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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根友:“數據化儒家”何以可能——與徐英瑾教授商榷

點擊次數:  更新時間:2019-05-16

内容摘要

面對大數據主義可能導緻的數據專制主義的“秦政”,徐英瑾教授提出以儒家小數據主義的“周政”對沖這種危險性,進而在大數據主義時代可以更好地保護個人隐私權。依照赫拉利的觀點,在真正的數據主義時代,“信息自由”将是第一原則,體驗、上傳、分享将成為數據主義時代人們新的生存方式。而真正大數據主義的時代裡,少數數據精英與政治精英結合在一起,可能會讓大多數“智人”成為真正的閑人而徹底喪失生活的意義,一個可怕的虛無主義可能才是大數據主義時代真正的難題。

徐英瑾教授的文章——《儒家該怎麼看待數據隐私問題——兼論“數據化儒家”的可能性》[1],是一篇新見疊出的好文章,其立意最為新穎之處是将正在蓬勃發展的大數據科學與古老的儒家思想結合起來,并從儒家重視宗族、小衆團體的社會思想裡提煉出重視“小數據”的新概念,以此對“大數據”可能出現的對個人隐私權侵害的“異化”現象進行化解。文章非常具有啟發意義的地方在于,作者将儒家重視宗族、小衆團體權利的思想稱為“周政”模式,将“大數據”隐含着的數據專制模式稱為“秦政”模式,并從這兩種帶有馬克斯·韋伯所說“數據化儒家”何以可能的理想型的模式出發,對傳統儒家的政治思想做了一些富有啟發意義的新闡釋。如作者對衆說紛纭的“井田制”做了新的解釋,認為井田制的“本相”是“聚落公有制”與“(小)家庭所有制”之混合形态,“實質上是在私人經濟資源與公共經濟資源之間的一種妥協方式”,并不能簡單地說是“原始公有制”。徐教授闡釋的這些有關“井田制”的新解釋的确可以啟人新思。

徐教授從肯定“儒家小數據主義”的思想立場出發,對西漢桓寬《鹽鐵論》中争論雙方的評價,對北宋司馬光與王安石政治鬥争的分析,頗有新的啟發意義。他認為:“從争奪數據控制權的角度看,《鹽鐵論•本議》對于武帝時代遺留的“均輸”“平準”制度的合理性的激烈辯論,其實是最為集中體現了儒家試圖從中央政府手中奪回數據控制權的意圖。”而由西漢儒者所堅持的這種“儒家宗族小數據權”對秦政模式下“大數據權”的抵制,在北宋的司馬光與王安石的政治鬥争中也有同樣的體現。而且,通過對“儒家宗族小數據主義”思想資源的開發與利用,可以對現代的“大數據主義”可能導緻對人的隐私權侵犯進行數據對沖。

徐教授的結論是:傳統儒家的政治理想顯然是帶有精英政治色彩的,因此很容易被一些粗心的當代人誤解為獨裁專制的同謀者。但按照本文梳理的“周政”與“秦政”之間相互博弈的大線索,作為本土數據資源的守護者,儒家可能恰恰是通過執行某種小範圍内的基于親情的柔性權威主義,來避免某種大範圍内的基于帝國律令的剛性權威主義。

