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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信硯 孔婷:個體與共同體:馬克思闡釋社會曆史發展的一對基本範疇

點擊次數:  更新時間:2021-03-24

摘 要

以往學術界對馬克思社會曆史發展理論的研究,大都圍繞生産力與生産關系、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等範疇展開,而未給予個體與共同體這對範疇以充分的重視。事實上,對個體與共同體及其關系的論述貫穿于馬克思對社會曆史發展思考的始終。通過對不同曆史階段個體與共同體的性質及其關系的剖析,馬克思揭示了不同曆史階段的基本特征:在前資本主義階段,個體是具有“依附性”的個體,共同體是以“自然聯系”為基礎構建起的共同體,個體與共同體的關系是直接統一的關系;在資本主義階段,個體是具有“抽象性”的個體,共同體是以“貨币—資本”為紐帶構建起的共同體,個體與共同體的關系是相互對立的關系;在共産主義階段,個體是“全面而自由的發展”的個體,共同體是以“自由人聯合”為基礎構建起的共同體,個體與共同體的關系是辯證統一的關系。馬克思的這一研究視角,深刻地揭示了人類社會曆史發展的内在邏輯,彰顯了其曆史發展理論的多維性與豐富性。

關鍵詞馬克思 個體 共同體 社會曆史發展


在思考社會曆史發展時,馬克思指出,“人們的社會曆史始終隻是他們的個體發展的曆史”,而個體并不是“抽象的蟄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的本質在其現實性上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個體隻有身處共同體中才能獲得全面而自由的發展。顯然,在馬克思的理論視域中,個體與共同體是闡釋社會曆史發展的一對基本範疇。然而,以往學術界大都注重從客體維度出發,圍繞生産力與生産關系、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等範疇展開對馬克思社會曆史發展理論的研究,未給予個體與共同體這對範疇以充分的重視,遮蔽了馬克思探尋社會曆史發展的主體維度。有鑒于此,本文拟從個體與共同體這對範疇出發來探讨社會曆史發展,并在此基礎上展現馬克思是如何根據包含在不同曆史時期中的個體與共同體之間關系的不同而揭示不同曆史階段的特征的。

一、“個體”與“共同體”:文本闡釋及語義澄明

在以個體與共同體為基本範疇闡釋社會曆史發展之前,對它們進行文本闡釋和語義澄明是十分必要的。

“個體”一詞源自拉丁語Individuum,意思是不可再分的單元(Einzelwesen)。在中世紀的經院哲學中,“個體”被賦予特殊意義,用來特指那些具有獨特性或個性的個人(Persoenlichkeit Person)。在馬克思那裡,“個體”是诠釋人的核心概念。在其博士論文中 ,馬克思就通過對原子偏斜運動的分析來高揚人的個體自由意識,“原子”與“個體”所表達的基本内涵恰相一緻;在《論猶太人問題》中,馬克思在現代性的意義上區分了“個體”與“個人”,市民社會中的“個體”是感性的、直接存在的“私人”,而“政治國家”中的“個人”是抽象的“公人”;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經濟學原理〉一書摘要》中,馬克思通過批判資本主義社會中個體的生存狀态,指出資産階級所吹噓的獨立自主的人其實不過是從屬于一定階級的、抽象的個體;在《德意志意識形态》中,馬克思強調隻有“現實的個人”才是曆史唯物主義的出發點,而具有“人格”的個體就是理想社會中自由而全面發展的人;在《共産黨宣言》中,馬克思宣告,在以“自由人聯合”為特征的共産主義社會中,“個體”将“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質”而成為完整的人。

