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根友 崔海亮:試論傳統儒家廉德的基本内涵、培育方法及其當代價值
點擊次數: 更新時間:2020-08-21
摘 要:
傳統儒家“廉”的觀念經過了從本義到引申義、從内涵寬泛到逐漸明确的一個過程。漢代以後,“廉”與政治倫理相結合,其道德内涵逐漸明确,具體表現為“廉儉”“廉恥”和“孝廉”,廉德成為從政者應該具有的一種職業道德。傳統儒家廉德在政治生活中主要表現為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這六個方面成為考核官吏廉政的主要依據。傳統儒家廉德的養成主要通過修身、教化、制度約束和法律威懾來實現。借鑒儒家廉德思想的智慧,可以為當代中國實現“三不腐”的廉政建設提供有益的啟示。把傳統廉德的思想内涵、廉政措施與當代中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相結合,造就一個不想腐的廉潔政府,是中國共産黨人所要追求的理想的政治治理目标,也是傳統廉德文化當代價值的現實體現。
關鍵詞:
儒家;廉德;當代價值;
“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管子·牧民》)這是春秋時期管仲的一句名言,他把禮義廉恥看作是支撐國家發展的四根柱子,充分說明了廉的重要性。《五代史·馮道傳》曰:“‘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善乎管生之能言也!禮、義,治人之大法;廉、恥,立人之大節。蓋不廉則無所不取,不恥則無所不為。人而如此,則禍敗亂亡,亦無所不至。況為大臣而無所不取,無所不為,則天下其有不亂,國家其有不亡者乎?”廉恥是為人的道德節操,特别是對于官吏來說,不廉潔就會貪得無厭、無所不取,沒有羞恥之心就會肆無忌憚、無所不為,最終會導緻天下大亂、國家滅亡的結果。廉德是政治倫理的重要德目,因此,曆代統治者都重視對官吏廉德的培養。儒家思想文化中蘊含着豐富的廉德思想資源,為當代中國共産黨人進行廉政建設和政德教育提供了重要的“源頭活水”。
一、儒家廉觀念的曆史演變軌迹
“廉”觀念的發展經過了從本義到引申義的演變。《說文解字》注曰:“廉,仄也。從廣,兼聲。” 段玉裁的《說文解字注》進一步說明廉的引申義:“廉,隅也;又曰廉,棱也。引申之為清也、儉也、嚴利也。”《儀禮》中有:“設席于堂廉東上。”鄭玄對此句中“廉”的解釋是“側邊曰廉”。“廉”本義有側旁之意,也有棱角的意思。《辭海》對“廉”的解釋有“堂屋的側邊”“棱角”“廉潔不貪”“便宜、價錢低”“考察、查訪”5 個義項,包括“廉”的本義和引申義。傳世文獻對“廉”字的使用大概都超不出這5個義項。“廉”的引申義有“不貪得”和“少”。“廉”的聲符從“兼”,以“兼”為聲符的漢字,大多表示為“不足”“少”之義。比如,“謙”字有“不足、減損”之義,“歉”字有“食不滿、短缺”之義,“嫌”字有“不足、不滿”之義。古文中“廉”字也有“少”的意思。如韓愈在《原毀》中說“今之君子則不然。其責人也詳,其待己也廉。”此處的“廉”即有“少”“細微”之義,當今還在使用的“物美價廉”即取此義。将“廉”的此義引申到人的行為處事中,就具有道德的意味,多指“節儉”“不貪婪”“不多得”等廉潔之義,形容人的品行端正嚴謹、一絲不苟。
作為倫理道德範疇的“廉”到底起源于何時,學界尚未取得一緻意見。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在春秋戰國時期,“廉”多表示一種行為操守,已發展為一個具有倫理學意義的道德概念。概略地講:廉之為德由比較寬泛的君子美德,到漢以後的傳統社會裡主要變成一種為官之德,它先與孝結合構成孝廉的倫理與美德,後又窄化為為官之清廉與廉潔,而且與奉公的政治價值取向相聯系,主要表示為政者所具有的廉潔奉公的政治美德,成為政治倫理範疇的一個主要概念。
