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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與王夫之的心性情才論之比較

點擊次數:  更新時間:2007-05-09

王夫之(1619-1692)如朱熹(1130-1200)一樣,十分重視《四書》的創造性解讀,亦通過訓釋《四書》發揮自己關于“心性情才”的看法。本文試圖對二者的性情論略作比較,重點圍繞着“四端”是否為“情”而展開。

一、朱子的“四端皆情”論

朱子認為,“四端”是情,“七情”也是情,均是性之所發。他認為性是根,情是芽,性是未發,情是已發。有這性便發出這情,因此情而見得此性。朱熹《孟子集注》:“恻隐、羞惡、辭讓、是非,情也。仁、義、禮、智,性也。心,統性情者也。端,緒也。因其情之發,而性之本然可得而見,猶有物在中而緒見于外也。”(卷三)陳淳(1159-1223)《北溪字義》:“情與性相對。情者,性之動也。在心裡面未發動底是性,事物觸着便發動出來是情。寂然不動是性,感而遂通是情。這動底隻是就性中發出來,不是别物,其大目則為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中庸》隻言喜怒哀樂四個,孟子又指恻隐、羞惡、辭遜、是非四端而言,大抵都是情。性中有仁,動出為恻隐;性中有義,動出為羞惡;性中有禮智,動出為辭遜、是非。端是端緒,裡面有這物,其端緒便發出從外來。若内無仁義禮智,則其發也,安得有此四端?大概心是個物,貯此性,發出底便是情。”(卷上)朱子主張,仁、義、禮、智等蘊藏在心裡的德性,發出恻隐、羞惡、辭讓、是非等情緒、情感。

陳淳的《字義》是相當忠實于朱子思想,特别是《集注》之精神的。由此我們不難看出,朱子至少把“情”分為兩部分,一是“七情”,一是“四端”。陳來說,朱子之“情”可以三分,“一是指作為性理直接發見的四端,二是泛指七情,三是更包括某些具體思維在其内。”[1]陳說是有根據的。我們這裡主要讨論前兩種“情”,尤其是四端之情。朱子說:“四端皆是自人心發出。恻隐本是說愛,愛則是說仁。如見孺子将入井而救之,此心隻是愛這孺子。恻隐元在這心裡面,被外面事觸起。羞惡、辭遜、是非亦然。格物便是從此四者推将去,要見裡面是甚底物事。”(《朱子語類》卷五三)

從以上引文不難發現,第一,朱子把仁、義、禮、智作為天所賦予的,人之所以為人的内在本性、本質或道理,而恻隐、羞惡、辭讓、是非等四端,恰好是上述性、理必然要展示和表現出來的東西,也是人之性、理的外在化、客觀化或實現過程,及其過程之中情感、情緒的伴随。第二,仁、義、禮、智屬今人所謂道德理性,四端屬今人所謂道德情感,二者相輔相成,相伴而行,皆統屬之于“一心”。

所謂“心統性情”是什麼意思呢?按朱熹對張載(1020-1077)“心統性情”的理解和發揮,就是指“心”主宰、統攝、包含、具有性情。一方面,朱子對心、性、情三者作了區分,尤其指出心與性情的差異;另一方面,他又肯定三者的統合、一緻。“然心統性情,隻就渾淪一物之中,指其已發、未發而為言爾;非是性是一個地頭,心是一個地頭,情又是一個地頭,如此懸隔也。”“心,主宰之謂也。動靜皆主宰,非是靜時無所用,及至動時方有主宰也。言主宰,則混然體統自在其中。心統攝性情,非籠統與性情為一物,而不分别也。”(《朱子語類》卷五)三者既渾淪一體,又有區别。朱子強調,心涵蓋了性情,心之未動為性,已動則為情。性即是理,情是發用處,心就是管攝性情的。心主乎性而行乎情。心該備通貫,主宰運用。“心統性情”的“心”是“心之體”,是道德本心,不是指人的思慮營為的自然之心,但又離不開自然之心。這種道德本心未發動、未表現出來時,不過是人心所先驗地具有的一應當如此做的道德律則、命令,這就是“性”或“理”。這種道德本心“随人心思慮營為、喜怒哀樂之活動而起用時(已發),它使思慮營為、喜怒哀樂在在皆合乎天理,在在皆是愛人利物而不是害人殘物。這時,它表現自己為恻隐、是非、辭讓、羞惡等道德之情”。[2]本心中的道德理性與道德情感是不離不雜的。道德理性是道德行為的根據,沒有道德理性(性、理),道德情感(情)就無從發生。反之,沒有道德情感,道德理性就沒有挂搭處;沒有道德情感的能動性沖力,道德理性也無從抒發、實踐出來,也就不可能有什麼道德行為。

