性要求,也就是将特殊性原則與普遍性原則加以綜合考量的規範性要求。馬克思所發展的關于市民社會的政治哲學,建基于他對市民社會的深刻認識與批判。他從來沒有按照經驗主義的思維模式和思維路線去認識市民社會,所以,他也沒有像洛克等人那樣,為呈現在市民社會經驗表層的所謂“自然權利”及一般化的規則提供一種規範性的辯護,甚至于在他和恩格斯看來,經驗主義政治哲學家們用以說明“自然權利”的“自然法”,隻是一種虛無缥缈的、缺乏根基的東西。這個情況并不代表馬克思不重視權利及正義等價值和問題,毋甯說,他的工作在于通過認識和揭示市民社會的本質,一方面像黑格爾那樣,建立一個在統合個人與共同體、特殊利益與普遍利益的基礎上來全面把握權利與正義的規範性框架;另一方面則是在曆史層面上完成對市民社會之“平等性”的透徹批判。這兩個方面雖然與黑格爾的工作有相似乃至相通之處,但馬克思所确立的指向真正現實曆史的思維和認知方式決定了,他對市民社會予以認識和把握的深刻程度,是遠遠超過黑格爾的,雖然黑格爾對市民社會的認識,在思維深度上已經超出了洛克、休谟及斯密等經驗主義政治哲學家。由此來看,如果說黑格爾的政治哲學構成了對近現代經驗主義政治哲學的一個重要推進,那麼,馬克思的政治哲學則又構成了一次新的理論推進。馬克思政治哲學所實現的這一理論推進,意味着政治哲學的一場深刻革命。
四、馬克思在何意義上帶來了政治哲學革命
要理解馬克思所帶來的政治哲學革命,關鍵就是要把握馬克思對市民社會所作出的深刻認識與批判。在政治哲學的意義上,馬克思對市民社會所作的認識與批判包含如上所述的兩個方面,即一是對個人與共同體、特殊利益與普遍利益之矛盾的揭示,二是對市民社會之“平等性”的曆史批判。
第一,對個人與共同體、特殊利益與普遍利益之矛盾的揭示。霍布斯、洛克、斯密等政治哲學家在經驗層面上提煉和概括出的“自然權利”,是以自然個人為價值主體的權利形式,所以,他們對“自然權利”所提供的辯護,歸根到底是要維護個人的價值和利益。這說明,在英國式的經驗主義政治哲學家得到大發展的時代,正是個人在價值和理論上得以被尊崇、拔高和無限伸張的時代。進而言之,在這些經驗主義政治哲學家看來,他們對個人價值和利益的辯護,也正是對自然權利予以辯護的題中之義或者說是根本要求,偏離了個人,“自然權利”就沒有了載體和主體,而且也會成為與其價值内涵相去甚遠的東西。另外,這些經驗主義政治哲學家對個人的辯護,也符合他們對市民社會的經驗性認識。亦即,如果說他們所生活與面對的時代,正是一個由商品經濟和市民社會所表征的時代,那麼在他們的經驗認知中,這是一個需要确立個人原則而且這一原則也在事實上得以确立起來的時代。他們的這種經驗認知,其實是對市民社會外部形象的一種直觀把握,因為現代市民社會與傳統的政治國家相分離,的确使“個人”在一定意義上獲得了解放,同時借助于經濟交往活動,生活在市民社會中的人,也的确建立起來了一種以“個人”為本位的關系模式。對于這個問題,馬克思曾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中作過深刻剖析:斯密等人對作為物質生産之出發點的個人的認識,實際上“是對于16世紀以來就作了準備、而在18世紀大踏步走向成熟的‘市民社會’的預感。在這個自由競争的社會裡,單個的人表現為擺脫了自然聯系等等,而在過去的曆史時代,自然聯系等等使他成為一定的狹隘人群的附屬物”。
問題就在于:在經驗主義政治哲學所建立的以個人為中心點和本位的規範體系中,實質上包含着一個根本問題:一個由原子化的個人所維系的社會,究竟是一個良序的社會還是一個存在矛盾與沖突的社會?大部分經驗主義政治哲學家自然不會特别重視這個問題,因為在他們的心目中,每個人對自身利益的追逐并不會必然地影響到他人,按照斯密的說法,“利己”與“利他”甚至是完全一緻的。然而,當黑格爾本着法的現實化的問題意識而将以所有權為代表的權利放置到市民社會中來加以具體分析時,他深刻地揭示出了個人在追逐自身的權利和自由時所實際存在的矛盾與沖突,即特殊性原則與普遍性原則之間的矛盾與沖突。