“共同體”即Gemeinschaft,這一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臘語的Koinonia,與新拉丁語“聯合體”(Assoziation)和“共同存在物”(Gemeinwesen)的意思最為相近,具有集體、團體、有機體的含義。在馬克思的文本中,“共同體”以多種形态出現,包括氏族、部落、家庭、國家、市民社會等。馬克思在其博士論文中,站在青年黑格爾派的立場上指出,抽象的自我意識隻能在與他物的普遍聯系中才能實現;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中,面對現實的物質利益難題,馬克思批判了黑格爾理性國家觀的抽象性,認為以特殊利益代替普遍利益的資本主義國家在本質上是“虛幻的共同體”;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經濟學原理〉一書摘要》和《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馬克思頻繁地使用“共同存在物”這一概念,用它來指代具有政治色彩的集體,特别是國家;在《德意志意識形态》和《共産黨宣言》中,馬克思将“共同體”與“聯合體”并用,用來指代一種由個體有機結合在一起的社會即共産主義社會,這種社會在馬克思的語境中根本區别于資本主義社會或市民社會;在《1857—1858年經濟學手稿》中,馬克思直指資本主義社會的一切社會關系都隻不過是作為交換價值化身的貨币的變化形式,并提出了“貨币直接是現實的共同體”的論斷。

不難發現,對個體與共同體的論述貫穿于馬克思對社會曆史發展思考的始終,它們作為馬克思闡釋社會曆史發展的一對範疇分别具有獨特的意指。具體來說,“個體”所指代的是在任何曆史階段從事生産活動的一般意義上的感性的、現實的人。而與“個體”概念相對應,“共同體”則是指個體之間的社會聯系或共同的生活方式,所強調的是個體社會屬性的對象化及個體之間的共在性與整體性。故而,對不同曆史階段個體與共同體的性質及其關系的闡釋就成為可以揭示不同曆史階段特征的一個新穎的視角。

二、前資本主義階段:“依附性的個體”與“自然共同體”

在《1857—1858年經濟學手稿》中,馬克思将前資本主義階段的“自然共同體”劃分為亞細亞、古典古代及日耳曼的共同體。他指出:“在古代世界,城市連同屬于它的土地是一個經濟整體;而在日耳曼世界,單個的住地就是一個經濟整體,這種住地本身僅僅是屬于它的土地上的一個點,并不是許多所有者的集中,而隻是作為獨立單位的家庭。在亞細亞的(至少是占優勢的)形式中,不存在個人所有,隻有個人占有;公社是真正的實際所有者;所以,财産隻是作為公共的土地财産而存在。”在這三種不同的經濟結構中,個體與共同體的性質及其關系也都略有不同。

第一種是亞細亞的共同體形式。這種共同體形式存在的第一個前提首先是土地完全公有,它是最原始的共同體。馬克思指出,這種自然形成的共同體是“人類占有他們生活的客觀條件,占有那種再生産自身和使自身對象化的活動(牧人、獵人、農人等的活動)的客觀條件的第一個前提”。

這時,土地是共同體存在的基礎,個體将土地看作共同體的财産,“在共同體中生産,并為共同體而生産”。而随着生産力的發展,原始共同體的形式在許多“東方”或者“亞洲”國家發生了些許改變,其具體表現是,“在大多數亞細亞的基本形式中,淩駕于所有這一切小的共同體之上的總合的統一體表現為更高的所有者或唯一的所有者,因而實際的公社隻不過表現為世襲的占有者。因為這種統一體是實際的所有者,并且是公共财産的實際前提,所以統一體本身能夠表現為一種淩駕于這許多實際的單個共同體之上的特殊東西,而在這些單個的共同體中,各個個别的人事實上失去了财産,或者說,财産——即單個的人把勞動和再生産的自然條件看作屬于他的條件,看作他的主體的以無機自然形式存在的客觀軀體這樣一種關系——對這個别的人來說是間接的财産,因為這種财産,是由作為這許多共同體之父的專制君主所體現的總的統一體,以這些特殊的公社為中介而賜予他的”。因此,在東方或亞洲,原始公有制逐漸蛻變為“專制君主”統轄之下的“普遍奴隸制”,又稱“許多小共同體之父”統轄之下的“家長制”。在這一形式中,專制君主作為“總合的統一體”淩駕于多個共同體之上,是“唯一的所有者”,但是在現實中,共同體才是生産的基本單位,它作為中介是實質上的所有者,構成了亞細亞所有制形式的基礎。因此,個體的土地隻不過是以共同體為中介而轉讓來的王土,個體的财産直接就是共同體的财産,個體并不是所有者,而隻是“喪失所有”的占有者。也正是在這種意義上,馬克思認為,“共同體是實體,而個人則隻不過是實體的偶然因素,或者是實體的純粹自然形成的組成部分”。

