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T365唯一官网課程組及課程組負責人制度實施意見
點擊次數: 更新時間:2021-02-24
(試行)
武大教字[2006]113号
為了進一步加強基層教學組織建設,整合課程資源與教師隊伍,深化課程體系和教學内容改革,促進課程建設,提高教學質量,學校決定建立課程組及課程組負責人制度。
一、課程組及其任務
課程組是在學院、系、部、中心(以下簡稱學院)的領導和管理下,根據課程教學上的共同需要而建立起來的教學活動組織。
課程組的任務主要有:
1.承擔本科教學工作,規範教學過程。統一教學大綱、統一考試命題和閱卷、組織相互聽課和教學經驗交流、協助制定課程教學計劃等教學相關工作。
2.負責課程基本建設。進行教材、教輔資料、課件、題庫、網站等多種形式的教學資源建設,不斷更新教學内容,改進教學方法與手段。
3.開展教學研究與改革。積極開展各類教學研究與改革,積極申報各類課程建設項目、教學研究項目和教學獎勵,每學期組織不少于3次的集中教學研讨活動。
二、課程組的設置原則
課程組一般由3名以上教師組成,設組長1名,根據需要可設副組長1名。組長、副組長統稱課程組負責人,實行組長負責制。課程組的設置每兩年一次,一般在秋季進行。
課程組的設置原則如下:
1.課程組由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特點、課程體系和教學工作需要進行申報,學校組織專家評審确定。
2.課程組設置一般從通識教育必修課、專業基礎課程開始,逐步向其他課程實施,分期分批進行。
3.開課範圍廣和面向層次多的同一門課程可以設立多個課程組,由相關學院根據教學不同要求和實際需要進行合理劃分。
4.不同學院開設的同一門課程應組建跨學院的課程組。
5.内容相關和相近的多門課程可組成一個課程組。
三、課程組負責人的聘任
課程組負責人的條件如下:
1.具有良好的師德師風,熱愛本科教學工作。
2.具有副高以上職稱,近兩年來每年至少承擔1門本科課程的教學,教學效果好,教學工作成績突出。
3.具有開展課程建設和教學研究工作的經驗,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奉獻精神。
課程組負責人由組内成員通過競聘或推舉産生,由學校聘任,任期兩年,可以連聘連任。跨學院課程組組長由教務部和相關學院協商報學校聘任。課程組負責人應團結課程組教師,高質量地完成課程組規定的各項任務。因故不能履行負責人職責的,學校可以根據情況重新調整。
四、課程組成員
課程組成員應當積極參加課程組的活動,努力提高自己的學術水平和教學能力,服從課程組整體工作安排,支持其他成員的工作。
五、經費與考核
1.學校每年從課程建設經費中劃撥100萬元建設一定數量的課程組,每個課程組給予1~5萬元的經費支持,學院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經費。經費由課程組負責人支配,用于本課程組的相關建設。
2.學校逐步擴大校級精品課程建設立項,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課程組負責人的申請。
3.學院要關心支持課程組工作,将課程組建設與師資梯隊建設、教學基本建設結合起來,提高學院整體教學水平。
4.學校對課程組及課程組負責人每學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的課程組負責人由教務部在年度業績津貼中給予适當獎勵。不合格者,取消負責人資格。
六、附則
1.各學院可根據本實施意見制定适合本單位的課程組及課程組負責人實施辦法。
2.本實施意見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3.本實施意見由教務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