就筆者目前的閱讀所見,似乎還沒有發現有人能将“大數據”這一新問題與古老的儒家思想結合起來,并希望發掘儒家思想中的合理成分來防止或對沖“大數據主義”對于現代人隐私的侵害。這一非常新穎的想法,既可以讓儒家始終保持與新時代的對話能力,進而在新的時代條件下發展儒家的思想,同時也可以讓大數據,以及由大數據引發的大數據主義可能導緻的對個人隐私權的侵害,提供一種哲學的反思與建議。就筆者的個人閱讀感受來看,徐教授别出心裁地構造出大數據中的“周政”模式與“秦政”模式,以對大數據中的“秦政”模式保持警惕與抵制的态度,進而捍衛大數據中的“周政”模式,以便維護個人的隐私權與小衆團體的數據權利,從而對沖大數據主義可能帶來的數據專制主義。這一有關大數據的政治學的思考,其主旨還是捍衛民主,反對專制,隻不過所捍衛的是數據民主主義,反對的是數據專制主義。從原則上說,這一思想主旨筆者也是認同的,因為在現代社會裡,沒有人能夠擁護專制、反對民主。民主,作為現代性的價值,是一種全人類的基本價值,是現代人的基本政治共識或曰政治文化共識。但徐教授從現代人的視角出發,對傳統社會的一系列問題所做出的現代性的解釋,恐怕遮蔽了某些曆史真相,對本來已經形成一些基本共識的曆史事件,如王安石變法事件的理解,會引發新的争端。而将現代的數據民主的理想寄托在儒家理想型的“周政”模式上,忽視了秦漢以降中國傳統社會地方勢力、宗族主義所帶來的各種危害與弊端。筆者在原則上肯定徐教授文章基本主張的前提下,對于他的一些具體說法提出一些質疑,以便深化對于大數據科學及其将要引發出的一系列社會效用的認識。

基于大數據的思考方式及徐文所體現的學術價值

需要說明的是,筆者對于現代大數據現象并沒有做專業的研究,隻是從一些報刊雜志上了解到大數據的一些基本常識,比如“智慧城市”中的大數據,現代醫學治療過程中的大數據的應用等。而對于新出現的“大數據主義”精神現象的認識,也還停留在一般的認知水平。在筆者看來,大數據現象的出現,主要是現代計算機技術飛速發展後處理信息能力的增長所導緻的一種思維模式,通過對海量信息的占有與處理,找到解決問題最合理的思路或路徑,其基本的思維方式是基于邏輯分析基礎上的理性思維方式。一般認為,大數據具有容量(volume)大、速度(velocity)快、多樣性(variety)、低價值(value)密度、真實性(veracity)等五大特征,被稱為大數據的“5V”特性。[2]例如,在現代的城市交通管理中,大數據對交通擁堵狀況的緩解有一定的積極作用。通過關鍵詞的處理,也可以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發揮意想不到的積極作用。應用大數據處理問題的方式基本上是基于量的判斷,由量的多寡來決定對質的判斷。量固然能反映質,但對于量的處理模式往往可能掩蓋對質的判斷,于是,與數據處理相關的“算法”就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影響了應用數據對于事物性質的判斷。如果僅僅是基于一種“算法”基礎上的數據結論,往往是平面化的,如目前市面上流行的一些高校排名系統就有這種問題存在。如果要正确、全面地認識某一個事物的性質,得出近似事物本質的結論,可能需要運用多種“算法”對同一個事物進行性質的判斷。比如,對于一個青年教師學術潛質的分析,僅僅看他目前呈現出來的論文發表的數量與檔次、教學的效果等可以數據化的東西,而不去考察他對學術、對高等教育的熱愛程度,個人的人格類型與做人的品質等,就很難全面、合理地考察一個青年教師的發展潛力,及其在未來的學術與教書育人方面的可能貢獻。目前很多高校都非常重視青年教師可顯現、可數據化的能力,而不太重視不可數據化的内在能力、品質,短時間内可能會獲得一些急功近利的效果,但對于高等教育行業與青年教育人才的培養、成長而言,可能是一種長期的傷害。如何在不同的算法之間進行排列、取舍,各種算法的權重如何,又需要什麼樣的合理的模型來處理?這些問題恐怕不是數據主義者單憑數據就能夠處理的。因此,數據主義并不能完全擺脫其基于“算法”基礎上的對于數據處理的影響。而“算法”問題要求有人文、社會科學的定性方法的介入。這樣一來,曆史上曾經出現的各種人文、社會科學學派及其理論主張,在數據科學興起的時代裡仍然有其現代的思想啟迪意義。