第二種是古典古代的共同體形式。這種共同體形式依然是原始共同體形式變化的産物,但與第一種形式中個體隻不過是共同體财産的占有者不同,在這種形式中,共同體所有和個體所有是分開的,或者說,它們并存于古典古代的共同體之中。從這兩種所有制形式的關系上來看,共同體所有和個體所有表面上看起來是對立的,但實際上它們之間具有一種内在的依存關系。一方面,共同體的成員是由擁有小塊土地的農民所組成的,共同體是“這些自由的和平等的私有者間的相互關系,是他們對抗外界的聯合”;另一方面,共同體為這些個體提供土地和安全上的保障,共同體是私人所有存在的基礎。因此,在古典古代的共同體中,擁有共同體的身份依舊是個體占有土地的前提,但同時,作為共同體的成員,個體又是私有者。馬克思以古羅馬為例對此作了說明:“财産是魁裡特的财産,是羅馬人的财産;土地私有者隻有作為羅馬人才是土地私有者,而作為羅馬人,他就是土地私有者。”顯然,在這種共同體形式下,共同體依然是個體擁有土地财産的前提,也就是說,“勞動主體把勞動的自然前提看作屬于他所有這種關系的前提”是以他“作為國家成員的存在作中介的”。由此看來,在古典古代的共同體中,“所有制表現為國家所有同私人所有相并列的雙重形式(不過在這種情況下,後者決定于前者,因而隻有國家公民才是并且必定是私有者,但另一方面,作為國家公民,他的所有制又同時具有特殊的存在)”。

總之,在古典古代共同體中,個體所有雖然作為獨立的所有制形式在一定程度上與共同體所有并存,但相對于資本主義階段,個體所有還極大地受到共同體制約,而僅僅是作為共同體中的個體所有。

第三種是日耳曼的共同體形式。同前兩種共同體形式相比,日耳曼的共同體采取的是一種較為松散的形式,他們每個家庭彼此相隔很遠,共同體的形式隻有通過個體成員的集會才能存在,因此,“公社便表現為一種聯合而不是聯合體,表現為以土地所有者為獨立主體的一種統一,而不是表現為統一體”。在日耳曼的共同體中,“一方面,作為語言、血統等等的共同體,是個人所有者存在的前提;但另一方面,這種公社隻存在于公社為着共同目的而舉行的實際集會中”。因此,日耳曼共同體中的個體所有既不表現為與共同體所有相對立的形式,也不表現為以共同體為中介,而是真正的“個體所有”。顯然,相較于前兩種共同體形式,在這種共同體中,共同體的統一性已經減弱,也正是它的出現預示着自然共同體的解體。

