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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波:哲學的目标——追求真理

點擊次數:  更新時間:2023-10-07

哲學的目标是追求真理。盡管它不一定實際地占有真理,更不高高在上頒布真理,但它始終朝着真理進軍,旨在獲得對于自然、社會和人生的更真實的理解,因為真理是人類生存于世的基本憑借,亦體現人類的特性、價值和尊嚴。符合是真理的基本義和核心義,融貫是真理的内在要素,管用是真理的外在效果,無論科學真理和人文真理都概莫能外。若沒有求真的目标、維度和約束,哲學研究就會混同于胡思亂想、詭辯和“忽悠”。哲學家能夠達成重疊共識和視界融合,是因為他們的研究朝向一個共同的維度,即真理。真理之難獲得,不能自然地推出這樣的結論:追求真理不應該成為我們的認知目标。

關鍵詞真理;真理的價值;融貫;科學真理;人文真理;

作者簡介:陳波,BEAT365唯一官网人文社科講席教授、博士生導師,國際beat365体育官网(IIP)院士,國際科學哲學院(AIPS)院士,主要從事邏輯學和分析哲學研究。

文章來源:本文原載于《社會科學戰線》2023年第9期


我曾發文論述“哲學是一項認知事業”這一核心論題,包含如下三個子論題:

(1)哲學是一項求真的事業。它的目标是追求真理,盡管并不一定實際地占有真理,更不高高在上頒布真理,但它始終朝着真理進軍,旨在獲得對于自然、社會、人本身、人與自然的關系、人與社會的關系等的更真實理解。

(2)哲學是一項講道理的事業,受理性和邏輯的管控。無論做什麼類型的哲學,無論以哪種方式做哲學,都要受到一些共同的方法論約束,例如清晰、嚴格、準确、一緻,以論證的方式講道理,給出理由,進行推理,得出結論,構造論證和反駁論證,讓讀者易于理解和把握。

(3)哲學還是一項社會合作的事業。既然是講道理,作者和讀者、說者和聽衆之間就會有認知一緻和認知分歧,就會有挑戰和被挑戰,由此産生對話、協商和辯駁,一個對話共同體于是形成;通過理性的論辯,有可能達成視界融合,形成重疊共識。

我的核心論題“哲學是一項認知事業”是從蒯因的主張“哲學與科學是連續的”演化而來的,亦受到蘇珊·哈克(Susan Haack)、蒂莫西·威廉姆森(Timothy Williamson)、吉拉·謝爾(Gila Sher)等人的影響,所針對的是各種形式的“哲學例外論”,即哲學在研究題材、研究方法、研究結果和評價标準等方面都是廣義科學的例外,它是一個與其他科學根本不同的研究領域和智識學科。例如不少人主張,與其他科學不同,哲學是诠釋經典文本和理解文明傳統的事業;哲學是安頓心靈和慰藉情感的事業;哲學是考察認知的可能性條件的事業;哲學是治療因語言誤導所引起的哲學病的事業;該論題也力圖回應近些年開始流行的哲學虛無論和哲學懷疑論的挑戰,等等。該文發表後,引來一些學界同仁的關注、商榷和批評,主要針對其中的第一個子論題:“哲學是一項求真的事業”。他們認為:哲學根本不是求真的事業,或者主要不是求真的事業。說實話,這使我感到相當詫異,也使我感到有必要撰寫此文去嚴肅認真地論述“哲學的目标是追求真理”這一論題,并針對各種反駁和異議做出答辯。本文分為四節,第一節論述真理的四種價值:生存價值、構成價值、規範價值和論辯價值;第二節簡要論述“什麼是真理”:符合是真理的基本義和核心義,融貫是真理的内在要素,管用是真理的外在效果;第三節直接論述本文主題:哲學的目标就是追求關于自然、社會和人生的真理;第四節回應一些同行對“哲學求真”所提出的質疑,并順帶回應關于哲學另外的幾種理解。

這裡,我覺得有必要冒“訴諸權威”之險,引述從古至今一些哲學家關于哲學求真的斷言。既然有那麼多同行忘記或否認這一點,重新溫習和認真思考這些斷言還是很有必要的。

亞裡士多德說:“把哲學稱之為真理的知識是正确的。思辨知識以真理為目的,實踐知識以行動為目的。”“哲學家正是通過探讨(存在本身的)這些屬性來探讨真理。”

黑格爾說:“追求真理的勇氣,相信精神的力量,乃是哲學研究的第一條件。人應尊敬他自己,并應自視能配得上最高尚的東西。精神的偉大和力量是不可以低估和小視的。”

海德格爾說:“即便我們必得追問真理,我們也需要回答這樣一個問題:我們今天立身于何處?我們要知道我們今天的情形如何。我們要尋求那個應當在人的曆史中并且為這種曆史而為人設立起來的目标。我們要現實的‘真理’。可見,還是真理!”

羅素說:“像所有其他學科一樣,哲學的主要目标在于獲得知識。它旨在獲得的那種知識給予科學群體以統一性和體系性,并且是從對我們的信仰、偏見及信念之根據的批判性考察中産生的。但是不能認為,哲學在試圖為其問題提供确定的答案時已經取得了某種非常巨大的成功。”

雅思貝爾斯說:“哲學的本質就是追求真理,而不是擁有真理。”蒯因晚年出版《追求真理》(Pursuit of Truth,1990)一書。“追求真理”是其全部哲學研究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他一生從未停止對“真”和“真理”的思考:真謂詞的作用是什麼?當我們說一個語句為真時,我們究竟在說什麼?真是内在于語言或理論,還是超越它們之上的?是否存在關于世界的既同樣為真卻又不相容的理論?如果有,如何從中做出選擇?什麼是邏輯真理和數學真理?它們是否可錯和可被修正?等等。

有人提到,盡管這些哲學家都談到了哲學研究真理、追求真理,但他們對真理的理解卻有很大的差别。我承認,“有差别”是事實,但與我們的論題卻不相關,相關的是他們都把追求真理作為自己哲學研究的目标。這是對本文論題“哲學追求真理”的強有力支持。


一、真理是人類生存于世的基本憑借

蔡斯·雷恩(Chase Wrenn)曾考慮真理的五類價值:(1)内在的:“信念為真本身是好事情”;(2)最終的:“真理是有價值的,因為理性的存在關切它”;(3)工具的:“真理是有價值的,因為它使得信念更為有用”;(4)構成性的:“真理值得關切,因為關切真理是過一種好生活的必要部分”;(5)目的論的:“真理是值得關切的,因為我們受惠于關切真理”。他批評說,這些說明并不足以解釋真理的價值,還需要更多的東西。

下面,我将強調和論述真理遠比雷恩所列各項重要得多的四種價值:

第一,真理的生存價值。我們生存于斯的這個世界極其巨大、複雜和危險;我們的天賦能力極其有限;我們的認知資源非常貧乏。我們面對的局面是:生存還是毀滅?錯誤的認知會使我們毀滅,隻有小心翼翼地求真才能使我們生存下來。這是真理對于我們人類這個種族的“實用”價值,更準确地說,是生存價值。人類正是憑借其追求真理并運用真理的能力,才在與衆多生物的生存競争中明顯勝出,卓然挺立于世。蒯因曾說,那些常常做出錯誤的歸納和預測,因而做出錯誤的行為應對的生物,大自然對它們的懲罰是:死亡,讓其基因從大自然的基因庫中徹底消失。

第二,真理的構成價值。即是說,求真使人成為人。人與其他動物最明顯的區别就是人具有理性能力,而這種理性能力最明顯的表現就是人能夠追求真理,即對自然、社會和人生的真實認知。追求真理還派生出人類的其他美德:(1)真誠和誠實。由于真理的生存價值,我們要真誠地求知,正确地行動;誠實地面對自己和他人,不能說謊和欺騙,以減少人際交流成本。(2)敬畏和謙謹。對外在于自己的巨大力量的認知,對自己能力有限性的認知,對于與他人合作的需求,派生出我們的敬畏和謙謹。(3)自尊、勇敢和犧牲。對自己生而為人的認知,對自己的獨特性的認知,對自己也能獲得真理的認知,派生出人的驕傲和自尊;真理還賦予人勇氣,為了追求和捍衛真理,甚至不惜獻出自己的生命。(4)認知到需要群體合作才能生存、隻有把他人真正當人看才能有效合作時,就會派生出自由、平等、博愛、公平、正義、善良和寬容這些觀念和其他美德。它們都奠基于人的理性能力,康德就是從人的理性能力推演出“道德的絕對命令”:你應該這樣來行動,使你的行為準則成為普遍的道德準則。儒家的基本運思方式是推己及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論語·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論語·顔淵》);“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

可以說,真理對于人來說具有構成性價值,它體現了人的理性特質,使人成為真正意義上的人。或許正是在這種意義上,吉拉·謝爾強調真理的人類價值。人類價值是人類選擇出來代表人性的普遍準則,如正義和真理,它們表明了人何以為人的基本立場。這種價值為人類的全部文明史所塑造,并為其所珍視,具體體現于典章制度、法律、禮儀規範、宗教信仰、曆史記載、文學作品等。例如,古今中外,從兒童發蒙開始,大人們就教育他們“要說真話,不能撒謊”,這是人類教育的傳統,也是人類文明的曆史傳承,如中國“秉筆直書”的史官傳統,“敢言直谏”的谏官傳統,“不唯書、不唯上、隻唯實”的從政之道……

謝爾問到:失去“真理”的生活與沒有失去“真理”的生活有什麼不同?當代社會彌漫後真理(post-truth)危機,很多人失去了對真理和真相的關切,任由假消息、假數據、假言論、假道理肆意橫行。有一部英文小說《狼之罪》,其中的主人公威廉·蒙克說道:

言語是我們的溝通手段,它使我們超越了野獸。我們可以思考,我們有概念,我們可以書寫,将我們的信念從一個地方傳遞到另一個地方,從一代傳遞到下一代。用谄媚和操控來污染我們的關系,用謊言、宣傳、自私的形象使用、詞語及其意義的濫用來污染我們,我們再也無法通達彼此。沒有什麼是真實的。我們淹沒在虛僞和權宜之計的泥沼中。欺騙、腐敗和背叛,它們是狼的罪過。

謝爾還問到:在這種後真理危機中,我們究竟失去了什麼?伯納德·威廉姆斯(Bernard Williams)給出了這樣的回答:失去真理價值是一種巨大的損失,“當我們失去對真理價值的感知時,我們确實會失去某些東西,或許會失去一切”;求真“包括發現真理、堅持真理、識别和傳播真理的需要”,包括各種各樣的德性和實踐以及與之并行的觀念,它們表達了對于分辨真理與謊言、把真理傳播給他人的關切。

第三,真理的規範價值。正如康德、弗雷格等人論述過的,已經掌握的真理對于我們從事新的認知和實施新的行動具有規範和引領作用。

規範1:追求真理。鑒于真理的生存價值和構成性價值,“追求真理”應該成為我們所有認知活動的目标,特别是哲學研究的目标。前文引述的哲學家們都強調了這一點。

規範2:服從真理。在言說、論辯和行動中遵循真理、服從真理,而不是胡攪蠻纏,更不是服從權威和權力,特别是當後者背離真理的時候,公民有權不服從。

第四,真理的論辯價值。哲學是講道理的學問,但“道理”得圍繞“真理”轉。在公共論辯中,不同的認知主體圍繞一個共同的話題,看問題有不同的視角,由此形成不同的觀點,不同的論者給出他們所持的理由,公開展示他們的論證過程;然後,其他論者找出其明确陳述或隐含使用的理由,辨析那些理由的真實性和合理性,檢查其論證過程的邏輯有效性,相互辯駁,彼此說服,逐漸達成重疊共識。這個過程要滿足很多條件,其中最重要的條件是向一個共同維度——真理——收斂,因為隻有真理才具有最大的說服力。若沒有求真的目标、維度和約束,不受理性和邏輯的管控,哲學研究就會混同于胡思亂想、詭辯和“忽悠”,哲學論辯就會變成各說各話,各講各理,永無止歇。

或許有人質疑說,你主要是從真理的工具性價值立論,這有貶低真理的價值之嫌。我的回應:我确實主要論及真理的工具性價值,這從本節标題“真理是人類生存于世的基本憑借”也可以看出來。但我認為事實就是如此,我們隻能從人類的視角去思考和做決策,這裡引用埃德沃斯(F.Edwords)的一段文字作為佐證:

我們的道德決策和道德理想基于人類需求和關切,而非所謂的神或者其他超驗實體或力量的未經證實的需求和關切。我們通過判斷某種選擇如何影響人類生活而衡量其價值,在這一點上,“我們”的範圍包括我們自己、我們的家庭、我們的社會和地球上的人。如果發現存在更高的力量,我們則必須對這些力量給出回應。我們給出的與這些力量相關聯的回應,仍将基于人類需求和利益。這是因為,我們所知的所有哲學和宗教都是由人類創造的,歸根結底無法避免人類視角的固有偏見。這種人類視角一方面使我們局限于人類理解世界的方式,另一方面也使得我們理解世界的動力局限于人類的欲望與抱負。


