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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儒學核心價值觀及其現代意義

點擊次數:  更新時間:2007-05-09

[摘要]本文試圖探讨中韓日儒家精英大緻認同的核心價值觀念、普遍性倫理或中心範疇,然後略述其現代意義。仁愛、敬誠、忠恕、孝悌、信義等基本觀念的主要内涵是普遍的,穩定的,是東亞各儒學大師的精神追求和信念、信仰,在不同時空環境中對社會文化具有價值導向的功能。儒教倫理在東亞各國的不同時代具有不同的表現,同一價值理念的内涵會發生一些變化。但不可忽視的是其共性,這些理念完全可以成為新的東亞倫理或全球倫理的基石。

[關鍵詞]東亞儒學 核心價值觀念 普遍性倫理

要論證什麼是東亞儒學的核心價值觀,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情。儒學在東亞社會的長期發展中,在殊異的時空環境與民族文化背景下,形成了異彩紛呈的諸多流派、思潮,有着豐富多樣的價值訴求。僅就中國、韓國、日本各國曆代儒學大師而論,其強調的側重面也各各不一。至于在東亞不同地區、不同民族、不同時代的社會生活或文化小傳統中,民間的信仰、信念、價值觀念與文化大傳統的差異,更是不可以道裡計了。對于這些繁雜的問題,我們很難以偏概全。當然,儒學之為儒學,儒家價值系統之為儒家價值系統,固然有不同的特殊表現,然而也有其主旨和一貫之道。時下有很多文章談中韓日道德價值的殊異性,本文則隻是試圖探讨中韓日儒家精英大緻認同的核心價值觀念、普遍性倫理或中心範疇,然後略述其現代意義。

一、中國儒學的中心觀念

仁愛、誠敬、忠恕、孝悌、信義,這樣一些思想範疇或德目是不是中韓日三國儒學史上比較有共同性的内容呢?我們首先從中國儒學談起。從《四書》和《荀子》來看,從漢儒到宋明儒,其共同承認的核心價值,大體上是以仁愛為中心的展開,重要的範疇有如仁、義、禮、智、信、孝、悌、忠、恕、誠、敬等等。

據《論語》所記載,孔子與門生讨論的中心話題,主要涉及仁愛、禮樂、信義、孝悌、忠恕、恭敬等等。按楊伯峻先生《論語譯注》統計,《論語》中“仁”字凡109見,其中105次涉及道德标準;“義”字凡24見;“禮”字凡74見;“知”字中含“智”義者凡25見;“信”字凡38見;“孝”字凡19見;“弟”字中含“悌”義者凡4見;“忠”字凡18見;“恕”字凡2見;“恭”字凡13見;“敬”字凡21見;“聖”字凡8見,其中4次為“聖人”。概而言之,孔子的價值觀圍繞“仁”而展開。儒家的主張十分平易合理,例如從親情之愛推己及人。有子說:“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與!”(《論語·學而》)行仁從其根本開始,根本則是孝順父母,敬愛兄長。仁愛之心,從愛親人開始,繼而推廣開來。按孔子的看法,仁愛是禮樂文明的内核、主旨。離開了“仁”,禮樂則可能變為形式。孔子的一以貫之之道,按曾子的理解,是“忠”與“恕”:“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論語·裡仁》)“忠”“恕”亦即“仁”的一體之兩面。“忠”是盡己之心,“恕”是推己之心。“忠”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 (《論語·雍也》);“恕”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論語·顔淵》、《論語·衛靈公》)。孔子指出,實踐仁德要從自己做起,從當下最切近的事情一步步做起。圍繞“仁”的範疇、德目,還有:恭、寬、信、敏、惠等。

新近讨論的熱門——1993年湖北荊門郭店楚墓出土的竹簡中的資料----表明,孔子、七十子及其後學繼承前哲,創造發揮的聖、智、仁、義、禮、忠、信、敬、慈、孝、悌、反己、修身、慎獨等觀念,至遲在戰國中期已流布并影響到荊楚之地。如《六德》以“聖、智、仁、義、忠、信”為根本,《五行》強調“仁、義、禮、智、聖”,《尊德義》肯定“尊仁、親忠、敬壯、歸禮”,《忠信之道》說明忠是“仁之實”,信是“義之期”,《唐虞之道》重視“愛親尊賢”,仁義并舉。與後世儒學略有不同的是,《五行》的作者提倡“聽德”、“視德”,前者為“聰”,後者為“明”,強調“聖”、“智”二行。所謂“聖”,是聞而且知君子之道。所謂“智”,是見(視)而且知賢人之德。聞知、見知都是體驗之知。不過,這些篇目都強調,“仁愛”是親愛親人的推廣。《五行》:“不悅不戚,不戚不親,不親不愛,不愛不仁。”“顔色容貌溫,變也。以其中心與人交,悅也。中心悅[焉,遷]于兄弟,戚也。戚而信之,親[也]。親而笃之,愛也。愛父,其攸愛人,仁也。”[1]“攸”在這裡是“進”或“繼”的意思。