上述表明,在亞細亞的、古典古代的和日耳曼的三種不同的共同體形式中,個體與共同體的性質及其關系依據所有制形式的不同而略有差别,但是,由于這些形式都是原始共同體衍生的産物,因此,與資本主義階段相比,前資本主義階段依然具有某些共同的特征:其一,自然共同體是一個“直接統一體”。這一階段,雖然共同體内部有主人與奴隸、封建主與農奴之間的身份差異,但共同體仍然是一個自給自足的有機整體。此時,勞動者和勞動的客觀條件(自然條件)之間直接統一,生産方式和個體所處的關系之間為自然狀态,即對個體來說是既定的,而不是由他們創造的。其二,個體之間的關系始終隻是内部關系,具體表現為人身依附關系或主奴關系(奴隸制和農奴制也不例外)。顯然,這種社會關系都是不自由和不平等的,而這些不自由、不平等的關系本身又都是内在化的,它們構成了一套穩定的傳統關系,并表現為以血緣、親屬、性别或繼承權為基礎的自然關系。其三,個體的主體性被共同體的内在“規定性”所束縛。個體“隻是作為具有某種規定性的個人而互相發生關系,如作為封建主和臣仆、地主和農奴等等,或作為種姓成員等等,或屬于某個等級等等”,他們被固定在一套穩定的社會關系中,既不能脫離共同體成員的身份,又不能選擇共同體内的角色,從這個意義上說,個體毫無主體性可言。其四,個體從屬于一定的共同體而存在,個體生産的目的僅僅是為了維持各個所有者及其共同體的生存。也就是說,離開共同體,個體就不能占有和使用生産的客觀條件,就無法生存,而個體在共同體内的生産也僅僅是生産使用價值,而不是生産價值。

由此可見,在前資本主義階段,共同體是以自然聯系為基礎而形成的“自然共同體”,而身處共同體中的個體“隻是在狹小的範圍内和孤立的地點上發展着”,“表現為不獨立,從屬于一個較大的整體”。因此,在這一階段,個體總是依附于共同體而存在,個體與共同體之間的關系表現為直接統一的關系。

三、資本主義階段:“抽象的個體”與“形式共同體”

随着生産力的發展,前資本主義階段的自然共同體因為其内部局限性而在曆史發展過程中逐漸解體,社會進入以生産資料私有制和雇傭關系為主要特征的資本主義階段。此時,“交換和分工互為條件”,以實現交換價值為目的的生産代替了以往以實現使用價值為目的的生産。這種交換的普遍化使“群的存在成為不必要”,原來依附性的個體掙脫了“自然共同體”内人身依附的狹隘關系,成為能夠獨立生産、交換的孤立個體。

從理論上說,與以人身依賴和支配關系為特征的前資本主義社會相比,資本主義社會應該是以人身獨立為特征的社會。但實際上,在資本主義社會,看似獨立的個體依然存在依賴性,隻是這種依賴以前是共同體内部的人身依賴,現在卻表現為對交換的普遍性和作為全面中介的交換價值的外部依賴。正如馬克思所說,在這一階段“活動和産品的普遍交換已成為每一單個人的生存條件,這種普遍交換,他們的相互聯系,表現為對他們本身來說是異己的、獨立的東西,表現為一種物”。這樣,個體失去了獨立性,而物(貨币—資本)反而獲得了獨立性,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系被抽象的物與物之間的關系所替代。這種個體與物的颠倒使得“個人現在受抽象統治”而成為“抽象的個體”。總的來說,在資本主義階段,個體對物的依賴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對貨币的依賴。在交換領域,貨币随着其媒介作用的普遍化而成為在人間的“物神”,它由流通手段上升為具有真正權利的至高目的,從而成為抽象的“貨币共同體”。衆所周知,商品交換存在的前提是交換者對交換物的私人占有及其在等價基礎上進行的交換,而随着商品交換的普遍化,商品要想實現交換價值,僅僅與一種特殊商品交換是不夠的。這時,商品必須與“第三物”進行交換。這裡的“第三物”不再是一種特殊商品,而是一種“商品的商品”的象征,代表商品的交換價值。故此,貨币作為一種既同各種商品本身相脫離又同這些商品并存的交換價值,成為“一切商品的交換價值的化身”。貨币作為實現了的價格,可以換取任何需要的對象。财富的概念被對象化、個體化到貨币之上,“貨币實體就是财富本身”。進而,貨币作為被個體化的、可以捉摸的一般财富,能夠在可把握的形式上被單個個體占有,成為一切個體勞動的對象、目的和産物。換言之,“貨币本來是一切價值的代表;在實踐中情況卻颠倒過來,一切實在的産品和勞動竟成為貨币的代表”。這樣,貨币就從單純的流通手段變成了“商品世界的統治者和上帝”。因此,在以私有制為基礎的資本主義經濟中,個體的勞動及其産品需要通過貨币得到确認,個體對生活資料的需求需要通過貨币得到滿足,個體與個體之間的交往關系需要通過貨币來建立。貨币成為“需要和對象之間、人的生活和生活資料之間的牽線人”,将私有制下相互分離的獨立個體再次社會性地統一在一起。顯然,在普遍的商品交換中,雖然貨币僅僅是商品轉化為交換價值所确定的共同形式,但是,它所表征的卻是人與人之間物化的社會關系,“貨币本身就是共同體”。