二、真理的基本義和核心義:符合

1.隻有一個真概念,但有許許多多的真理

無論在英語還是在漢語中,“truth”“真”“真理”都有多重意涵。至少可以區分它們的三種不同用法:(1)實在論用法,用“真”“假”去描述客觀事物的某種狀态或性質,“真”等于“實在的”“本來的”“符合标準的”,如“每到利益攸關的時刻,他就露出了真面目”,“這是一瓶真的茅台酒”;(2)行為論用法,“真”表示對某個觀點或說法的贊同、認可、接受等,“假”表示反對,相當于漢語中的“對”和“錯”,或英語中的“Yes”和“No”。如“大學教授應該沒有退休年齡限制”。“錯(false),實施這項政策将導緻可怕的後果。”(3)語義學用法,指語句、命題、信念或理論的性質。在邏輯學上,“真”(truth)、“假”(falsehood)都被叫做“真值”(truth-value),能夠為真為假的東西被叫做“真值載體”(truth-bearer)。

英語詞“truth”的語義學用法,還可以區分出兩種。第一種,“truth”是形容詞“true”的名詞化,“falsehood”是形容詞“false”的名詞化,它們都是抽象名詞,隻取單數形式,有時候前面加定冠詞,如“一個命題的真”(the truth of a proposition)。什麼是一個命題的“真”,什麼是它的“假”?一個命題什麼時候為“真”,什麼時候為“假”?這是哲學家要考慮的問題。第二種用法,“truth”指真的語句、真的命題、真的斷言、真的信念,甚至是真的理論。由于這些東西是可數的,“truth”可以加複數——“truths”。這時候,我們通常譯作“真理”,故有“數學真理”“語義真理”“邏輯真理”,“理性真理”和“事實真理”,“分析真理”和“綜合真理”,“必然真理”和“偶然真理”,“先驗真理”和“後驗真理”等概念。

2. 符合是真理的基本義和核心義,科學真理和人文真理概莫能外

什麼是真理?最古老、最有影響力的真理論當然是符合論,其基本思想是:命題的真不在于詞語與詞語的關系,而在于詞語與世界的關系,或内容與世界的關系;具體地說,在于命題的内容與對象在世界中的存在方式或存在狀況的符合與對應。這裡,有一個重要的概念——表征(representation)要進入我們的視野:真預設了表征,表征預設了語言、世界和心靈。人(心靈)使用語言,特别是其中的命題,去表征外部世界中的對象及其狀況。

誠如亞裡士多德所言:“說是者為非,或說非者為是,是假的;而說是者為是,或說非者為非,是真的。”換成更現代的說法:一個命題是真的,當且僅當,世界中的對象正像該命題所說的那樣呈現。為了判别一個命題是否為真,你必須從書本中擡起頭來,睜開眼睛去打量這個世界中的相關對象,在書本中的命題和世界中的對象之間來回穿梭,看該命題中名稱所指稱的對象是否具有該命題的謂詞(一元或者多元)所意謂的那種性質或者關系。通常把命題與世界中對象的這種關系稱為“符合”。符合論已經遇到了很多的理論困難,主要是“與什麼符合”以及“如何符合”難以說清楚。但無論如何,“符合”是真理的基本義和核心義,由此才能确保真理的客觀性。如皮爾士所言:真理就是“如此這般……無論你或我或任何人是否認為它是如此這般……即使有壓倒多數的投票反對它也沒有關系”。“這個真理在于與某種事物的符合,該事物是獨立于他是否認為如此這般,或任何人在這個問題上的意見的。”

無論是科學真理還是人文真理,都是這種符合論意義上的真理。有一種廣泛流行的看法,認為沒有所謂的“人文真理”;即使有,它們也是“意義真理”或“價值真理”,與“科學真理”迥然有異,帶有很強的主觀性,最好稱之為“洞見”或“智慧”,而不稱其為“真理”。我不同意此類看法,堅定地認為:有人文真理,它們與科學真理的區别僅在于所涉及的對象和範圍不同,在本質上卻是相同的:它們都是因符合而為真,因而都是客觀地為真。這裡,我列舉如下五條哲學真理:人在本性上愛自由;人既有理性的一面又有非理性的一面:理性體現了人與動物的區别,非理性體現了人的動物起源;每個人都會在其生命的某個時段遭遇某種形式的生存困境;有一個我們生活于其中、并與之發生交互的外部世界;自然科學的成功歸因于它發現了關于這個世界的真理。這裡,我再列舉另外三條哲學真理:

第一,無物常駐,萬物皆變,“生生不息”。古希臘哲人赫拉克利特認為,火是萬物的起源,萬物都像火一樣處于流變狀态,因此,人不能兩次踏入同一條河流,太陽每天都是新的。《周易》堪稱破解中國傳統文化的密碼,其核心主張之一是“生生不息謂之易” (《周易·系辭傳》):易道廣大,無非陰陽,陰生陽,陽生陰,陰陽相反相成,生生不息。後來的哲學家,如黑格爾、馬克思、列甯和毛澤東也一再系統地強調和論述了這一點,各門自然科學也以它們自己的方式不斷向我們揭示和證明。當然,從古至今都有一些哲學家否認這一點,如古希臘的巴門尼德和芝諾,以及一些後世哲學家,他們認為,事物的運動和變化隻是表象和假相,事物本身并不運動和變化;隻有永恒不變的東西才是真有價值的。但這隻是一種非主流觀點,與現實有諸多抵牾。

第二,世間萬物都處在普遍的因果聯系之中。這是哲學中的“因果律”所斷定的:有因必有果,果由因造成,因在果之先;任何現象和事情的發生都由先前的現象和事情造成,都可以通過訴諸先前的現象和事情來加以解釋和說明。盡管英國哲學家休谟質疑因果關系的客觀性并造成很大影響,但因果律卻是我們一切認知和行動的基石:通過追溯、理解和把握事物之間本來的因果關系,我們可以由果追因,或者由因緻果,造成世間萬物的變化,導緻這個世界的巨大改變。第三,人生而為人,每個人都配享有人的權利和人的生活。每個人一生下來就是人,至于以後為奴還是為王,或其社會身份的顯著差異,是先天禀賦和後天機遇造成的。在一個文明社會中,應該把每個人真正當作人,任何時候都要給他或她以人的尊嚴。即使有人觸犯法律,甚至犯下重罪,他們可以受到法律的懲罰,但仍然要被人道地對待。

有人說,以上談到的都是粗淺的大衆常識,不能稱之為“哲學真理”。我不這樣認為。例如,人既是理性的又是非理性的,這是哲學家們在近現代才真正認識到的。在近代以前,人僅僅被視為理性的動物,因其理性能力而成為萬物之靈。隻是由于叔本華、尼采、克爾凱郭爾、弗洛伊德、福柯等人的工作,才揭示和凸顯了人的非理性方面,導緻對傳統的理性主義文化的反思和批判,并導緻後現代主義思潮的興起。

3. 融貫是真理的内在要素

真理融貫論認為,真理在于一個信念系統内各個元素之間的一種融貫關系:一個信念是真的,當且僅當,它是一個相互融貫的信念系統中的元素。對融貫論者來說,談論作為一個信念系統之元素的單個信念的真假是有意義的,但談論它所從屬的整個信念系統的真假則是無意義的,他們認為,我們沒有辦法超出我們的信念系統之外去談論該系統的真假。

毋庸諱言,真理融貫論遇到了很多嚴重的理論困難,主要有:(1)什麼是“融貫”?如何刻畫一個信念系統内的“融貫”?融貫論的理論基礎是矛盾律和“系統”概念,融貫性在于系統内各信念之間的相容性、關聯性和系統本身的豐富性。但所有這些概念都有待嚴格的刻畫和澄清。(2)與誰融貫?這需要有作為融貫基礎的一組帶有特權地位的信念,但它們的真如何保證?顯然不能再訴諸融貫,必須另有标準。什麼樣的标準?(3)由于存在衆多的甚至是相互沖突的信念系統,一個信念并非與任意的信念系統如神話、故事、科幻作品等相融貫就為真,而是與支配性的信念系統相融貫才為真。什麼樣的信念系統是“支配性的”?根據什麼标準選出?

