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t365体育官网2020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選拔及管理工作試行辦法
點擊次數: 更新時間:2019-06-10
為進一步推動我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切實保證選拔和推薦全面發展的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根據學校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制訂本辦法。
一、推免生應具備的條件
1.我院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在規定學制年限内完成學業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第二學位);
2.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積極向上,身體健康;
3.勤奮學習,刻苦鑽研,必修課中專業基礎課、專業課無重修現象;
4.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422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績6.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績90分以上;
5.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科研潛質和專業發展能力;
6.品行優良,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學術不良紀錄,無任何違法違紀紀錄;
7.在碩士研究生入學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與學士學位;
8.對确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全國重大競賽一等獎獲得者,經3名或以上相關學科教授聯名推薦,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嚴格審查認可,可不受綜合排名、外語成績與學習年限等條件限制,但學生有關說明材料和教授推薦信要進行公示。
二、推免生推薦程序
1.學生本人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2.由各班導師、團支部和班委會幹部、學生代表組成評議小組根據相關實施細則,對申請者進行綜合評分。
3.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對申請者進行審查,開展綜合評定,擇優确定初選名單,并在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對有異議的學生,查明情況後公布處理結果。未經公示的推免生資格無效。
4.通過初選公示的學生,由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簽字,學院審核蓋章後,報送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5.推免生在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上完成推免申請和報考錄取工作。
三、推免生工作的管理與監督
1.學院成立由主管本科教學工作的副院長、主管本科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副書記、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教師代表組成的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在學院黨政聯席會議領導下具體組織推免生的遴選和管理工作。
2.根據學校的相關文件制定學院推免生工作實施細則,并在學院網站上公布。
3.推免生指标按學校下達的指标執行。
4.每個學生原則上選報的培養單位不超過3個。
5.對獲得推免生指标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不予辦理出國、就業手續。
6.學生對推免工作有意見和建議或申訴、舉報,可向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反映。學生對學院的處理意見不服,可向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反映。
7.對在申請推免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推免生資格,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學籍或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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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4日
附:
beat365体育官网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綜合評分辦法
一、綜合評分
綜合評分實行百分制,由學習成績和“三創”活動等組成,其中學習成績占90%,“三創”活動等占10%。
綜合評分 = 學習成績分 +“三創”活動分
二、學習成績評分
學習成績分 = 平均成績(指必修課和指選課的加權平均成績)× 90%
平均成績 = ∑(課程成績×課程學分)/課程總學分
三、“三創”活動分
“三創”活動分 = 科研成果分 + 學習競賽分 +社會實踐分
(一)科研成果分(上限為6分)
1.在學校認可的國家權威刊物發表的本專業學術論文,經學院組織專家審核,每篇可突破6分上限進行計分。
2.在CSSCI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每篇計6分。
3.在校級學術刊物《教學研究》等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每篇計2分。
4.在其他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的論文,由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審定,計0.5-4分。
5.獲校級專業科研成果一等獎計2分,獲校級專業科研成果二等獎計1.5分,三等獎可以計1分。
6.入選公開出版的屬于本學科領域的論文集的專業論文每篇計2分。
7.參編公開出版的屬于本學科領域的專業書籍2萬字以上的計2分。
8.入選國家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計4分,入選學校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計1分。
(二)學習競賽分(上限2分)
1.獲全國學習競賽、技能競賽一等獎計2分。
2.獲全國學習競賽、技能競賽二、三等獎,省級學習競賽、技能競賽一等獎計1.5分。
3.獲省級學習競賽、技能競賽二、三等獎,校學習競賽、技能競賽一等獎計1分。
4.獲校學習競賽、技能競賽二、三等獎計0.5分。
5.獲省級及以上學習競賽、技能競賽群團獎勵排名前三名者,一等獎計1分,二、三等獎計0.5分。
(三)社會實踐分(上限2分)
1.獲全國社會實踐成果一等獎計2分。
2.獲全國社會實踐成果二、三等獎,省級社會實踐成果一等獎計1.5分。
3.獲省級社會實踐成果二、三等獎,校社會實踐成果一等獎計1分。
4.獲校社會實踐成果二、三等獎計0.5分(寒假社會實踐成果優秀獎相當于暑期社會實踐成果三等獎)。
5.獲校青年研究中心調研課題一等獎計1分,其他獎計0.5分。
6.擔任社會工作最多計1分,學生會主席計1分,學生會主席級、主席團成員、學生會部長級、學生會副部長級、寝室長加分比例為4︰3︰2.5︰1.5︰0.5。
注:
(1)所有申請計分的材料必須是原件。
(2)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計分。署名第二作者的科研成果,若第一作者為本院指導教師,則視同第一作者計分。
(3)學術刊物級别根據學校有關文件規定确定。
(4)在同一期刊上發表2篇及以上數量論文的,按1篇計分。
(5)在報紙上發表的1500字以上的學術論文可納入計分範圍。
(6)新聞報道不納入計分範圍。
(7)同一成果獲不同獎項隻計最高分,不同成果可累計。
(8)同一論文作者、社會實踐成果負責人2人時,第一作者(或負責人)得分60%,第二作者(或負責人)得分40%;作者(或負責人)3人或3人以上時,第一作者(或負責人)得分50%,第二作者(或負責人)得分30%,第三及以後作者(或負責人)得分20%。
(9)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等署名為本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得分為100%,成員得分為30%;署名非本單位的,成員得分為項目負責人應得分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