當然,大數據的另一種要求和趨勢就是,讓全社會的人與物的信息互聯互通。屆時所有個人的信息原則上将會在一個互聯網的平台上尋找得到,除非是有意識的保密。這樣一來,個人的隐私将會在無意識的狀态被洩漏出去,也可能會被别有用心的個人或者非法營利組織使用。而徐文可能正是出于對個人隐私的安全與保護考慮,提出了要以小數據的“周政”模式對沖“數據專制主義”的“秦政”模式,讓古老的儒家與正在興起的數據科學思維結合起來,以展示儒家思想生生不息的思想活力。實際上,徐教授的宏文所讨論的儒家數據主義的可能性問題,已經越出了數據主義的思想藩籬,而進入了數據主義時代的政治與社會的問題,不再僅僅是數據主義本身所能處理的問題了。

個人隐私權”能否在“周政”的小數據主義模式下得到保護

徐文非常現實而又集中地處理了現代社會十分重要而又敏感的一個問題,即“個人隐私權”。就權利問題而言,“個人隐私權”的問題是現代法律體系下才出現的一種私人權利觀念,這種法權是在以個人(或曰個體)為單位的現代法學思想框架下人的權利清單中極其細節性的具體權利,在中國傳統的法權思想框架下幾乎不涉及這一項權利(可能在實際生活中會以尊重一些有地位、有身份的人的名譽,類似隐私權,但似乎沒有法律條文對此加以保護)。從徐文的實際論述來看,作為一種韋伯式的理想型觀念下的“周政”,似乎也不能保證與維護個人的隐私權利。理由如下:其一,“周政”的制度設計裡根本沒有個人權利的法權項目。或者說,周政模式裡沒有個人權利的觀念與概念。周政隻是想利用同姓諸侯或功勳世家的侯王來拱衛周天子的天下,其制度的目标并不在于個人的權利。其二,大數據主義下的“秦政”容易洩漏個人的隐私權。但在現代商業利益無孔不入的時代裡,很難保證理想型宗族的“周政”小數據主義者不受現代商業利益的誘惑而出賣現代隐喻意義下的宗族内部個人的隐私,從而獲取宗族中少數掌權者的利益。我們今天手機中的許多騷擾電話,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不同組織、團體出賣客戶的信息而導緻的個人信息的洩漏,從而讓一些利益集團在未經同意的前提下給你提供很多垃圾信息,或打騷擾電話。這一點往往不是“秦政”的大數據控制者故意洩漏出去的(若洩漏,也可能是因為商業利益的賄賂導緻的行政腐敗)。再加上現代各種商業集團競争,有些商業集團恰恰是通過提供免費信息獲得客戶或其他的利益的。[3]其三,傳統儒家真實宗族内部駭人聽聞的、無視宗族内部成員權利,甚至超過“秦政”淫威的例子,也比比皆是,不勝枚舉。像譚嗣同在《仁學》一書對專制社會内部家庭小衆團體黑暗的揭露與批判,雖然有誇張的成分,但大體上還是比較切中傳統社會所存在的弊病的。康有為在《大同書》中,也花費了大量的筆墨來批評傳統家庭、家族的負面作用,以至于“五四”新文化運動以來,像熊十力這樣的大儒,也将傳統的家庭視為“萬惡之首”而欲廢除之。更别說家族的族長與領導集團在有些時候所制造的冤案了。像清代大名鼎鼎的考據學家、哲學家戴震,在年輕的時候就因為祖墳問題與族中有錢有勢的人發生矛盾,而族中的有勢者賄賂了縣官,縣官欲将戴震投入牢中。不得已,戴震連夜逃入京城,避免了一場無妄的牢獄之災。後來他在自己的哲學著作《孟子字義疏證》中,批評拿着宋儒提倡的天理的人是“以理殺人”,就與他早年在家族中所受到的不公正的遭遇有關。