從思想史的角度看,“廉”字在《論語》《禮記》《楚辭》等古代典籍都出現過,而且逐漸具有倫理道德的意義。如《論語·陽貨》有“古之矜也廉,今之矜也忿戾”,此處的“廉”乃取其本義,“有棱角”“不可觸犯”的意思。在《禮記》中“廉”的内涵已有所改變。“大臣法,小臣廉,官職相序,君臣相正,國之肥也。”(《禮記·禮運》)此處的“廉”已具有道德意味,表示“廉潔”之義。表示個人道德操守之“廉”,常與“潔”連用,如“甯廉潔正直以清兮”(《楚辭·蔔居》)、“朕幼清以廉潔兮”(《楚辭·招魂》),此處的“廉潔”即表示個人所具備的高尚情操。
在《論語》中“廉”僅出現1次,但孔子相關論述中涉及“廉”思想的文字并不少,孔子思想中實際上已包含廉潔、不貪的思想内容。《論語》許多篇章都有将“不貪”看作是君子所應該具有的美德。如《論語·堯曰》有“君子惠而不費,勞而不怨,欲而不貪,泰而不驕,威而不猛”,此處的“欲而不貪”肯定人應該有合理的欲求,但應該把“不貪得”作為衡量君子美德的一個重要标準,實際上表達了反對貪欲、崇尚廉潔的思想傾向。又如《孔子家語·辯政》有“治官莫若平,臨财莫如廉。廉平之守,不可改也”。“廉”不僅是君子應該具有的美德,也是為官者應該具有的道德操守。
如果說孔子對“廉”的道德意義闡發還不夠明确,孟子則直接用“廉”來表示一種道德操守。“廉”在《孟子》中出現7次,如“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絜,衆皆悅之”(《孟子·盡心下》),“故聞伯夷之風者,頑夫廉,懦夫有立志”(《孟子·萬章下》)。在這幾處引文中,“廉”字均表示為一種道德操守。孟子還進一步明确了“廉”的基本内涵,如《孟子·離婁下》有“可以取,可以無取,取傷廉”。此處“取傷廉”義指對于可取也可不取之利,如果不加分辨而取則損害廉潔。取或不取當以道德标準來衡量,體現了做人的原則和操守。“廉”是有分辨而不苟取。
《荀子》中用于道德意義上的“廉”不下10次。如《荀子·君道》有“厚者進而佞說者止,貪利者退而廉節者起”,《荀子·不苟》有“君子寬而不僈,廉而不刿,辯而不争,察而不激”,這兩處的“廉”字都明确表示道德操守。值得注意的是,《荀子》中5次出現“廉恥”一詞,如《荀子·修身》有“偷儒憚事,無廉恥而嗜乎飲食,則可謂惡少者矣”,《荀子·榮辱》有“争飲食,無廉恥,不知是非,不辟死……是狗彘之勇也”,“今是人之口腹,安知禮義?安知辭讓?安知廉恥隅積?亦呥呥而噍,鄉鄉而飽已矣”。孟子認為,“無羞惡之心,非人也人”,“羞惡之心,義之端也”(《孟子·公孫醜上》),在繼承孟子等人的思想基礎上,荀子明确提出“廉恥”概念。孟子把“羞恥心”看作是人的重要本質,荀子則把有無“廉恥”之心看作是區分君子與小人的重要标準,把是否具有廉德作為選拔官吏的重要标準。荀子認為“隆禮至法則國有常,尚賢使能則民知方”,“如是,則德厚者進而佞說者止,貪利者退而廉節者起”(《荀子·君道》)。選拔“德厚者”進入官場,淘汰“貪利者”退出官場,才能形成清正廉潔的政治生态。
董仲舒作為儒家政治哲學的典型代表人物,其思想深刻影響了西漢以後的中國社會。在其著作中,對“廉”的論述并不多見。《春秋繁露》中“廉”字僅11見,但後世與廉的組詞在《春秋繁露》基本都得到體現,如“清廉”3見,“廉恥”2見,“廉潔”1見,“廉名”1見,“禮義廉讓”1見。“天施之在人者,使人有廉恥。有廉恥者,不生于大辱。”(《春秋繁露·竹林》)如果能堅持《春秋》大義,“雖陷其身,尚有廉名”(《春秋繁露·竹林》);反之,“君子生以辱,不如死以榮”(《春秋繁露·竹林》);“故君民者,貴孝弟而好禮義,重仁廉而輕财利”(《春秋繁露·為人者天》)。董仲舒告誡統治者要清廉從政,“不與民争利”。“天不重與,有角不得有上齒,故已有大者,不得有小者,天數也……使諸有大奉祿,亦皆不得兼小利、與民争利業,乃天理也。”(《春秋繁露·玉杯》)董仲舒提出“天不重與”“人副天數”思想,認為上天不會重複地給予人好處,人應該順應天道,既然為官者已經享有政府的俸祿,就不應該以權謀私,不應該與民争利,而要廉潔從政。“棄義貪财,輕民命,重貨賂,百姓趣利,多奸軌;救之者,舉廉潔,立正直,隐武行文,束甲械。”(《春秋繁露·玉杯》)人有“仁”和“貪”兩種不同的性,“善當與教,不當與性”,“性待教而為善”(《春秋繁露·深察名号》),因此要通過教化來改變人貪欲的習性,形成忠信博愛、敦厚而好禮、知恥尚廉的社會風尚。
