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t365体育官网創收工作獎勵辦法(試用)
點擊次數: 更新時間:2015-09-29
為鼓勵全院教職工積極參與學院的創收工作,增加學院綜合财力,特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所指的創收是指通過舉辦非學曆培訓班和吸引社會捐贈,從而增加學院綜合财力。
二、獎勵對象為從校外社會機構或組織獲得的,增加了學院集體收益的學院教職工個人或項目團隊。項目團隊内部的分配,由項目負責人進行分配,學院一般不對項目團隊的個人進行分配。
三、獎勵辦法
1.組織舉辦非學曆培訓班
(一)教職工積極進行聯系和協調工作,培訓班以合作培訓或委托培訓的形式順利開班的,獎勵個人或項目團隊該培訓班純收益(指上繳學校提成及支付教師課酬和其它辦學成本後的收益,下同)的20%;培訓班以學院直辦培訓班形式順利開班的,獎勵個人或項目組該培訓班純收益的15%。
(二)學院黨政班子成員和學院行政工作人員(專門負責創收工作的負責人和行政人員除外)積極進行聯系和協調工作,培訓班以合作培訓或委托培訓的形式順利開班的,獎勵個人或項目組該培訓班純收益的10%;以學院直辦培訓班形式順利開班的,獎勵個人或項目組該培訓班純收益的8%。專門負責創收工作的負責人和行政工作人員根據全年工作量和工作業績,在年終勞酬分配時,按績效給予獎勵。
2.獲得社會捐贈
利用個人或團隊影響對學院獲得社會捐贈做出主要貢獻的,經費到帳後,按以下比例采取分段累計計算的方式對個人或項目團隊進行獎勵:
(一)捐贈到帳金額在50萬元及以下部分,獎勵比例為20%;
(二)捐贈到帳金額在50萬元以上、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下部分,獎勵比例為17%;
(三)捐贈到帳金額在100萬元以上、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下部分,獎勵比例為15%;
(四)捐贈到帳金額在500萬元以上的部分,獎勵比例為10%;
四、幾點說明
1. 學院對外教學服務與培訓中心負責創收工作的日常管理與服務。
2. 使用學院有形或無形資源而獲得的社會捐贈,獎勵比例酌情減少2至5個百分點。
3.學院的獎勵,在财務制度允許的情況下以适當的方式兌現。
五、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六、本辦法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負責解釋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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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