這一矛盾與沖突幾乎就是以個人為本位的市民社會的一種“定律”,而這一“定律”的存在,也在一定意義上暴露了經驗主義政治哲學家所建立的規範體系與實際現實相脫節的問題。而黑格爾之所以能夠看到這一“定律”,顯然與他建立起來的對市民社會予以深層次地認識、反思與批判的理論自覺是分不開的。黑格爾對這一“定律”予以揭示的最終目标,還是要在現代社會的價值體系中,真正确立起與個人和特殊性原則并不矛盾的普遍性原則,或者換個角度看,他是要在經驗主義政治哲學所建立的以個人為中心點和本位的規範體系的基礎上,補入導向普遍性原則的倫理。衆所周知,黑格爾是以國家為依托點來實現這一目标的,因為以他之見,國家是最能代表普遍倫理的實體。
馬克思對個人與共同體、特殊利益與普遍利益之矛盾的揭示及其解決,是上述問題的一個延伸。實際情況是,深受黑格爾的啟發,馬克思在寫作《論猶太人問題》時,就已經對市民社會作出了一種遠非經驗主義政治哲學家所能企及的深刻認識:市民社會中的權利,歸根結底就是一種并非建立在人與人相結合基礎上的,而是建立在人與人相分隔基礎上的“狹隘的、局限于自身的個人的權利”,這一權利的實際應用就是保護私有财産。這樣來看,市民社會從傳統政治國家的框架下脫離出來并反過來決定政治國家這一曆史事實,就必定意味着在個人與共同體、特殊利益與普遍利益之間存在着難以調和與化解的矛盾。馬克思的這一深刻認識,與黑格爾對市民社會的認識具有相似之處。馬克思基于這一認識而進一步思考的問題之一,也和黑格爾相仿,就是如何在一個共同體和普遍利益的價值框架中來界定個人和特殊利益以及權利與正義。不過,馬克思比黑格爾更深刻的地方在于,他沒有依托資本主義時代的政治國家來思考共同體的建構,而是通過界定共産主義這一“自由人的聯合體”來思考這一問題,因為在馬克思看來,政治國家既然是一個受市民社會所決定的領域,那麼這一領域所代表的共同體,隻能是一個屈服于市民社會及其主導原則的“虛假共同體”。
一目了然的事實是,馬克思對個人與共同體、特殊利益與普遍利益之矛盾的揭示及解決,本質上是對市民社會這一近代以來政治哲學的濫觞之地的深刻認知與把握,也是對作為現代政治哲學核心主題的權利、自由所作的一種更深層次、更加全面的審定,同時還是對英國經驗主義政治哲學所建立的規範體系的一種根本批判。我們在這裡要特别看到的是:馬克思不是要通過普遍利益來否定權利、自由以及個人的價值和特殊利益,而是要在一個真正的共同體中來界定後者并使之實現出來,從而使“每個人的自由發展”與“一切人的自由發展”得到内在的、實質性的統一。馬克思的這種思考所展現出來的深刻性以及打動人心的規範性,是以個人為純粹主體和本位的權利和自由觀念所不能比拟的。如果說馬克思尤為深刻的一個方面,就是在對矛盾的揭示與真正解決中來建立理解權利、自由、正義以及個人價值的規範性框架,那麼,他的這一工作對于霍布斯、洛克以來的政治哲學的發展而言,不能不說是一個具有革命意義的重大推進。
第二,對市民社會之“平等性”的曆史批判。按照洛克、斯密等經驗主義政治哲學家的邏輯,一個以個人為中心點和本位的社會,不僅是一個互不沖突甚至是互利的社會,而且也是一個平等的社會。原因就是,依他們的分析,如果人還沒有成為具有自由人身的、獨立的“個人”,那麼人實際上生活于其中的社會,往往就是等級制社會、種姓制社會或其他帶有嚴重歧視性因素的社會,而這樣的社會則注定是不平等的。另外,在一個由個人所維系的社會裡面,固然存在由能力、努力程度、運氣等偶然性的差異因素以及職業分工而帶來的不平等,但這種不平等并不是衡量一個社會是否是平等社會的标準,它甚至于就是自然人之間所具有的平等性的一種本然狀态。由經驗主義政治哲學家的這個看法可知,他們心目中的市民社會,就是一個平等社會的形象。因為如上所述,他們實際上就是在經驗層面将市民社會認定為一個以“個人”為主體和本位的社會領域。問題在于:在市民社會中,個人本位的确是一種占據主導地位的價值定位,但它是否就是一個由平等的個人所組成的社會領域?在對市民社會的認識上具有深刻理論反思水平和深刻洞察力的黑格爾沒有對這個問題予以特别關注,但在黑格爾的基礎上更深入地考察市民社會的馬克思對這個問題作出了重要剖析,其所給出的答案是否定的。