漢代以後,“廉”逐漸成為官吏應該具備的一種職業道德。如《說苑·政理》有“臨官莫如平,臨财莫如廉,廉平之守,不可攻也”,強調為官者應該廉潔公平。值得注意的是,在《史記》等史書記載中出現了“貪吏”“廉吏”相對的概念。“貪吏安可為也!念為廉吏,奉法守職,竟死不敢為非。廉吏安可為也!”(《史記·滑稽列傳》)這表明“廉”逐漸成為一種官德,而不像漢代之前指個人普遍具有的美德。漢武帝時期在舉薦人才時增加了“孝廉”科,特别重視對官吏“孝”“廉”兩種德行的考察。所謂“孝廉”,孝指善事父母的孝道,廉指為政清廉的廉德。漢代以後,“孝廉”成為考核官吏的基本條件,“舉孝廉”成為選拔官吏的主要方式。後來的科舉取士制度取代了舉孝廉的察舉制,但廉作為官吏應該具備的“廉潔奉公”的道德内涵則沒有改變。
明朝的薛瑄著有《從政錄》,專門研讨為官從政之道,探讨官吏貪腐的深層原因,其中對“廉”德有許多深入論述,如“正以處心,廉以律己,忠以事君,恭以事長,信以接物,寬以待下,敬以處事,此居官之七要也”,“以己之廉,病人之貪,取怨之道也”。為官者要“廉以律己”,以廉德進行自我約束是為官從政者七個必備條件之一。薛瑄對廉吏進行仔細的區分:“世之廉者有三:有見理而不妄取者,有尚名節而不苟取者,有畏法律保祿位而不敢取者。見理明而不妄取,無所為而然,上也;尚名節而不苟取,狷介之士,其次也;畏法律保祿位而不敢取,則勉強而然,斯又為次也。”“不妄取者”“不苟取者”“不敢取者”是三種不同的廉吏類型。其中,“不妄取者”境界最高,他們深明大義,明白自己做官的職責所在,“不妄取”是一種理性的自覺,類似于今天的“不想腐”;“不苟取者”屬于第二層次,重視自己名聲氣節而耿直忠介,對非分之利不苟取,與今天的靠制度約束“不能腐”不同,它仍然是一種道德上的自我約束;“不敢取者”層次最低,隻是恐懼法律的懲罰為保住官位而不敢貪取,是迫于法律威懾而作出的不得已的選擇,類似于今天的“不敢腐”。薛瑄對“廉”的深刻論述,标志着儒家對“廉”德的認知達到新水平。
顧炎武對明末清初“無官不賂遺”“無守不盜竊”的官場腐敗進行激的批判。他說:“乃以今觀之,則無官不賂遺,而人人皆吏士之為矣;無守不盜竊,而人人皆僮豎之為矣。自其束發讀書之時,所以勸之者,不過所謂千鐘粟、黃金屋,而一日服官,即求其所大欲。君臣上下懷利以相接,遂成風流,不可複制。”封建士大夫讀書時,功利化的教育主導思想使他們沒有形成正确的義利觀,當官後的貪腐成風就不可避免。在顧炎武看來,當時倡導的“書中自有千鐘粟、書中自有黃金屋”的功利化的教育不能使人形成正确的價值觀,導緻人人争利、貪腐成風,社會風氣敗壞的主要原因在于人缺乏廉恥。他說:“禮義,治人之大法;廉恥,立人之大節,蓋不廉則無所不取,不恥則無所不為。人而如此,則禍敗亂亡亦無所不至。況為大臣而無所不取,無所不為,則天下其有不亂,國家其有不亡者乎?”如果朝廷大臣不講禮義廉恥,必将引起天下大亂、國家滅亡。顧炎武認為廉恥也關系到社會風俗的好壞:“廉恥者,士人之美節……士人有廉恥,則天下有風俗。”如果士人不講廉恥,就會“悖禮犯義”,就會敗壞社會風俗。他把廉恥看作是“立人之大節”,特别批判了士大夫不講廉恥的社會現象,認為“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針對時弊,他提出“博學于文,行己有恥”的學術宗旨。他認為廉恥不僅是為官者應該具備的職業道德,也是普通人應該注重培養的道德節操。隻有每個人都講廉恥,才能形成純美的社會良俗。那麼,怎樣成為“廉者”呢?他說:“廉者知取知予,無求多于人,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顧炎武對“廉者”的理解與孔孟論“廉”的思想基本一緻,“知取知予”“義然後取”反映了傳統社會正确的取舍觀。
總之,儒家傳統“廉”的觀念經過了從本義到引申義、從内涵寬泛到逐漸明确與政治倫理相結合的一個過程,逐漸演變為從政者應該具有的一種職業道德。