在這個共同體中,個體“存在的關系并不是他們相互的人身關系,而隻是他們在市場上彼此發生的他們價值的客體形式即作為抽象量的關系”,個體之間的關系異化為抽象的物之間的關系。

二是對資本的依賴。在生産領域,資本通過對勞動的支配而擁有了統治他人的“神力”,勞動的生産力就是資本的生産力。在此情況下,無論是工人還是資本家,都無一幸免地受到“資本共同體”的統治,淪為資本增殖的奴隸。實際上,随着勞動力成為能夠創造價值的特殊商品,貨币就通過對雇傭勞動的占有完成了向資本的跳躍,資本就是增殖意義上的貨币。而資本的增殖過程本質上就是資本與勞動之間的交換過程。一方面,工人通過交換自己的勞動力而獲取一定的貨币(工資);另一方面,資本通過支付一定量的貨币而擁有對工人勞動的支配權。在這種以貨币為媒介的雇傭關系中,掌握資本的資本家通過占有生産資料和生活資料而占有工人通過勞動創造出的剩餘價值,這是無酬勞動所創造的價值。這樣,無酬勞動就通過生産剩餘價值,變成了一種使資本增殖的力量。對此,馬克思形象地指出:“勞動是酵母,它被投入資本,使資本發酵。”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資本增殖的過程不僅生産出商品及剩餘價值,還生産出資本與勞動之間支配與被支配的關系。在這個意義上,“資本顯然是關系,而且隻能是生産關系”。所以,資本主義社會的雇傭關系既是資本生産的前提,也是資本生産的結果。而資本家對工人的剝削正是這種不平等的雇傭關系人格化的表現。“作為資本家,他隻是人格化的資本。他的靈魂就是資本的靈魂。而資本隻有一種生活本能,這就是增殖自身,創造剩餘價值,用自己的不變部分即生産資料吮吸盡可能多的剩餘勞動。”如此一來,在雇傭關系中,工人隻是作為資本的增殖工具而存在。資本家付給工人工資這一看似“平等交易”的背後,隐藏着他們對工人無酬勞動的支配和對工人所創造的剩餘價值的攫取。而資本家看似是資本的掌握者,實際上卻僅僅是人格化的資本。因此,在資本主義社會,資本作為“最高權利”統治和奴役着每一個人,個體并無真正的自由可言。正如馬克思所指出的:“在自由競争中自由的并不是個人,而是資本。”由此可見,在以貨币、資本為紐帶所構建的“貨币共同體”“資本共同體”中,人與人的關系颠倒為物與物的關系,所有個體都受到抽象物的統治而淪為隻是為生産交換價值而存在的無差異性的“抽象的個體”。因此,馬克思把人的發展的這一階段稱為“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