當然,就經驗性的社會實際生活而言,家庭這樣的小衆團體,包括宗族這樣的小衆中的大衆團體是千差萬别的,有的家庭很好,有的家族也很不錯,不可一概而論。主要的問題在于:徐文所寄托的具有現代隐喻性質的“宗族”小數據主義,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對沖大數據主義的一些弊端,但未必就能更好地保護個人的隐私。

基于以上三點理由,筆者認為,無論是傳統的“家族”小團體,還是徐文想象的“周政”的小團體,都不一定能保護其小衆團體内的個人隐私權。大數據興起的時代裡,要切實保護現代開放社會裡每個個人的隐私權,恐怕還得回到現代社會的法權體系之内,運用現代的法治社會制度與具體的法律武器來維護個人的隐私權。實際上,如果現代的國家,及至于未來的國際社會,真能夠全面履行保護個人權利的法律條文,“大數據主義”者未必就能肆無忌憚地侵犯個人的隐私權。當司法獨立成為一種國際性的文明底線之時,誰違法,誰就遭起訴。自然法人也可狀告政府官員或政府某個部門,大數據的擁有者與普通人同處于一個法律體系之下的時候,大數據的“秦政”可能會規訓于法治的文明要求之下,這反而更能保護個人的隐私權。

與徐文提倡的思路類似,中外思想史上都有先例。如反思法國大革命的保守主義思想家柏克,在《法國大革命》一書中,曾經提及這樣一個問題,即法國貴族階層的消失導緻了法國大革命的瘋狂與羅伯斯庇爾等革命派的血腥政治得以實施,因為這時的社會已經沒有任何中間的貴族階層力量來阻止大革命的狂潮,以及現代集權國家力量對于全社會的影響。柏克反思法國大革命的思路,與中國明清時代部分思想家反思“郡縣制”與“封建制”得失時提出的一些觀點,頗有相通之處。為了削減郡縣制下皇權過大的制度弊病,顧炎武曾提出了“寓封建之意于郡縣之中”的著名政治制度改良的綱領,希望通過增加守令、縣令在地方用人、财政、稅收的權力,來減輕中國傳統社會後期郡縣制下皇權過于膨脹的弊病,他非常自信地說:“然則尊令長之秩,而予以生财治人之權,罷監司之任,設世官之獎,行辟舉之法,所謂寓封建之意于郡縣之中,而二千年來之敝可以複振”。[4]

與顧炎武的觀點類似,黃宗羲在《明夷待訪錄》中也提出君臣在政治上實際是分工合作關系的思想。其用一個形象的比喻來揭示這種分工合作的關系,即大臣與國君共同治國,正如他們都共同拉曳一根大木頭前進一樣,國君是前面拉繩的人,大臣是跟在國君後面拉繩的人,兩者之間并沒有什麼尊卑貴賤、不可逾越的等級。黃氏此時還沒有發明政治上的“平等”概念,但他闡述政治治理的觀念實際上是在闡述君臣平等的政治之道。他還希望通過宰相、大臣,甚至是古代的學校,來分散并制約皇權。近代思想家梁啟超等人将其“公天下是非于學校”的政道思想比拟為西方現代的憲政思想。而王夫之在批評“孤秦陋宋”的過程中,還提出了“虛君共治”的大膽政治改革思想,認為要更好地管理龐大的社會,“莫若分兵民而專其治,散列藩輔而制其用”。[5]甚至認為,天子的命令在地方上行不通,才是最合王道政治要求的。清代中葉的詩人袁枚也指出,周代“封建制”的政治形式很好,因為有很多諸侯王,因而也可以為更多的讀書人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讀書人在此處失意,可以在另一個地方找到職位,避免郡縣制後期科舉制度讓讀書人無所逃于皇權控制的弊病。