二、傳統廉德的道德内涵與社會功能
傳統廉德不僅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發揮着規範官吏政治行為的作用,而且在純厚社會風俗方面對普通個人的道德行為也有重要影響。所謂“士人有廉恥,則天下有風俗”,在傳統社會,傳統廉德發揮着重要的社會功能。
(一)傳統廉德的道德内涵
如前所述,傳統社會中“廉”的内涵雖然經過一個不斷演變的過程,但漢代以後,“廉”與政治倫理相結合,其道德内涵逐漸明确,具體表現為“廉儉”“廉恥”“孝廉”。
“廉儉”之“儉”是勤儉節約的意思,節儉是中華民族的重要傳統美德。“倡儉黜奢”的思想尤其為儒家所重視。儒家認為,節儉對于個人、家庭和國家都有重要意義。首先,對于個人來說,節儉是個體道德修養的基礎,有助于提高個人的道德素質。《左傳·莊公二十四年》曰:“儉,德之共也;侈,惡之大也。”人有忠孝仁愛、禮義廉恥等衆多德目,節儉是衆多德目所表現出來的共同特征。對此,司馬光的解釋是:“共,同也。言有德者,皆由儉來也。”(《司馬文正公傳家集·訓儉示康》)人所具有的衆多德目,都由儉發展而來。儉可以養德,就在于儉可以制欲。司馬光說:“夫儉則寡欲。君子寡欲則不役于物,可以直道而行;小人寡欲則能謹身節用,遠罪豐家。”(同上)儒家和道家的道德修養論都主張寡欲,而節儉可以抑制人的欲望。明代薛瑄說:“侈則多欲,君子多欲則貪慕富貴,枉道速禍;小人多欲則多求妄用,敗家喪身。是以居官多賄,居鄉必盜。故曰:侈,惡之大也。”儉則寡欲,寡欲可以養德;侈則多欲,多欲招來禍患,導緻貪腐盜竊甚至喪身敗家。因此,人不可不節儉,有德之人必須節儉。其次,節儉還關系到家國興衰。在傳統社會,無論是貧困家庭還是富裕家庭,都以勤儉持家作為家訓,告誡子女養成勤儉節約的美德。“曆覽前賢國與家,成由勤儉破由奢”(《李商隐·詠史》),先賢從曆史上總結經驗,堅持勤儉節約,家運國運就會興旺,反之,驕奢淫逸必然導緻國破家亡。節儉是滋養清廉的土壤,奢侈是滋生腐敗的溫床。要言之,廉儉是同義反複的詞,其道德之義及其價值取向,與傳統農業社會的物産不豐富有内在的密切關系。
“廉恥”之“恥”也是傳統倫理道德一個重要德目。“恥”德對個人的修為、社會的和諧、國家的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但究竟以什麼為可恥?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學派,對于恥的具體要求是不同的。因此,作為一種具體的德目,廉恥是非常基本的、具體的道德要求,是人之為人的最基本的道德意識。可是,究竟以什麼作為廉恥的具體要求,不能一概而論,因而,廉恥是一個比較抽象的、寬泛的道德要求。儒家把有無羞恥之心看作是為人的根本,是區分君子與小人的重要标志,甚至還是區分人與禽獸的重要标準。朱熹認為:“恥者,吾所固有羞惡之心也。存之則進于聖賢,失之則入于禽獸,故所系為甚大。”知恥不僅是做人的根本,也是為官的必要條件。龔自珍在《明良論》中說:“士皆知有恥,則國家永無恥矣,士不知恥,為國之大恥。”官員知恥有助于樹立正确的榮辱觀,這種恥感意識可以成為推動國家發展的重要精神動力。此外,“廉”與“恥”經常合并而用,但側重點有所不同。“廉”多指官德,而“恥”指向所有人。“恥”與“廉”有密切聯系。知恥是廉潔的道德前提,知恥可以養廉。顧炎武說:“人之不廉,而至于悖于禮義,其原皆出于無恥也。”(《日知錄·廉恥》)一個人如果沒有羞恥感,就會貪得無厭,不僅不能做到廉潔,甚至會做出違背禮義之事。康有為在《孟子微》中說:“人之有所不為,皆賴有恥心。如無恥心,則無事不可為矣。”一個人有羞恥心,才能明辨是非,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能做。如果鮮廉寡恥,則無所不為,貪腐盛行。知恥可以養廉,鮮恥則寡廉。“風俗之美,在養民知恥”,民衆恥感意識的培養,有助于純化社會風俗,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