無可否認,真理融貫論也有很多合理之處,主要有:(1)盡管融貫不是真理的充分條件,卻是其必要條件,可以用來擴展和更新我們的知識。我們的新認知不是從頭開始,而是在先前知識的基礎上進行的。如果能證明某個信念與其他已知為真的信念系統相容,則它為真至少是可能的;特别是,如果能進一步證明它是其他已知為真的信念的邏輯推論,則它就必定為真;并且,與已知為真的信念系統不相容的信念必定是假的。融貫論接受信念之間的相互支持,将其視為建設性的循環。(2)融貫論以某種形式要求我們尊重常識和直觀,尊重我們認知前輩的認知成果,尊重我們認知同伴的認知努力。他們與我們一樣,在追求真理時足夠真誠,也具有類似的認知能力,他們按他們的認知成果生存了很久,也生存得足夠好,他們不可能全都弄錯了,我們在進行新的認知活動時,要對他們保持足夠的敬意,盡可能對他們的認知成果做最保守的修改。(3)融貫論在以隐含的形式強調真理的總體性和全面性:實在是一個處于普遍的相互聯系和相互制約中的整體,關于這個整體的真理性認識也必定處于相互聯系與相互制約之中,必定要以知識系統的形式出現。因此,全面的真理性認識必定是一個相對完整的科學體系。這無疑是一個正确而深刻的洞見。

因此,我們必須把融貫視為真理的一個内在構成要素。在進行新的認知活動時,要盡可能使我們的新信念與我們所掌握的證據相匹配,與我們先前持有的其他信念相一緻,與我們認知前輩的認知成果有繼承關系,與同時代其他人的信念保持協調,要認真考慮與我們信念相反的證據和各種異議,這就要求我們左思右想、上下求索,最後達到“反思的平衡”(reflective equilibrium)。我認為,一種合理的真理理論,至少要同時容納符合論和融貫論、原子論(把單個語句作為真值載體)和整體論(把一個足夠豐富的理論作為真理單位)的要素,并以合理的方式把它們編織為一個合邏輯、有結構的整體。這個困難的任務仍有待完成。

4. 管用是真理的外在效果

 由美國哲學家皮爾士、詹姆士和杜威等人提出了實用主義真理觀,圖示如下:

他們認為,一個概念的意義由應用它所産生的“實驗的”或“實踐的”後果來确定;在實踐應用中,不造成任何實際差别的差别就不是真正的差别,而隻是言辭或話語方式之争。在真理問題上,他們研究這樣的問題:若一個信念或命題為真,将在實踐中造成什麼樣的差别?并提出一個重要口号:真理管用(Truth works)!詹姆士解釋說,方便和管用“是就歸根結底和整個過程而言的;因為方便地滿足眼前的所有經驗并不必然同樣滿足所有更進一步的經驗。經驗……有衆多的途徑發怒,促使我們糾正我們現在的表述”。

在我看來,“真理管用”這句口号凸顯了真理的人類視角:我們追求真理,歸根結底是為了我們在這個世界上的良好生存。在科幻小說《三體》中,黑暗森林社會學的第一條公理就是:“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要。”在這個宇宙中,我們是禀賦和能力都極為有限的生物,無法以旁觀者的姿态對這個世界做全面系統的靜觀式認知。我們認知我們需要認知的,我們認知我們能夠認知的,我們所具有的認知需求、認知能力和認知資源決定了我們将如何認知,也決定了我們的認知邊界。哲學也屬于我們對這個世界的認知活動,它的目标是追求對于自然、社會和人生的更真實的理解,以便我們在這個世界上過一種安全、充裕、有價值和有意義的生活。我認為,“真理管用”是一個非常深刻的洞見,必須把“管用”作為真理的外在效果考慮在内。


三、哲學是一項求真的事業

為什麼“哲學是一項求真的事業”?我簡要給出如下四點理由:

第一,哲學與其他各門科學在研究對象和研究目标上是連續的。哲學與其他各門科學都研究我們生活于其中的這個世界。但這個世界是複雜的和異質的,不僅包括物理個體,而且充盈人工制作、社會實在和觀念建構,至少有如下幾類存在物:(1)物理個體;(2)性質和關系,自然種類;(3)時空、因果關系與規律;(4)集合與數;(5)人造物品;(6)社會實在(制度性事實);(7)文化構造物;(8)他人的心靈及其觀念,如此等等。我同意蘇珊·哈克的斷言:“有一個真實的世界,這個世界在很大程度上獨立于我們,獨立于我們的行動和信念,但并不是完全獨立的,因為這個世界也包括人類以及所有我們創造的物理的、理智的和想象的物品。”

如前文一再強調的,哲學與其他各門科學在其研究目标上也是一緻的,都是為了獲得關于這個世界(包括自然、社會和人生)的更真實的理解,從而使人類在這個世界上更好地生存:在物質上更為豐裕,活得更明白、更有智慧、更體面和有尊嚴,更為持續久遠。

第二,哲學與其他各門科學一道,構成我們關于這個世界的一個知識連續體。這裡簡要論述如下:

在上面各組中,第一層是各種類型的“實體”及其性質和相互關系,以及它們的運作機制;第二層是以第一層為研究對象的各門具體科學;第三層是以第二層為對象的帶有哲學性質的學科,它反思和改進各門具體科學的核心概念、基本預設和重要疑難,構想新的可能性;第四層就是一般哲學,具有最大程度的覆蓋面和普遍性。可以看出,在哲學與各門具體科學之間,隻存在範圍大小、複雜程度和抽象程度的差别,實際上具備一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規制我、我塑造你的嵌套結構。