原始儒家以愛親為仁,尊賢為義,或者說,仁是“愛親”的推廣,義是“尊賢”的推廣,認為二者可以互補。《語叢》中的一些言論重申孔子的教誨,把“仁”規定為“愛人”、“愛善”,又把義規定為“善之方”,“德之進”,事之“宜”。又以喪為仁之端。“喪,仁也。義,宜也。愛,仁也。義處之也,禮行之也。”“愛親則其方愛人。”[2]《唐虞之道》:“愛親忘賢,仁而未義也。尊賢遺親,義而未仁也。”[3]《語叢一》:“[厚于仁,薄]于義,親而不尊。厚于義,薄于仁,尊而不親。”[4]以上關于“仁、義”關系的界定,既愛親又尊賢,既源于血緣親情,又突破了血緣親情,修訂了親親、尊尊的原則,實為非常值得肯定的儒家倫理價值觀念。

《六德》對夫婦、父子、君臣三倫六位的規定,強調各行其職,對内講仁德,對外講義德。“父聖,子仁,夫智,婦信,君義,臣忠。聖生仁,智率信,義使忠。”“仁,内也。義,外也。禮樂,共也。内立父、子、夫也,外立君、臣、婦也。”[5]在這裡“立”字即“位”字。《語叢一》視君臣關系為朋友關系。《語叢三》認為,臣之于君,“不悅,可去也;不義而加諸己,弗受也。”[6]以上可以視為父慈子孝、君義臣忠、夫敬婦順的原型。在君臣關系上,既有很強的血緣情感,又體現了士人的自由精神,不悅可去,不義弗受。

郭店儒家簡在總體傾向上以仁愛為中心,并舉仁義,視仁、義為忠、信的實質與目标,視忠君、愛民為孝、悌之拓展,視敬為禮之内核。孝悌、忠信、禮敬都與仁義有關。隻是未能如《中庸》、《孟子》那樣強調“誠”。但郭店簡強調了“信”,“誠”是“信”的發展結晶。

孟子強調仁義内在,肯定仁義禮智這些道德價值源自本心,而“天”則是人的善性的終極根據。他把心、性、天三者統一了起來。受子思思想的影響,孟子更強調“誠”這個範疇。“誠”是真實無妄,是天道運行的規律,又是一種道德體驗的狀态,是對本心良知的最終根源——“天”的一種虔誠、敬畏之情。孟子主張啟導人内在的良知,并把它擴充出來。荀子隆禮,主張“化性起僞”,強調通過後天的教育、學習和社會規範、國家刑罰,改變人的惡性之質而遷于善。荀子認為,凡是善的、有價值的東西都是人在後天努力的結果;采用導情、化性而起僞的方法,強制性地讓人們以理性支配感性,則可以使天下出于治,合于善。荀子也肯定人有智能,可以向善,可以通過後天的學習、積累,成就自己。“塗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義、法、正之質,皆有可以能仁、義、法、正之具,然則其可以為禹,明矣。”(《荀子·性惡》)孟子講“性善”,指人之所以為人的特質是内在的仁義禮智四端之心。荀子講“性惡”,指人并非生來就有禮義,要靠後天的教化、習得、訓練,方能成功。在社會觀上,荀子主張禮、樂、刑、政的配合;但在價值觀上,荀子仍然極大地肯定了“仁義”。他指出:“君子貧窮而志廣,隆仁也;富貴而體恭,殺勢也”;“體恭敬而心忠信,術禮義而情愛人[王引之注:‘人’,讀為‘仁’],橫[王引之注:‘橫’,讀為‘廣’]行天下,雖困四夷,人莫不貴。勞苦之事,則争先;饒樂之事,則能讓;端悫誠信,拘守而詳[‘詳’,通‘祥’];橫[廣]行天下,雖困四夷,人莫不任。”(《荀子·修身》)又說:“志意定乎内,禮節修乎朝,法制、度量正乎官,忠、信、愛、利形乎下。行一不義,殺一無罪,而得天下,不為也[……]故近者歌讴而樂之,遠者竭蹶而趨之。四海之内若一家,通達之屬,莫不從服,夫是之謂人師。”(《荀子·儒效》)可見,荀子持守了孔子倡導的核心價值觀念,認定禮是由仁義所生,禮治本質上也是仁政,由君子實行。禮義是社會認同的道義原則,禮樂又調節人們的精神需求。儒家通過禮樂教化,提升每個人的人格境界,陶冶性情,修養身心,使社會人群,既有區分,又相融和。

宋明清儒的價值導向,仍圍繞“仁”而展開。程颢《識仁篇》:“學者須先識仁,仁者渾然與物同體,義禮智信皆仁也。識得此理,以誠敬存之而已,不須防檢,不須窮索。”(《二程遺書》卷二上)朱熹《仁說》指出:

人之為心,其德亦有四,曰仁義禮智,而仁無不包;其發用焉,則為愛恭宜别之情,而恻隐之心無所不貫。故論天地之心者,則曰乾元坤元,則四德之體用不待悉數而足;論人心之妙者,則曰‘仁人心也’,則四德之體用亦不待遍舉而該。蓋仁之為道,乃天地生物之心即物而在;情之未發而此體已具,情之既發而其用不窮,誠能體而存之,則衆善之源,百行之本,莫不在是。此孔門之教所以必使學者汲汲于求仁也。此心何心也?在天地則央然生物之心,在人則溫然愛人利物之心,包四德而貫四端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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