“孝廉”之“孝”是傳統倫理最基本的德目之一,有學者将“孝”稱為中華傳統倫理的元德。《論語·學而》有“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欤”,把孝看作是仁的根本。漢代倡導“以孝治天下”,強調“廉為政本”,在人才選撥方面實行舉“孝廉”的察舉制。自漢代以來,“孝”“廉”更為世人所重視。大概在漢代出現了《孝經》,其作者把孝看作是“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孝經·三才章》),“天地之性,人為貴,人之行,莫大于孝”(《孝經·聖治章》)。孝道貫徹于天地人,而在人的行為中,孝為最高原則,百善孝為先,孝為衆德之基礎。孝又是廉潔之動因,行孝可以促廉。恪守孝道之人,在為人處事時,也多會廉潔公正;在為官理政時,多會清正廉明。“盡孝合禮不逾節,則親者安;守孝含義不自進,則上無過;以孝助廉不蔽惡,則行自正;孝則知恥不從枉,則禍不生。”孝與禮義廉恥有内在的統一性,對于為官者而言,恪守孝道可以促進清正廉潔,使其行為端正,遠離禍患。《禮記》說:“大孝尊親,其次不辱。”為官者清正廉潔,聲名遠揚,光宗耀祖,父以子貴,即是尊親;反之,為官者貪腐成性,聲名狼籍,千夫所指,就是辱沒門庭,就是陷父母于不義,就是辱其親,辱其親就是“大不孝”。不辱其親、光宗耀祖的道德責任感,是為官者保持廉潔自律的精神動因。
從“廉”與“儉”“恥”“孝”等德目之間的密切關系及其所組成的新德目來看,廉德具有理論上與實踐上的可推廣性與可擴展性,體現了此德目具有内在創新性的源動力。一方面,“儉”“恥”“孝”諸德都具有涵養廉德的道德基因,踐行“儉”“恥”“孝”諸德目有助于“廉”德之養成。另一方面,廉儉、廉恥、孝廉等新德目的出現,體現了傳統儒家在不同社會情境下所具有的道德整合的要求,反映了社會生活中道德要求的某種整體性與擴展性的特征。
(二)傳統廉德在政治生活中的表現
道德作為一種實踐理性,其價值在道德主體的道德實踐中體現出來。儒家廉德與中國傳統政治思想相結合,構成了中國傳統治倫理。這種政治倫理作為治國理政的理念在中國傳統社會中得到貫徹實施,體現了具有中國傳統特色的“廉潔政治”。其典型代表就是中國秦漢時期就産生的“六廉”之說。《周禮·天官冢宰》說:“以聽官府之六計,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這段引文被認為是中國古代廉政思想産生的重要标志。此處之“計”是考核的意思,“弊”是判斷、評價的意思,“善、能、敬、正、法、辨”是對官吏進行考核、評價其政績的六條标準。為官者能夠達到這六個方面的基本要求就可稱為“廉吏”,其政績就可稱為“廉政”。從官吏應該具備的基本素質來考慮,這六個方面的标準歸納起來可以概括為三個層次:道德層面的“廉善”“廉敬”“廉正”,法律層面的“廉法”,能力層面的“廉能”“廉辨”。
何為“廉善”?鄭玄注曰“善其事,有辭譽也”,就是看官吏道德品行方面的表現,是不是有一個好的聲譽。“廉善”就是對為官者道德品行的一個總體要求。何為“廉敬”?鄭玄注曰“敬,不懈于位也”,賈公彥疏“謂敬其職位,恪居官次也”,就是看官吏對待工作的态度,是不是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廉敬”就是要求為官者要有敬業精神,恪盡職守,盡職盡責。何為“廉正”?鄭玄注曰“正,行無邪也”,就是看官吏的品行是否端正。“廉正”主要表現在修身和為政兩個方面。“正直”乃修身之本,做人要正直。“公正”乃為政之基,做官要公正。何為“廉法”?鄭玄注曰“法,守法不失也”,賈公彥疏曰“謂依法而行,無有錯失也”,就是看官吏能否奉公守法。“廉法”包含着對官吏的“知法”和“守法”的雙重要求:“知法”就是要對官吏進行法制教育,“守法”就是為政者要公正執法、嚴格執法。何為“廉能”?鄭玄注曰“能,政令行也”,就是考察官吏的工作能力。這種能力通過古代的考課制度來實現,不同時代對官吏的能力要求是不一樣的。