凡以上所列舉的種種觀念,與徐文提出的理想型的“周政”模式,有異曲同工之妙。但是,正如徐文的“周政”小數據主義觀念一樣,普遍的“個人權利”“個人的隐私權”,其實是無法在這種理想的“周政”模式下得到很好的保護與維護。因為,在上述理想的“周政”模式裡,并不存在個人隐私權的問題,也沒有為個人隐私權預留應有的位置。徐文以想象的方式美化了儒家小衆親情的柔性權威,而在傳統社會的真實生活中,儒家小衆親情的權威主義未必就是柔性的。五四新文化運動中批判的傳統社會的“三座大山”之一——族權,可能既不像革命時代所說的那麼普遍的惡,也可能不像我們今天想象的那樣溫柔。

另外,如果允許我對徐文中的“周政”概念做一點引申性的解釋,将其還原為“地方主義”或“小團體主義”,則徐文所理想的小數據“周政”模式可能隐含更為嚴重的問題。西漢初年的“七國之亂”、唐末的“藩鎮割據”都是曆史教訓。小數據的“周政”模式可能還沒有發揮保護個人數據隐私權的優勢,就已經制造了數據信息混亂的壞處,讓人在滿天飛的數據“戰國”(根據徐文,引申性地拟構一新詞)時代裡無所适從。因此,在一種尊重個人權利的現代性政治、經濟、社會思維模式下,寄希望于“周政”的小數據主義來更好地保護個人權利、個人的隐私權,可能隻是一種新的烏托邦。如果要在大數據的時代裡尋求個人隐私權的保護,恐怕還得從現代的法權體系出發,對即将來臨的大數據時代做未雨綢缪的研究。這樣的一種思路可能也更加地符合馬克思主義關于社會存在與社會意識關系的思想及思考問題的思路。

數據主義”時代的新價值觀及其對“個人隐私權”瓦解之可能

筆者再次聲明,對于大數據這一新的社會現象,本人并沒有專門研究。但從尤瓦爾·赫拉利《未來簡史》《今日簡史》兩書中,了解到現代人文學者對大數據的一些思考。本文在赫拉利思考的基礎上對大數據時代人們可能持有的新價值觀——上傳、分享、數據自由流動與個人隐私權之間的關系作一點分析,進而對“儒家數據主義”的說法提出一點挑戰。僅就赫拉利所理解的“數據主義”來看,數據主義有兩個顯著特點,其一是數據主義曆史觀,其二是數據主義價值觀。從數據主義曆史觀的角度看,人類曆史無非就是“數據處理的過程”,每個個人無非是其中的一個芯片。而人類的整個曆史進程可以通過如下四種方式處理。一是增加處理器數量。擁有10萬人口的城市,運算能力會高于擁有1000人口的村莊。二是增加處理器種類。處理器不同,運算和分析數據的方式就不同。三是增加處理器之間的連接,從而形成網絡。四是增加現有處理器之間連接的流通自由度。

由上述簡化的數據主義曆史觀來看,未來的人類将會出現一個“萬物互聯網”(internetall-thing)。當萬物互聯網建成或者成真的時候,我們現在主宰世界的“智人就會功成身退”[6]。如果未來真是“萬物互聯”,而且目前的大多數“智人”都将成為無用的閑人,則徐教授提出的儒家“周政”模式下的“小數據主義”是否還能夠,甚至是否有必要對沖大數據主義的“秦政”,都将存疑。真正成為現實的大數據時代,可能是極少數信息處理的精英(他們同時又可能是政治精英)與大量普通無用、閑來無事的智人之間的對立。這些普通的、閑來無事的智人是否需要個人隐私權,都會成為一個問題。我們會在意養豬場、養雞場每頭豬、每一隻雞的個人隐私權嗎?未來那些閑得無事而又無用的智人,有可能就是今天養殖場裡的豬馬牛羊雞。他們的生存不僅沒有意義,他們本身也将面臨意義虛無的生存方式。

從我們目前的數據主義者的價值觀角度看,人類整個存在的最高價值就是“信息流”。“如果生命就是信息流,而我們又認為生命是好的,下一步就是讓全宇宙的信息流更深、更廣”[7]地流動。在這種數據主義的價值觀指導下,數據主義提出了自己的理論戒命。第一條,也是最重要的一條戒命是:數據主義者連接越來越多的媒介,産生和使用越來越多的信息,讓數據流量最大化。第二條戒命就是,把一切接到系統,就連不想連入的異端也不能例外。由此而衍生出一條要求:信息自由就是最高的善。而且,在數據主義看來,信息自由流動的權利應該高于人類擁有并限制數據流通的權利。[8]