第三,哲學與其他科學在研究方法上是連續的。像各門具體科學一樣,哲學也需要常識、直觀、直覺等“先驗的”認知基礎;也需要觀察和實驗,特别是思想實驗;也需要數據和證據,更需要抽象和思辨;也需要溯因—最佳解釋推理;還需要通過理性的對話來達成重疊共識;如此等等。根據蒯因的自然主義,哲學與科學是連續的,哲學的證據不限于直覺和常識,而是一切科學的成果。使用蒯因最喜歡的隐喻,我們都是在大海上航行的“紐拉特之船”上的水手,我們的科學之船在有些地方破損了,我們必須呆在科學之船上面,對科學理論做出哲學反省,利用科學的發現,使用科學的原理、方法和技術,去維修和保養科學這艘船,使它能夠在經驗證據的大海上安全航行。還有,有些人如笛卡爾、愛因斯坦和哥德爾,既是科學家又是哲學家,他們做科學的方式與做哲學的方式是類似的;像蒯因、克裡普克、威廉姆森等哲學家的工作方式,與一些理論科學家如牛頓、霍金、楊振甯等的工作方式也是類似的:都是坐在扶手椅裡,閱讀文獻,進行思考、想象和邏輯推演,反駁舊理論,提出新理論……

第四,哲學論辯要始終緊貼着堅實而粗糙的真理地面進行。一位哲學家,無論他的觀點多麼與衆不同,聽起來多麼怪異,他大體上都真誠地主張他的觀點,認為它們是真的,至少是有理據的:他認識到别人所忽略的方面,洞察到别人未達到的深度……他通過講演和著述,旨在把觀點傳達給他人,說服他們接受其觀點為真,至少承認其有深刻的道理,而與之相反的觀點則是假的,至少是說不通的。在言說過程中,他還必須訴諸大家普遍認可為真的東西,如先前知識、大衆常識和牢不可破的邏輯。一句話,他必須足夠嚴肅和真誠,其哲學活動必須始終緊貼着堅實而粗糙的真理地面來進行。假如他宣稱:我隻是在開玩笑、講故事、說笑話,不要或不能把他的話當真,任何人都會不屑于與他進行任何嚴肅的講理和論辯。


四、對幾種異議和反駁的答辯

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舉辦的“先鋒哲學論壇”(2023年3月31日—4月1日)上,我被選作五位擂主之一,主張“哲學是一項認知事業”,我的攻擂手吳根友、王文方、蘇德超三位教授對我的觀點提出質疑和挑戰。我簡要答複如下。

1. 有效的“行”奠基于正确的“知”:答吳根友教授

吳根友對我的觀點提出了三點異議:(1)中國傳統哲學特别強調知與行的統一,王夫之甚至認為,行比知更具有第一性、絕對性的意義。(2)如果哲學僅是關注認知問題,哲學對于形而上問題的追問,何以彰顯?本體論研究将會從哲學中缺失。就人生的意義與價值的追求而言,哲學不隻是一項認知的事業,而且關乎對人類文明價值的甄定、持守和辯護等。個體的道德與心性修養,也不隻是一個認知的問題,雖然與認知有關。(3)如果僅把哲學看作一項認知事業,就可能将哲學窄化為一種科學的認知活動,僅強化哲學的“求真”面向與功能。但哲學不應該僅僅關注真,還應該關注善和美的問題;不僅僅關注知識,還應該關注道德、倫理、審美。他斷言:“我甯願将哲學視為一項追求真善美的事業。”

首先,我舉雙手贊成“哲學不隻是一項認知事業”,但我更願意說:哲學首先是一項認知事業。請注意:這裡的“認知”是就哲學家的工作方式和研究目标而言的,而不是就其适用範圍而言的;也不局限于自然科學式的認知,社會科學家和人文學者都在進行認知活動:認知人本身和人類社會的真相。不能把“哲學是一項認知事業”混同于“哲學是一項僅做認識論的事業”。哲學家首先要認清這個世界的真相:我們所面對的世界中究竟“有什麼”,哪些“有”帶有根本性和實質性,對其他類型的“有”施加決定性影響?這就是本體論或形而上學的研究。“善”内在地含有“對”或“正确”(rightness)的意思,符合人性的就是“善”,違反人性的意味着“惡”。弘揚善、貶抑惡需要以對人性的正确認知為前提。倫理學家是人性和社會的認知者。“美”有客觀基礎和主觀能力兩方面。常言道,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發現。對美的客觀性和主觀性都要有正确的認知,才能提高審美能力和審美水準。因此,作為認知事業的哲學,内在地包含形而上學、認識論、社會哲學、倫理學、美學等分支。

其次,我要強調指出,有效的“行”必須以正确的“知”為前提,不然就是錯步亂行,贻患無窮。近年來,哲學作為一種生活方式成為西方哲學界的一個讨論熱點。科爾(C. M.Cohoe)和格裡姆(S.R.Grimm)論述說,哲學化的生活方式是一項成就,必須經過嚴肅的探索和認真的踐履才能達成,其踐行者要求滿足三個條件:(1)要承諾一種主張真理、規定價值、内在融貫的世界觀,後者涉及人性及其人在宇宙中的位置,比較全面地給出了正确行動的指導原則;這又要求其踐行者擁有廣博的知識,訴諸理性和證據。(2)要把他們所承諾的世界觀落實到他們的生活及其實踐中,用中國哲學的話來說,就是知行合一、言行一緻。(3)從其構成方式上說,他們的生活及實踐應該是真理導向的,還需回應理性的要求。這又要求其踐行者求助于論證、認知的自我反思,對真和善的深思熟慮的認可,考慮和回應反對意見,對修正和改善他們的主張和做法保持開放。歸結起來,科爾和格裡姆認為,踐行一種哲學化的生活方式,要求有理性的态度,以真理為導向的目标,奠基于真知的價值觀,以及知行合一。我大體上同意他們的看法。

2. 生活需要方向,但不能瞎指方向:答蘇德超教授

蘇德超認為,哲學活動有三大任務:澄清觀念、建構意義和捍衛自由。任何學科都能澄清觀念,但哲學所澄清的觀念位于學科和生活底層。在建構意義時,哲學有一個獨特任務,即給出整體。通過澄清觀念、建構意義,哲學捍衛我們的自由。生活需要方向,認知刻畫事實。事實并不能直接給出方向。完全相同的世界,可以有完全不同的生活。生活的方向,才是哲學的根本問題。他由此強調,哲學介于科學和人文之間,或者如羅素所說,介于科學和宗教之間。他進一步指出:

……人類認知并不是人類利益和需求的出發點。無論活在哪裡,都活在體驗裡。有時缺乏認知或者壓抑認知反倒能獲得更好的體驗。生活中的高峰情感、哲學和宗教中跟世界整體融合,至少在體驗時是排除認知的。真當然好,但好比真更好。一些哲學觀點反映世界,另一些哲學觀點引導我們以一種特定方式去看待世界。我們無法改變世界,隻能改變看待世界的方式,從而改變跟世界的關系,讓體驗更好。“我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重要的不是青山是否有意識,而是詩人辛棄疾認為它有。原則上可能永遠無法知道整個世界是否有意識,所以人格化策略并不能構成一條知識,但它會在孤獨時安慰,在困厄中增強勇氣。