如《睡虎地秦墓竹簡·為吏之道》中規定了官吏必須遵守的“五善”,唐朝對官吏考核的“四善”等。何為“廉辨”?鄭玄注曰:“辨,辨然不疑惑也。”其中,“辨”作“分辨、分别”解,就是要求官吏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六廉”為中國古代廉政文化建設奠定了基本的内容框架,為官吏從政确立了基本的行為準則。後世對官吏的考核标準雖然不盡相同,但大概不出“六廉”的範圍。因此,可以把“六廉”思想看作是中國傳統廉政文化的基礎,其後的廉政文化也都是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三、傳統廉德培養的方法
如何培養官吏的廉德?在儒家看來,一要堅持以德修身,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修養;二要加強道德教化,實現教以養廉;三要加強制度規範與約束;四是發揮法律的震懾和懲罰作用。儒家廉德培養的方法之所以可能,與儒家的人性修養理論是分不開的。不論是孟子的性善論還是荀子的性惡論,都承認人性是可以通過後天的學習和教育改變的。因此,通過道德教育和制度約束,可以促使為官者清廉為政。
“修身”是中國傳統道德修養最重要的方法之一,是完善人格和提升道德的重要途徑。《大學》提出“格物”“緻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八個條目,其中修身是根本。而修身的主要方法有存心、養性、内省、慎獨、主敬等。修身是廉潔從政的前提。“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對于從政者來說,首先也要通過“修身”來提高自己的道德修養,應該比普通人具有更高的道德覺悟。
除修身之外,廉德之養成,還需要道德教化。中國古代有比較系統的廉德教育體系,官吏在入仕前要經過家庭的家訓教育和學校的君子聖賢教育,入仕後還有官箴教育與實物警戒教育等。第一,家庭的訓誡、家風的熏染對為政者道德素質的提高起着基礎性作用。第二,學校教育的内容多以儒家經典和倫理道德為主,有助于官吏廉德之養成。第三,入仕後的官箴教育對官吏廉德的養成具有規勸作用,例如東漢崔骃的《官箴》、唐代武則天編寫的《臣規》等。第四,官衙的誡石和對聯對于官吏廉德的養成起着警誡作用。曆代官衙都有一些用于警示官員廉潔從政的實物,如誡石、對聯等,上面書寫着“清、慎、廉、明”等,時刻提醒着官員要清廉為政。處在這樣的環境中耳濡目染,久而久之,也就有利于廉德之養成。
廉德的養成還需要制度來規範。中國古代的廉政制度對于規範國家官吏的政治行為、維護良好的官場政治生态、提高行政效能都具有積極意義。第一,選官制度。曆代實行的選拔官吏制度保證選舉賢能清廉之士擔任官吏,例如漢代察舉制和隋唐以後的科舉制度。第二,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是為預防官吏結黨營私而采取的約束性的制度,從漢武帝時期開始實行,主要有本籍回避、親族回避、師生回避三種形式。其中,貫徹最好的是本籍回避制度,漢代以後地方官吏都不用本籍人。第三,監察制度。我國自周代開始就建立了監察制度,秦漢之後得到進一步完善。行使監察職能的禦史可以彈劾朝廷官員,監察督促官員清廉從政,對官員廉德的養成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廉德思想的養成,除了道德教化、制度規範之外,還需要法律的懲誡。道德教化使官吏“不想貪”,制度約束使其“不能貪”,法律懲誡則使其“不敢貪”。用嚴刑峻法預防與懲治官吏腐敗,也是中國古代統治者的一貫做法。“重典懲貪”有力打擊了官吏的貪腐行為,保持高壓的政治态勢,對官吏起到震懾和警示作用,有利于維護良好的官場政治生态,促進官吏廉德思想的養成。