除上述兩條理論戒命之外,由數據主義的信息流通引發了人們新的生存觀念:記錄、上傳、分享。而“分享”将是數據主義時代人們普遍接受的一種新的價值觀念。從生存的意義上看,如果人有體驗而不分享,這種體驗似乎就沒有價值。因為,未來的人類不需要從内心找到意義,而是将自己所做的事情、所感受到的體驗記錄下來,再連接到整個大數據流之中,接着算法就會找出體驗的意義了。

如果赫拉利所設想的數據主義時代人們的價值觀果真如上面簡介所說的那樣,那麼徐教授提出的“儒家數據主義”的想法将從根本上失去應有的社會存在基礎,因為那時的人們可能更加在意數據最大限度地自由流動與生存經驗的分享,而不是今天人們所看重的個人隐私權,當然更不可能接受“周政”模式下的小數據、小團體内部的數據交流。徐文的意圖是良善的,即将中國古老的儒家思想與已經來臨還未普遍化的“大數據主義”時代可能導緻的新的類型的專制問題結合起來思考,希望發掘儒家思想傳統中他所設想的合理的“周政”思想因素,以應對大數據時代的“秦政”。但未來的大數據主義時代裡,人們究竟怎樣生存,未來的人們會共享什麼樣的一些基本價值?對于還未進入那個時代的我們而言,都隻能是一種猜測。

不過,尼采對“超人”的哲學想象,有可能真的會成為現實,生物、生命科學技術一旦與高度發達的信息、數據技術結合在一起,少數社會精英(極有可能是技術與政治相結合的)将會變成“超人”。這些“超人”控制着大量普通、閑适無用的“智人”,而這些“智人”無所事事,存在毫無意義,個人的創造也将毫無意義,徹底的虛無主義将主宰并籠罩着這些大量智人的生活。也許這才是我們要真正擔心并加以預防的大數據時代的人類悲劇。因此,為維護人類的多元價值,讓人的生活都有意義,進而對于當前生物、生命科學技術、數據、信息技術設置必要的倫理與相關的法律禁區,以保護人類幾千年形成的多元文化價值,可能是更為緊迫的現實與曆史任務。

結語

“大數據”的初級現象已經悄然降臨到我們的生活之中,但我們還并未進入“大數據時代”。而且,即使進入了大數據時代,人們也未必就完全接受數據主義,而不接受其他的主義。數據主義所禀持的價值觀可能是主流的,但未必就能一家獨大,消滅或屏蔽人類曆史上曾經出現的其他各種主義。

在人類的精神現象領域,本人比較傾向于接受黑格爾在《哲學史講演錄》所闡述的基本思想觀念,即在哲學史上,先前作為第一原則的思想,在下一個階段可能作為次要的思想原則被吸收到新思想體系裡,合乎人類思想規律的舊思想原則并未徹底地消失。[9]這對于一些哲學的思想體系而言是如此,就人類整個的精神現象而言,原則上也将遵循這一思想的發展規律,即在人類更加高級的發展階段,人們将會享有更加豐富的精神生活形式,社會給予人們的自由空間也将更大(但這并不表明新的高級階段的社會裡沒有新的問題與矛盾)。

目前,我們所有關于大數據時代可能出現的問題,也許都還處在猜測之中。真實的大數據時代裡人們真正遇到的問題會是什麼?我們現在不得而知。但其他的思想原則也将在這種大數據主義的主導原則下獲得自己應有的位置。徐教授文章的重要意義之一在于:以未雨綢缪的哲學前瞻性來思考大數據可能給人類帶來的傷害,并從我們民族的主流精神傳統——儒家思想裡尋找應對的措施,這一思考方式與緻思的路徑都是非常值得肯定與欣賞的。本文對其思考的結論及其具體主張進行質疑,同時也試圖提出人類真正将要面臨的問題,并不是要否定他的思考方式及其思考本身的積極意義,尤其不反對其保護“個人數據隐私權”的正面主張,隻是希望通過質疑來深化人們對此問題的思考,絲毫不表明我的質疑與猜測性觀點就比徐教授的更高明。