在另一篇文章中,他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

在人文領域,我們更看重好壞。判斷好壞的标準是能否給我們帶來好體驗。如果能,就是好的,帶來的好體驗數量越多,強度越大,這個理論就越好;反之則越不好。與之相對,在科學領域,我們看重的是真假而不是好壞。如果一個理論作為模型能解釋更多的現象,能預測更多的現象,它就是真的,反之就是不那麼真。

大體上,可以把蘇德超的哲學觀歸入“哲學是安頓心靈和慰藉情感的事業”一類,在此點上我與他有根本性分歧。我對他的回應要點是:生活需要方向,但不能瞎指方向,而是要指出正确的方向。何謂“正确”或“錯誤”?倘若如他所說,在人文領域内,重要的是體驗的“好壞”,那麼我要追問一句:它們是“真的好”還是“假的好”?對這些問題的回答,必須基于對生活真相的真實洞察,以及由此産生的切實可行的真知灼見,而不能靠編瞎話、講故事、畫大餅,甚至構造一個虛幻的死後世界,去欺騙世人,以使他們獲得虛幻的滿足感。比如,蒙騙一個正值盛年的單身漢,說他很快會有三個年輕、漂亮、性感的女性伴侶,他相信了你說的話,這會給他帶來好體驗,甚至是高峰體驗,這就真的是對他“好”嗎?!為什麼蘇格拉底說“未經省察的生活不值得過”?按我的理解,因為隻有通過探索和反省,我們才能獲悉生活的真相,找出我們目前活法的依據,質疑它們的合理性,弄明白我們在生活中究竟追求什麼,為什麼要追求它們,能否有别的追求,基于對自己的真實狀況和能力的判斷,去構想别的活法的可能性,然後做出你自己的選擇。隻有這樣的生活才是你自己的生活,而不是由别人或某種外在力量強加給你的生活。這樣的生活甚至可能會帶來痛苦,但蘇格拉底的勸誡是:做痛苦的人,别做快樂的豬。因此,有價值的生活建立在真相和真知的基礎之上。

我再次引用埃德沃斯的一段文字作為對我的觀點的支持:

……試圖把哲學建立在超人來源和超驗的“實在”基礎上以提供更大的安全感的做法,最終隻會産生關于世界的假象。當這些假象成為決策和社會政策的基礎時,就會導緻錯誤。人文主義者希望避免這些代價高昂的錯誤,因此我們承諾正視生活的本來面目,并以這種誠實的方式進行艱苦的工作。我們心甘情願地拒絕簡單化制度提供的輕松且安全的誘惑,以便在建立我們對世界的理解這一艱苦工作中扮演積極角色,從而為解決多年來始終困擾人類的問題作出貢獻。

蘇德超還針對我的觀點構造了如下的二難論證:

要是我們認為哲學主要是一項以求真為目标的認知事業,那麼我們将不得不面臨以下二難。哲學之真跟科學之真要麼本質相同,要麼不同。如果相同,哲學就是多餘的,或者至少是無效率的。如果不同,那麼真就是斷裂的,我們無法得出“哲學追求真”這個結論,就算得出這個結論,也是瑣碎不重要的。

關于這個二難論證的第一支,他寫到:

從近代以來,科學的進步顯而易見,對人類生活的影響超過了前人的想象。既然兩者目标相同,而且科學更為成功,一個明智的做法是取消哲學。也許,有一些真現有學科難以研究,這時優先考慮的方案應該是發展交叉學科或者橫斷學科……要是這樣還無濟于事,人類就應該發展一門新的學科。如果新學科難以推進,那就表明目前對這類現象進行研究的時機還不成熟,明智的做法是存而不論不做研究,等待認知條件成熟。認知資源有限,人類的認知行為同樣面臨經濟學效率的考量。強行研究是在浪費認知資源。

我隻想追問一句:如果完全不做研究,認知條件什麼時候能夠成熟?廣為人知的科學史事實是:當有些領域和問題暫時很不清楚時,就由哲學家運用思辨和想象力做先期探索,勾勒出大緻的範圍和輪廓,探尋可能的研究路徑和研究方法,提出一些初步的研究成果……當這些初具規模後,具體科學家就參與進來,做一些更具體、更細緻、更深入的探索,逐漸在該領域累積出豐富的成果,從而發展出一門獨立的科學。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哲學是具體科學的搖籃和保姆。例如,哲學家維特根斯坦、奧斯汀、塞爾、格賴斯、萊可夫等人關于人們現實的言語交際和言語行為的研究,得到了一些綱領性成果,如意義使用論、言語行為理論、會話含義學說,涉身哲學(embodied philosophy),由此催生出像語義學、語用學、認知語言學這樣新的語言學分支。

對于上述二難論證所涉及的其他問題,我的進一步回應是:不同學科之間存在分工,物理學研究這個世界中的物理現象及其規律,化學研究其中的化學現象及其規律,生物學研究生命現象及其規律,它們都隻研究這個世界的某個部分或某個側面,而哲學研究這個世界的一切方面,包括自然、社會和人生,哲學要在其他科學成果的基礎上,構造關于這個世界的整體圖景,找尋其中最普遍最一般的規律,并且它還要對其他科學的底層預設及其方法論進行反省,思考改進之道。所以,盡管哲學和其他科學都一樣求真,但在求真的範圍、普遍性和抽象性程度方面卻存在很大差别。至于說哲學求真效率低下,那也是由研究對象的廣大和複雜帶來的,越複雜現象的研究越難以達成共識,越難取得顯著的進展,這在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人文科學那裡是同樣的,隻要想一想對宇宙起源、生物演化、地震預測、天氣預報、地球變暖、人類經濟活動等的研究就可以了。但是,由真理之難獲得,不能推出真理從根本上就不能獲得,更不能推出不應該把求真作為我們的認知目标。這三者之間存在巨大的邏輯鴻溝,不能那麼輕易地跨越。

我發現,在蘇德超的論述中,明确假定了現象界和本體界、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是”與“應該”(或事實與價值和規範)之間的三重分裂:“我們首先活在現象世界中”,而所謂的現象世界就是由我們的感覺、心意、認知所建構出來的世界;“在人文領域,我們更看重好壞……在科學領域,我們看重的是真假而不是好壞”。“哲學非認知功能的可行性,由‘是’與‘應該’的休谟縫隙得到保證。既然世界事實不能替我做出選擇,而我又不得不做出選擇,那麼,我将自由地做出選擇。自由選擇沒有可以重複的規則可言,包括哲學在内的人文思考隻提供啟發性樣本。”這三重分裂都是我不能同意的,在此隻能給出大緻的論述思路。