四、傳統廉德的當代價值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加大了對腐敗的懲處力度,有效地遏制了腐敗現象進一步蔓延。但腐敗現象仍然比較嚴重,應該如何有效地進行廉政治理呢?習近平總書記非常重視借鑒中國傳統廉政文化,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體學習時強調,“研究我國反腐倡廉曆史,了解我國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國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敗得失,可以給人以深刻啟迪,有利于我們運用曆史智慧推進反腐倡廉建設”。中國古代儒家的優秀傳統廉政文化與當代中國廉政建設存在着理論和實踐方面的諸多契合之處,為我們借鑒儒家廉德思想進行廉政建設提供了一種可供參考的借鑒。比如,二者都主張應該将教育、監督和法制有機起來,實現以德養廉,以制保廉,以法促廉。借鑒儒家廉德思想的智慧,可以為當代中國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提供有益的啟示。
(一)堅持以德養廉,夯實“不想腐”的道德基礎
儒家認為廉政應該以德治為基礎,既需要為政者的道德自修,也需要對其進行道德教化。在儒家道德教化思想的影響下,中國傳統社會逐漸形成一整套的廉政教育體系,包括入仕前的家規家訓教育、學校的君子聖賢教育和入仕後的官箴規勸和實物警戒教育,通過比較系統的廉政教育來提升為官從政者的廉潔從政能力。對于當今的領導幹部而言,也應該不斷提高自身的道德修養。針對部分領導幹部廉德缺失的現狀,借鑒儒家廉德教育的理念和方法,對于提高領導幹部的道德素養有重大啟發意義。首先,要加強對官員進行理想信念教育,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共同理想,樹立四個自信。中國傳統道德中忠于人民、忠于職守的思想,可以為增強官員的宗旨意識和責任感提供思想資源。其次,要加強對官員進行官德的教育,儒家廉政思想蘊含豐富的官德教育的思想資源,為當今官員的官德教育提供了豐富素材。再次,領導幹部要切實加強自身的道德修養。儒家的慎獨、主敬、内省等修養方法仍然可以為今天的黨員幹部加強思想道德修養提供借鑒。最後,要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整個社會營造一個“知榮辱”“明廉恥”“尚禮義”“講仁愛”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堅持以制保廉,築牢“不能腐”的制度籠子
在國家治理方面,儒家的傳統禮制起到經國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後嗣的重要作用。在廉政治理方面,儒家通過禮制對官員進行必要的制度約束,建立了一套比較完善的官吏選聘、任用、考核、監督、獎懲等制度體系,以此來規範從政者的行政活動,促使其廉潔從政。《周禮》提出的“六廉”思想,按照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六條标準對官吏進行考核,若官吏能夠做到這六個方面,就是“廉吏”。當前我國腐敗現象的存在,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因為反腐敗的體制機制尚未完善,給腐敗現象的滋生蔓延留有很多空間。因此,要加強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設,建立起一套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體制機制。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官員的選聘和考核指标體系。對此,儒家對官吏的“考課”制度可以提供借鑒。要把幹部的道德要求,特别是“廉”德的考察,作為選拔、任用、考核、評價幹部的重要方面。要盡快建立健全完善的道德評價體系,實現官德考評的科學化和制度化。二要健全監督機制。權力的運行失去監督必然會導緻腐敗。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就必須健全和完善各種監督機制,要充分發揮各級監察部門、人民群衆以及網絡新媒體等的監督作用。對此,儒家傳統的回避制度、監察制度也有重大啟示。
