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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館須知】圖書借閱規則

點擊次數:  更新時間:2013-01-04

1、凡持有本館借書證者,均可憑證借閱圖書。

2、本室圖書采取開架為主的借閱方法。讀者可進入規定開架書庫選借圖書,借書手續在借書處(出納台)辦理。入庫時必須遵守《讀者入庫選書守則》和有關規定。

3、持證讀者,教工每證借書量不超過15冊,博士生不超過10冊,碩士生不超過8冊,本科生不超過3冊

4、借書期限:教工、博士生為90天,碩士生為60天,本科生為30天。借閱期滿可續借1次,一次為30天。

5、室藏線裝書、善本書、部分工具書等珍貴圖書以及期刊不外借,均就室閱覽。

6、 讀者應按期歸還所借圖書。如過期不還也不辦理續借手續, 從過期當天起計算借書逾期費,每冊每天0.1元,累計到還書日止。所借書刊到期時适逢法定節假日、寒暑假,不計逾期費。

7、遇有特殊需要時,本室有權随時催還借出圖書。

8、所借圖書如有損壞遺失等情況,按《書刊遺失、損壞賠償辦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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