不僅如此,交換與生産領域中的經濟異化還直接導緻了政治異化。“抽象共同體”對人的支配不僅沒有消除階級、國家等“虛幻的共同體”形式對個體發展的限制,反而使其“虛幻性”更加突出。如果說在前資本主義社會裡階級、國家等“虛幻的共同體”形式由于經濟與政治領域沒有徹底分離而僅僅表現為等級對人的發展的限制的話,那麼,在資本主義社會,這種限制則到達了頂峰。在這一曆史發展階段,市民社會中的個體全部都是利己主義的個體,把他們連接起來的唯一紐帶是“需要和私人利益”。在這種情況下,“人人為己,人人都處于同一切其他人的緊張狀态之中。他們的活動和權力的領域相互之間有嚴格的界限,任何人都抗拒着他人的觸動和進入,沖動和進入立刻被視為敵意”。進而,“單個人的利益或單個家庭的利益與所有互相交往的個人的共同利益之間”的矛盾日益尖銳。而國家作為“與實際的單個利益和全體利益相脫離的獨立形式”,就成為公共利益的代表,用來調和特殊利益與共同利益之間的矛盾。這樣,國家保障個體權利,個體對國家盡相應的義務,國家利益與個體利益達成一緻。嚴格說來,國家應該是根植于市民社會并保障市民社會的,但事實上,在資本主義社會,國家卻成為“一個階級反對另一個階級的聯合”,成為了資産階級壓迫無産階級的工具。這種自诩為公共利益代表的國家,僅僅在形式上完成了自己的允諾,而在國家的立法權、行政權等關鍵環節卻僅僅代表着統治階級的意識,淪落為統治階級維護自身權利的工具。而對被統治的階級來說,國家“不僅是完全虛幻的共同體,而且是新的桎梏”。顯然,在國家這種“虛幻的共同體”中,個體利益總是被迫服從于虛幻的公共利益,國家僅僅代表着資産階級的利益,顯示出極大的虛假性。

由此可見,在資本主義階段,共同體是具有抽象性和階級性的“形式共同體”,這一“共同體隻是抽象,對于單個人來說隻是外在的、偶然的東西”,而處于共同體中的個人能力的普遍性與社會性,僅僅是以外在的或物的形式展現出來的;個體淪為隻是擁有形式上自由的“抽象的個體”,個體與共同體之間發生了分裂。因此,要實現個體的真正自由,達成個體與共同體之間的和解,就需要徹底變革現有的社會關系。

四、共産主義階段:“全面而自由發展的個體”與“真正的共同體”

“真正的共同體”即共産主義社會,是馬克思以“人的自由聯合”為基礎所提出來的未來社會形式,它是馬克思基于對資本主義社會的批判而對未來社會所做的預想。在“真正的共同體”中,“各個人在自己的聯合中并通過這種聯合獲得自己的自由”,個體将重新占有異化的或物化的社會性與普遍性,成為“全面而自由發展的個體”。

需要注意的是,盡管馬克思所提出的“真正的共同體”是對未來社會的一種預想,但它并非是烏托邦式的理論構想,而是一種以揚棄資本主義私有制為前提的科學預言。事實上,随着資本主義社會的發展,内蘊于其中的資本家私人所有與社會化大生産之間的矛盾必然導緻對資本主義私有制的否定,“如不徹底廢除私有制,産品不可能公平分配,人類不可能獲得幸福”。但是,這裡所謂的對私有制的廢除絕不是徹底的否定,而是一種曆史的揚棄。與那種片面地否定私有财産的作用的絕對平均主義的主張不同,馬克思充分地肯定了私有财産的積極意義。他認為,資本主義社會确實存在着種種異化現象,但是,也正是資本主義社會所積累的巨大的物質财富“才能為一個更高級的、以每一個個人的全面而自由的發展為基本原則的社會形式建立現實基礎”。可見,資本主義的社會大生産不僅為社會創造了豐裕的物質基礎,為個體能力的提高和人際關系的拓展開辟了道路,也為人的“自由個性”的全面發展奠定了客觀基礎。因此,“真正的共同體”既不是對私有财産的完全否定,也不是對“自然共同體”的簡單複歸,而是“在協作和對土地及靠勞動本身生産的生産資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礎上,重新建立個人所有制”。

