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館須知】圖書借閱規則
點擊次數: 更新時間:2013-01-04
1、凡持有本館借書證者,均可憑證借閱圖書。
2、本室圖書采取開架為主的借閱方法。讀者可進入規定開架書庫選借圖書,借書手續在借書處(出納台)辦理。入庫時必須遵守《讀者入庫選書守則》和有關規定。
3、持證讀者,教工每證借書量不超過15冊,博士生不超過10冊,碩士生不超過8冊,本科生不超過3冊
4、借書期限:教工、博士生為90天,碩士生為60天,本科生為30天。借閱期滿可續借1次,一次為30天。
5、室藏線裝書、善本書、部分工具書等珍貴圖書以及期刊不外借,均就室閱覽。
6、 讀者應按期歸還所借圖書。如過期不還也不辦理續借手續, 從過期當天起計算借書逾期費,每冊每天0.1元,累計到還書日止。所借書刊到期時适逢法定節假日、寒暑假,不計逾期費。
7、遇有特殊需要時,本室有權随時催還借出圖書。
8、所借圖書如有損壞遺失等情況,按《書刊遺失、損壞賠償辦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