假如接受現象界與本體界的分裂,并且承認我們隻生活在現象世界中,我們就無法說明我們認知的客觀真理性,無法說明自然科學迄今為止所取得的巨大成功,就無法擺脫激進懷疑論(如莊周夢蝶、笛卡爾的惡魔論證、普特南的缸中之腦論證,它們甚至否認作為認知對象的外部世界和作為認知主體的我們自身的存在性)的糾纏。我最近常想一個問題:我們如何穿透感覺經驗的帷幕而直達外部對象?換一種方式說,我們究竟是直接感知到外部對象,還是先獲得關于外部對象的感覺材料、再由此建構出外部對象?我越來越傾向于第一種選擇,否則的話,我們将無法充分說明外部對象的實在性。這就是像蒯因這樣的經驗者所遇到的困境:他們無法用經驗論的方式去合理地說明經驗論的前提,即有一個獨立于我們的感覺經驗的外部世界,迫不得已,蒯因隻好把它們歸結為像荷馬諸神那樣的設定物(posits),其合理性要靠它們預測經驗之流的有效性來判定。

對于休谟的“是”與“應該”的分裂,我的回應是:它是虛構的。首先,沒有純客觀的事實:“事實”是我們帶着一定的認知意圖、使用一定的認知手段,從世界的母體上一片片撕扯、撥離下來的,帶有明顯的認知主體的印記,是某種形式的認知建構。其次,沒有純主觀的“應該”,“應該”至少是由以下三個要素共同決定的:一是我們的需求、意願和目标,其中意願和目标産生于需求,意願的強度往往取決于需求的強度,而需求有客觀基礎;二是當下的實際狀況,常常與我們的需求和意願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我們意圖改變現狀,造成能夠滿足我們的需求和意願的某種另外的狀況(願景);三是相關的科學原理:面對當下的狀況,根據相關科學原理,我們“應該”或“必須”做什麼和怎麼做,才能滿足需求、達成目标、讓願景變成現實?所以,有一條共同的紐帶,即我們的欲望、需求、利益、關切,把“事實”與“價值”和“規範”關聯起來,由此架通了從“事實”到“價值”和“規範”的橋梁。

由此引出我對科學與人文分裂的回應:科學理論也不是純描述性的,其中含有認知建構的成份,并且也會派生出相應的規範,有它們自己的價值追求;人文科學(包括哲學)也需要有事實性基礎,由此建構出“價值”“規範”和“願景”。在這一點上,科學與人文之間沒有特别明顯的斷裂。

最後,我要指出,蘇德超(包括下面要談到的王文方,還有其他許多人)誇大了哲學家之間的分歧。他寫到:

所有學科都存在着争議,哲學也不例外。讓哲學成為例外的是争議的普遍程度。在任何一個真正的哲學問題上,人類都沒能達成一緻。世界是唯物的還是唯心的?人有自由還是沒有自由?我們對他人負有絕對的道德義務嗎?自由和平等哪個更重要?這個世界之外是否還有另外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這種不一緻甚至會讓外行覺得荒唐:其他學科的學者在一起開會,他們有許多共識,分歧往往存在于各自對問題的處理,如果這種分歧比較嚴重,也至多擴散到對問題本身的認識不同,一些學者相信這些問題是問題,另一些學者否定這一點。但哲學學者開會的畫風截然不同。作為學者,他們必然會表達不同的觀點;除此之外,他們還會懷疑讨論的對手是否存在(他心懷疑論),甚至懷疑正在開着的這場學術會議是否存在(外部世界懷疑論)。在外行看來,要麼哲學學者犯了一個明顯的錯誤,要麼哲學學者隻是在表演。也就是說,或者不真實,或者不真誠,這就是哲學學者的宿命。

我認為,如上的說法既是事實,又不是全部的事實。哲學家之間并非全無共識。從曆史上看,關于哪些哲學家重要,值得寫進哲學史,甚至值得用大篇幅去寫;哪些哲學著作重要,堪稱經典,值得在大學課堂上反複講授、值得哲學教授們反複研讀,哲學家之間還是有共識的。從當代來看,我最近常想這樣的問題:為什麼有些哲學家的工作很有影響,有很多追随者或批評者;有些哲學家盡管也辛勤工作,著述很多,卻沒有什麼影響,或者影響不大?這說明在當代哲學共同體中也有許多共識:哪些哲學問題重要,值得研究;哪些出版物重要,值得研讀;哪些哲學家重要,其所做工作值得關注;哪些理論重要,值得去評論或者發展。不然就很難解釋:為什麼羅爾斯的《正義論》一出版就造成巨大的影響。這種共識也肯定可以擴展到許多具體的哲學論題和立場上,當然并沒有完全的共識,仍存在争議。這種現象并非為哲學所獨有,甚至在自然科學家之間,其共識也未達到毫無争議的程度。例如,達爾文的進化論已有近百年曆史,迄今仍有很大的甚至很激烈的争議,有的科學家(神學家們不算)仍在挑戰、甚至要否定其基本立場。我覺得,蘇德超等人把哲學和其他科學的差别浪漫化了。

3. 哲學并不虛無,始終在向真理進軍:答王文方教授

王文方對我的觀點的主要異議是:(1)當代哲學讨論的主題和對象并非這個世界的客觀部分或所謂的客觀世界,而是由我們的概念架構所建立的主觀世界,因而沒有任何客觀的事實可以用來決定哪一個哲學看法才是正确的。當代大部分哲學讨論所瞄準的對象,很可能隻是一個由我們的概念和語言所投射建構起來的主觀世界的部分,而這與大部分科學所瞄準的客觀獨立世界截然不同。(2)在哲學中廣泛使用方法,如溯因—最佳解釋推理、扶手椅方法,并不像在科學研究中那樣成功,它們并不是真理導向的,甚至無法在哲學家中達成一緻的意見,更别說真理和知識了。

我與王文方在哲學觀上也有根本性分歧,體現在以下三點:

第一,在本文前面我一再強調,哲學直接研究這個世界,包括自然、社會和人生,特别包括人工制作、社會實在和觀念構造物,并非如他所言,當代哲學隻研究由我們的概念架構所建立的主觀世界。盡管哲學也确實研究後一類現象,如理論實體、抽象實體、虛構實體等,是因為它們是這個世界中的真實部分,還發揮着越來越大的影響,如神話傳說、科學幻想、理論建構、文學藝術、電影作品、網絡遊戲、虛拟現實等,它們正深深地嵌入我們的當代生活,還在形塑我們的未來。還是要承認,當代哲學研究的大部分問題都是來自現實世界的真實問題,具有緊迫性和極端重要性,并不是來自哲學家的主觀建構,更别說是完全的虛構了。例如:這個世界中究竟有什麼?這些“有”會如何影響我們的生活?什麼是知識?什麼是真理?真理對于我們的人性、文明和生活有什麼重要性?什麼是善良、公平和正義?什麼樣的生活是良好生活?像貨币、婚姻、軍隊、警察、大學這類社會實在是如何被建構出來的,又如何發揮作用的?在當代社會中,我們應該如何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處理人的當下福祉和長遠福祉的關系?如何保證一個國家或社會的良序運作?這種良序運作應該建立在哪些原理和原則的基礎上?如何為它們辯護或者對之做反思和批評?如此等等。