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中的如下論述,是我們把握這個問題的關鍵文本:“我們越往前追溯曆史,個人,從而也是進行生産的個人,就越表現為不獨立,從屬于一個較大的整體:最初還是十分自然地在家庭和擴大成為氏族的家庭中;後來是在由氏族間的沖突和融合而産生的各種形式的公社中。隻有到18世紀,在‘市民社會’中,社會聯系的各種形式,對個人說來,才表現為隻是達到他私人目的的手段,才表現為外在的必然性。但是,産生這種孤立個人的觀點的時代,正是具有迄今為止最發達的社會關系(從這種觀點看來是一般關系)的時代。”馬克思在這段論述中所指出的核心問題就是,市民社會呈現給人們的,固然是一個“個人”社會領域的形象,而這一形象也讓人們産生出一種“孤立個人的觀點”。但在市民社會中,實際上包含着迄今為止最發達的社會關系。馬克思沒有在這裡明确地指出這種“最發達的社會關系”是什麼關系,但根據馬克思對資本主義社會的剖析,這種關系主要就是指在勞動和資本的對立中固化而成的、以剩餘價值的生産為實質的資本關系。
在資本關系中,工人和資本家是兩大對立主體。但按照斯密等人的看法,工人和資本家之間的差異是職業和分工使然,他們都作為自然的個人而享有基本的自然權利和自由,相互之間所形成的是一種受到契約和法律保護的平等的關系。他們的這一看法,也反映了他們對市民社會的一種經驗認識。但在馬克思看來,如果說工人和資本家之間是平等的,那麼,這隻是就同樣擁有自由人身的工人出賣自己唯一的所有物——勞動力這個環節而言的。在這個環節中,工人得到了與其勞動力的價值對等的工資,這符合平等交換的原則。然而,在資本關系中,最重要、最根本、最具有實質性意義、起決定作用的領域,是生産領域。從生産領域來看,實際的關系則是一種資本家占有工人的勞動成果、工人整體性地喪失自己的所有權的占有關系。這種占有關系,本質上就是一種制度和結構層面上的不平等、不正義的社會關系。從這種關系來看,工人實際上并沒有像洛克、斯密等人所描繪的那樣,是作為享有基本自然權利和基本自由的個人而生活在市民社會中的。所以一言以蔽之,“個人性”和“平等性”隻是對市民社會的一種表層認識,而真實的情況則恰恰相反。這是馬克思對市民社會所作的又一深刻認識與批判。
馬克思的這一深刻認識與批判,本身就是其關于市民社會的政治哲學理論的重要内容。從馬克思的批判來看,他似乎遠離了政治哲學在樹立價值主張和建構規範體系上的理論本色,因而其政治哲學似乎是一種“變形走樣”的政治哲學理論。但重要的問題是:馬克思通過對市民社會之“平等性”外觀的批判,确立起了一個在社會制度和社會結構層面來把握平等、正義以及權利等政治哲學問題的理論範式。這一範式不僅為人們理解和界定政治哲學問題提供了一個不同于一般法權論的新框架,而且也為解決英國式的經驗主義政治哲學所不能解決的問題——價值與事實、理論與現實之間的斷裂,提供了一個重要理論方案。在此意義上,說馬克思帶來了政治哲學的革命,也是站得住腳的。
雖然有些學者對“馬克思有無政治哲學、有無正義思想”這一問題始終存在一種消極的看法,但事實在于,馬克思不僅在對市民社會的研究與批判中實質性地介入到了政治哲學領域,而且相對于近代以來的政治哲學而言,他所實現的推進和革命性轉換具有振聾發聩的理論意義。顯而易見,要深刻領會和把握這種推進和革命性轉換及其意義,就需要抓住馬克思在思維前提上所進行的批判和重建,這是一種從根本上來把握和闡釋馬克思政治哲學的問題意識。當然,我們對政治哲學史上任何一種理論的研究,都應當有這一問題意識。同時,我們要建構一種當代意義上的政治哲學理論,也需要思考思維前提和思維基礎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