徐文還有一個非常值得肯定的地方,即他在思考儒家與大數據主義的問題時,在方法上自覺地運用了馬克思曆史唯物主義的基本觀點,從人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社會意識的角度,讨論儒家小數據主義的曆史可能性,最終通過馬克思曆史唯物主義、信息技術哲學完成“儒家政治理想之新唯物主義重估”[10]。不過,徐教授似乎未将馬克思的曆史唯物主義貫穿到底。因為,在未來的大數據的社會存在裡,是否還能夠容許儒家的“小數據主義”,恐怕是一個需要深入思考的問題。因為,大數據時代的社會政治、經濟形式、人們與之相适應的思維方式,都不是曆史上儒家“周政”曾經面臨過的真實的“社會存在”。新的社會存在可能更需要我們以極大的想象力來想象新的社會管理方式。盡管我并不否認在未來的大數據主義時代裡,儒家的其他方面的思想可能還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因為曆史文化傳統将其合理的因素傳承到未來的生活之中。我們所面臨的社會風險與危機,可能既是一個數據專制的“秦政”,又是一個對于普通大衆而言的意義虛無的時代。

在行将結束本文之際,我非常真誠地感謝徐教授文章給予我思想上的啟發,以及從中學到的很多東西,同時也讓我面對一個相當陌生的學術話題發表一些既挑戰别人,更挑戰自己的思考。在一個高度功利化的現代社會,哲學及其反思方式,哲學所具有的危機意識與憂患意識,不僅顯得尤其可貴,也能不斷地讓人類處在反思的理性之中,避免新技術可能對人類帶來的巨大異化與傷害。而這一點,正是徐文與本文所共享的一種關于哲學價值的基本信念。


注釋

[1] 徐英瑾 :《儒家怎麼看待數據隐私問題——兼論“數據化儒家”的可能性》,《探索與争鳴》2018年第10期。

[2] 李放 :《大數據與中國社會治理智庫建設——兼論高校社會治理智庫面臨的挑戰與機遇》,《河南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7年第3期。

[3] 尤瓦爾·赫拉利:《今日簡史》,北京:中信出版集團,2018年, 第73頁。

[4] 《顧亭林詩文集》卷一,《郡縣論一》,北京 :中華書局,1983年,第12頁。

[5] 王夫之 :《黃書宰制》,《船山全書》第十二冊,長沙 :嶽麓書社,1996年, 第508頁。

[6] 吳根友 :《算法、大數據真能消解人文的意義嗎?——〈 未 來簡史〉讀後》,《南海學刊》2018年第4期。

[7] 尤瓦爾·赫拉 利:《 未 來 簡史》,林俊宏譯,北京 :中信出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344頁。

[8] 尤瓦爾·赫拉 利:《 未 來 簡史》,林俊宏譯,北京 :中信出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346頁。

[9] 黑格爾原話是 :“每 一 哲 學曾經是、而且仍然是必然的,因此沒有任何哲學曾經消滅了,而所有各派哲學作為全體的諸環節都肯定地保存在哲學裡……那被推翻了的并不是這個哲學的原則,而隻不過是這個原則的絕對性、究竟至上性。”(《曆史哲學講演錄》第一卷,賀麟、 王 太 慶 譯,北京 :商務印書館,1959年 版,第40—41頁)。

[10] 徐英瑾 :《儒家政治理想之新唯物主義重估》,《探索與争鳴》2015年第3期。

作者簡介:吳根友,beat365体育官网教授。

原文載:《探索與争鳴》,2019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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