(三)堅持以法促廉,完善“不敢腐”的法律體系
“治之經,德與刑,君子以修百姓甯。”(《荀子·成相》)儒家主張“德法結合”“德主刑輔”的治國理念。中國傳統社會的國家治理既注重道德教化和制度約束,又重視發揮“法治”的威懾作用,實施“重典”懲治貪腐,其目的在于使為官者敬畏法律、依法行政,形成良好政治秩序。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争,同樣需要法律強制手段的配合,通過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來有效遏制腐敗現象的蔓延。在當前實施依法治國的背景下,也要積極推進“依法治腐”。一要進一步制定和完善相關的廉政法律法規,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十八大以來,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先後出台了《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衆的八項規定》《關于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中國共産黨廉潔自律準則》等一系列廉政建設的重要文件,為促進廉政建設提供了法律依據。二要嚴格“依法治腐”,繼續對腐敗案件保持高壓态勢,提高腐敗違法成本,倒逼幹部依法正确行使權力,廉潔從政。三要抓好法律法規的真正落實問題。法規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依法治國能否真正落到實處,關鍵在于領導幹部對法律法規的執行力。要想真正樹立法律的權威,尤其需要強化廣大領導幹部的法制意識,要率先垂範,模範遵法守法,正确行使權力。總之,要加大法律懲治的力度,不斷完善“不敢腐”的法律體系,才能實現以法促廉。
就道德的角度來看,傳統儒家的廉德思想内涵最豐富,經過曆史儒家學者與為政者的精神努力與理論總結,廉德與其他方面的道德要求結合起來,形成更立體、更具有廣泛約束力的道德德目。傳統社會政治實踐過程,也提倡并強調廉政,提出并制定了一些廉政的措施與制度。但傳統社會的國家與統治集團的政治性質,從根本上決定了其廉政缺乏一以貫之的社會意識形态與制度體系,一姓王朝的政治與血緣親情的政治利益格局不可能做到真正的廉政。當代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制度與國家的精神,在制度與思想方面都内在一緻地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導向。因此,廉德與廉政的要求與國家制度、國家精神要求具有高度的内在一緻性。廉德與廉政的最終目标,是要營造一個更理想的政治生态,即造就一個不想腐的廉潔政府,是中國共産黨人所要追求的理想的政治治理目标。發掘傳統優秀的廉德文化,最終是為促進這樣理想的政治目标的實現,讓傳統的廉德文化實現當代的社會價值。
作者簡介: 吳根友,beat365体育官网教授、博士生導師、beat365体育官网院長、文明對話高等研究院院長、中國哲學史學會副會長,湖北省哲學史學會會長;主要研究方向為中國古典哲學、明清哲學、政治哲學、比較哲學。崔海亮,哲學博士,延安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原文載于《現代哲學》2020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