第二,在我看來,哲學的證據分為事實性證據和學理性證據。哲學研究還得有學理性依據,要看先前的和同時代的哲學家關于這個問題說了些什麼,所說的是否合理,是否足夠,哪些地方有問題,是否需要改進,如何改進。循此途徑,像羅爾斯、帕菲特等哲學家那樣,提出自己的理論和方案,并回應批評意見,由此達到反思的平衡。我同意王文方的說法,當代分析哲學研究過多地訴諸直覺,而直覺既不穩定也不可靠,常常是過去的知識積累和長期訓練的結果,它可以成為哲學研究的向導,卻是一個不太可靠的向導。我對過多依據直覺的哲學家和哲學理論常持懷疑态度。我與王文方的不同之處在于,他由直覺不可靠推出了哲學懷疑論甚至是哲學虛無論;我卻從直覺确實不可靠推出了這樣的結論:我們不能過多地訴諸直覺,而要訴諸事實性證據和學理性證據。如蒯因和威廉姆森所說,各門科學的認知成果,已經得到證成的知識,甚至大衆常識,都可以成為哲學研究的證據。

第三,王文方還談到,邏輯作為嚴格科學和理性思維的代表,是哲學研究必不可少的工具,但在什麼樣的邏輯是正确的邏輯,正确邏輯究竟是一元還是多元的等問題上,甚至邏輯學家們也不能達成一緻。這也是他推出哲學懷疑論和虛無論的主要理據。我覺得他誇大了這種分歧,僅談幾個例子:作為經典邏輯的競争者,相幹邏輯和直覺主義邏輯早已被構造出來,在技術上已經很成熟,但就是沒有多少人實際地使用它們;王文方對之很有興趣的弗協調邏輯,其中有些變種認為有些命題既不真也不假,有些變種認為有些命題既真又假,對我來說,前者還可以理解,後者卻無法理解:說一個命題“既真又假”時,其中“真”“假”究竟是什麼意思?還是我們平常所說的“真”“假”嗎?這也是弗協調邏輯仍局限在一個小圈子内、未得到普遍認可的原因,因為有太多的東西說不清楚,難以理解。在當代大學課堂上,所講授的仍然是被視作經典邏輯的一階邏輯,邏輯學家所普遍使用的工具也是一階邏輯加模态邏輯及其擴展。當然,那些經典邏輯的“變異”邏輯是可以研究的,以便拓展新的可能性空間,并且至少在某些領域是适用的,但它們還需要從哲學上證明自己的正确性,如吉拉·謝爾所說的那樣,證明它們既奠基于外部世界,也奠基于我們的心靈。

由于篇幅所限,我下面僅簡單回應對于哲學的另外幾種理解,它們都屬于本文開頭提到的“哲學例外論”。

4. 對“哲學是诠釋文本和理解傳統的事業”的異議

我對這一說法的回應是:(1)哲學經典文本确實重要,因為它們塑造了我們的傳統和文明,在某種程度上也定義了我們做哲學的方式。通過閱讀和诠釋經典文本,我們從前輩那裡學習如何做哲學;它們所内含的思想在當代社會也依然有活力,能夠成為激活新靈感的源泉。(2)不能神化經典文本,更不能固化我們的文明傳統。我們的傳統始終處在不斷發展和更新的過程中。如經常說到的,西方哲學經曆了多次轉向:從希臘哲學的“本體論階段”到近代哲學的“認識論轉向”,從近代哲學的認識論階段到現代哲學的“語言轉向”,還有很多别的“轉向”正在發生或醞釀中。我們今天所面對的局面與先哲們所面對的幾乎完全不同,很多情景是他們先前完全沒有遇到甚至沒有想到的,他們不可能替我們把話說盡。面對新的情勢,我們需要獨立思考,運思籌劃,說出我們自己的話,寫出我們自己的書,建構我們自己的理論和對策。誠如愛默生所言:“我們聽别人講,為的是使自己也能說。”

5. 對“哲學是考察認知的可能性條件的事業”的異議

康德把哲學視為考察認知的可能性條件的事業,如他的《純粹理性批判》所論述的,人的認知需要兩方面的條件:外部對象作用于我們的感官所産生的感覺經驗材料(所與),人類先天具有的認知形式,如時空和其他認知範疇,這兩者的結合才使得“先驗綜合判斷”即普遍必然的自然科學知識成為可能。但如此建構的康德哲學遇到了很多麻煩的問題:這些先天認知形式究竟包括哪些要素?其來源是什麼?其可靠性程度如何?如果它們是可靠的,其可靠性的依據是什麼?如果不對這些問題加以認真的回答,先天的認知形式或者隻是理性的預先假設,或者幹脆就是某種形式的獨斷,其可靠性都未經證成。将整個認識論甚至哲學大廈建立在這些未經證成的假設甚至是獨斷的基礎之上,顯然與康德的初衷相違,因為他自己就說過,休谟哲學把他“從獨斷論的迷夢中喚醒”,他并不想繼續在這種迷夢中沉睡。康德哲學還要面對黑格爾的批評:學遊泳的最好辦法就是跳下水去遊,在遊泳中學會遊泳,而不是先在岸上思考遊泳如何可能,遊泳有什麼先決條件和技巧,等等。

6. 對“哲學是治療因語言誤導所引起的哲學病的事業”的異議

維特根斯坦指出:“哲學的目标是思想的邏輯澄清。哲學不是任何理論,而是一種活動……哲學應該使思想變得清楚,應該清晰地劃出思想的界限,否則,它們可以說是混濁的、模糊的。”威廉姆森指出,20世紀歐陸哲學中的“語言轉向”是錯誤的,已經過時了。哲學并不專門研究語言、概念和思想,而是像其他各門科學一樣研究這個世界。例如,當形而上學研究時間和空間時,并不是研究這兩個語詞,而是研究作為現實事物存在方式的時間和空間,物理學的相關研究對于哲學就有重要參考價值。當知識論研究信念、知識和證成時,也不是研究這三個詞如何使用或該如何使用,而是研究作為人的認知成果的信念和知識及其成立的依據。我再接着往下說:我們必須通過語言的棱鏡去看世界;為了更好地看世界,有時候需要打磨語言這面棱鏡,但要切記:我們的目标是看世界,打磨語言棱鏡隻是看世界過程中的步驟、手段或預備環節,并不是目标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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