不難發現,隻有在“真正的共同體”中,個體才能實現全面而自由的發展,達緻人的本質的複歸。“真正的共同體”的優越性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首先,“真正的共同體”是一切個體自由發展的條件,而不僅僅是為某一階級服務的工具。在“形式共同體”中,個人自由呈現出虛假性的主要原因是“他們不是作為個人而是作為階級的成員處于這種共同關系中的”。而在“控制了自己的生存條件和社會全體成員的生存條件的革命無産者的共同體中,情況就完全不同了。在這個共同體中各個人都是作為個人參加的”。可見,“真正的共同體”不是個人自由而全面發展的桎梏,而是其前提條件。其次,“真正的共同體”不再存在強制性分工,人的自由個性能夠得到全面展現。個體不再被強制發展那些生産過程中所要求的能力,而是自由地發展其能力;個人與個人之間的聯系也不再是出自于外在的需要,而是出于彼此的能力、品德等主體的需要。在這種情況下,個人之間實現了普遍的差異性,類的潛在可能性也通過每個人自由而全面的發展而得以實現。正如馬克思在《德意志意識形态》中所說:“在共産主義社會裡,任何人都沒有特殊的活動範圍,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門内發展,社會調節着整個生産,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興趣今天幹這事,明天幹那事,上午打獵,下午捕魚,傍晚從事畜牧,晚飯後從事批判,這樣就不會使我老是一個獵人、漁夫、牧人或批判者。”顯然,“真正的共同體”中的個體“使自身的自然中蘊藏着的潛力發揮出來,并且使這種力的活動受他自己控制”。個體既擺脫了人的依賴性,又超越了物的依賴性,實現了自由而全面的發展。因此,馬克思說:“人的本質是人的真正的共同體。”

這樣,在共産主義社會,個體與共同體之間能夠達成真正的統一。一方面,“自由人聯合體”的實現離不開全面而自由發展的個人,個體是“真正的共同體”的主體,沒有一個個具體的、現實的個人,共同體就隻是抽象。而共産主義社會發達的生産力和交往關系也決定了“隻有全面發展的個人才能占有它們,即才可能使它們變成自己的自由的生活活動”。另一方面,個體自由的實現隻能建立在“每一個人都承認其他人像他或他自己一樣是自由的個人”的基礎上。這意味着,真正的個體自由不僅不以人與人的分隔為基礎,反而以人與人的結合為前提。在“真正的共同體”中,個人不再是獨立自在的封閉性的原子,而是“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為他的存在”,換言之,“隻有在共同體中,個人才能獲得全面發展其才能的手段”。因此,“代替那存在着階級和階級對立的資産階級舊社會的,将是這樣一個聯合體,在那裡,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到那時,個體自由以共同體自由為條件,共同體自由以個體自由為前提,個體與共同體共在共存。

綜上所述,馬克思從個體與共同體這對範疇出發來闡釋社會曆史發展,揭示了不同曆史階段的基本特征:在前資本主義階段,共同體是以“自然聯系”為基礎而構建起來的“自然共同體”,個體是依附共同體而生存的“依附性的個體”,個體與共同體之間是直接統一的關系;在資本主義階段,共同體是以“貨币—資本”為紐帶而構建起來的“形式共同體”,個體是被物統治的“抽象的個體”,個體與共同體之間是相互對立的關系;在共産主義階段,共同體是以“自由人聯合”為基礎而構建起來的“真正的共同體”,個體是完全獨立的“全面而自由的發展的個體”,個體與共同體之間是辯證統一的關系。顯然,馬克思的這一研究視角,深刻地揭示了人類社會曆史發展的内在邏輯,彰顯了其曆史發展理論的多維性與豐富性。

作者簡介:汪信硯,beat365体育官网、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導師,馬克思主義理論與中國實踐湖北省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孔婷,beat365体育官网博士研究生。

文章來源:《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研究》202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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