因此,從程頤(1033-1107)的“仁性愛情”出發,朱子認為“愛是恻隐,恻隐是情,其理則謂之仁。”“仁是愛之理,愛是仁之用。未發時,隻喚做仁,仁卻無形影;既發後,方喚做愛,愛卻有形影。未發而言仁,可以包義禮智;既發而言恻隐,可以包恭敬、辭遜、是非。四端者,端如萌芽相似,恻隐方是從仁裡面發出來底端。”(《朱子語類》卷二十)“舊看五峰說,隻将心對性說,一個情字都無下落。”(《朱子語類》卷五)“李翺複性則是雲滅情以複性,則非。情如何可滅?此乃釋氏之說,陷于其中不自知。”(《朱子語類》卷五九)

朱子批評李翺(772-841)的“滅情以複性”論,批評胡宏(1105-1155,一作1102-1161)“隻将心對性說”,凸顯情,處理心、性、情的關系,說到底,要在不把性、理混同于、降低為情、氣的前提下,解決性、理的實踐性問題,尤其是解決道德實踐的動力問題,因此,他必須借助于情、氣來激活性、理,使性、理變死為活。

朱子認為性是體,是形而上者,情是用,是形而下者,又将孟子四端之說分析為三層:恻隐是情,仁是性,恻隐之心是仁之端,不即是仁。正如劉述先先生所說,“朱子則将超越的性理與實然的情氣分解為二。”[3]但另一方面,我們又必須看到,朱子仍不忘記超越、應然的性、理,與内在、實然的情、氣的貫通。因此,他才強調“情不是反于性,乃性之發處。”(《朱子語類》卷五九)仁是性,恻隐是情,恻隐是仁發出的端芽,程子将其譬如為谷種,谷之生生發展的道理是性,發為萌芽是情。朱子說:“性對情言,心對性情言。合如此是性,動處是情,主宰是心。大抵心與性,似一而二,似二而一,此處最當體認。”“有這性,便發出這情;因這情,便見得這性。因今日有這情,便見得本來有這性。”“性不可言。所以言性善者,隻看他恻隐、辭遜四端之善則可以見其性之善,如見水流之清,則知源頭必清矣。四端,情也,性則理也。發者,情也,其本則性也,如見影知形之意。”(《朱子語類》卷五)

足見朱子雖然有分析、分解的知識理性,将心、性、情三分,或者把性與情按理與氣、形上與形下、體與用、未發與已發的層次架構加以二分,但實際上在分析之後仍然統合而言之。既然性是心之理,情是性之動,心是性情之主,那麼,我以為,朱子之“心”就不僅僅是一“經驗實然之心”[4]。如果說孟子不講心性之分界,從超越的層面(或立場)講心性情的直接統一的話,那麼,朱子并不僅僅是從經驗實然的層面(或立場)講心性情的分别與統一的。朱子的“心”是一身之主宰,兼攝體用,兼攝超越形上之性、理與實然形下之情氣。此所謂“一心”,具衆理者乃其體,應萬事者乃其用,寂然不動者乃其體,感而遂通者乃其用。體即所謂性,以其靜者言;用即所謂情,以其動者言。朱子之“一心”實際上涵蓋形上、形下兩層,即此“心”既是超越層面的本然之心,又是經驗層面的實然之心,是二者之統合。“心”本身一體兩面,既存有又活動。實然形下的“心”具有活動作用的能力,由此體現超越形上之“心”,但又不是禅宗的“作用見性”。在朱子的“心”論中,特重“志”的導向。“志”為“心之所之”,使“心”全幅地趨向一個目的,決然必欲得之,故而人必須立志。

二、王夫之的“四端非情”論

現在我們再來看王船山的批評意見。總的說來,船山在“四端七情”的問題上,認定四端是性,七情是情,四端“可以心言而不可謂之情”;以性為道心,情為人心,批評朱子“恻隐是情”“四端皆情”的主張,反對将恻隐之心屬之于愛,認為恻隐即是仁,非謂恻隐之可以為仁。

王夫之認為,孟子不曾将情、才與性等量齊觀,“言性以行于情、才之中,而非情、才之即性也”。“孟子言‘恻隐之心,仁也’雲雲,明是說性,不是說情。仁義禮智,性之四德也。雖其發也近于情以見端,然性是徹始徹終與生俱有者,不成到情上便沒有性!性感于物而動,則緣于情而為四端;雖緣于情,其實止是性。”“恻隐即仁,豈恻隐之可以為仁乎?(自注:有擴充,無造作。)若雲恻隐可以為仁,則是恻隐内而仁外矣……故以知恻隐、羞惡、恭敬、是非之心,性也,而非情也。夫情,則喜、怒、哀、樂、愛、惡、欲是已。”(《讀四書大全說》卷十)船山認為,恻隐等四端之心即是仁義禮智之性體。

王夫之嚴格區分“四端”“七情”,嚴格區别恻隐、羞惡、恭敬、是非之心與喜、怒、哀、樂的界限,指出前者是“道心”,後者是“人心”:“學者切忌将恻隐之心屬之于愛,則與告子将愛弟子之心與食色同為性一例,在兒女情上言仁……恻隐是仁,愛隻是愛,情自情,性自性也。”“情元是變合之幾,性隻是一陰一陽之實。情之始有者,則甘食悅色;到後來蕃變流轉,則有喜怒哀樂愛惡欲之種種者。性自行于情之中,而非性之生情,亦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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