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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學哲學系苑舉正教授應邀做“現代哲學的核心——盧梭論自由的起源”在線講座

點擊次數:更新時間:2022-11-14

本網訊(通訊員唐瑞雪) 11月11日晚,應我院陳波教授邀請,台灣大學哲學系苑舉正教授通過學術志平台作了題為“現代哲學的核心—盧梭論自由的起源”的主題講座,我院葛四友教授評議。本次講座是beat365体育官网百年慶典系列活動之一,來自全國近600名聽衆參加了此次線上講座。

“人究竟在哪裡不同于動物”是哲學史上非常重要的一個問題。神學訴諸權威(如上帝),但在科學革命的影響下,該權威被颠覆。在哲學中,亞裡士多德和笛卡爾都給出了自己的答案。亞裡士多德認為人之所以不同于動物是因為人有理性。但苑舉正教授指出,盧梭認為亞氏的觀點不成立。科學研究已經表明,在一定意義上動物也具有理性,雖然動物的理性在程度上與人有差别。因此,理性不是區分人與動物的本質性标準。笛卡爾則認為人與動物的區分在于社會性。但我們通過經驗觀察可以明确知道像獅子等群居性動物不僅具有情感,而且具有強大的社會性。由此表明,亞氏與笛卡爾都沒有指出人與動物的本質性區分。

盧梭在《論不平等的起源及其基礎》一文中,主張人之所以不同于動物是因為人有自由。苑舉正教授結合文本,在闡述盧梭對自由的理解的基礎上,主張盧梭對自由理念的論證不僅符合經驗的認知,而且還為道德上的形而上學提供堅實基礎,同時又指出自由是有限度的,為人類未來指明了方向。

從經驗認識來看,人的自由體現在可以不受自然本能的限制謀生存,因此人具有自由意志,可以決定自己生命的開展。人的自由意志體現在人具有判斷的本能。對于個人來說,教育是人為自己謀求最佳發展所做出的判斷;而集體的判斷則體現在民主制度的選擇上。

從形而上學來看,人與動物的區别在于自由的能力。動物依照本能選擇或拒絕,而人是依照自由的能力來選擇或拒絕。在不利于生存的環境中,人因為擁有自由的能力,可以改變其原有的本能來維持生存。但動物因受到本能的牽制,沒有能力維持生命。

此外,盧梭還強調自由是有限度的,極端就是惡。自然賦予人的自由是以自保為限度,如果超出這個限度,将自己沉溺于極端的享受所造成的種種結果反而破壞了自由。

人與動物的本質區别在于人擁有自由,而自由的核心是自我求完美的能力,這種能力體現在運用自由和求自保的配合過程中。這種自我求完美的能力會使得人在環境的許可下尋求改變,這導緻個人與個人、集體與集體之間有不同,并由此産生了曆史。尋求改變所産生的曆史,對于個人來說,體現在教育上;對于集體來說,則體現在政治制度上。但動物受到本能的限制,行為基本不會發生改變,因此沒有曆史。

在評議環節,葛四友教授圍繞“報告中現代哲學的劃界”、“亞裡士多德的自由觀與盧梭自由觀的對比”、“盧梭社會契約論中公意與自由的關系”、“盧梭的自由觀與當代倫理學相關理論的關系”進行提問,苑舉正教授分别進行回應。

苑舉正教授指出報告中的“現代哲學”為19世紀以來的哲學。從盧梭文本出發,自己認為盧梭對于自由的論述符合經驗科學、形而上學的要求,并且深刻地影響了康德、黑格爾,因此主張盧梭對自由的闡述是現代哲學的核心。亞裡士多德強調人是政治動物,要通過參與政治活動,展現人的自由。盧梭的自由是一個曆史性概念。不論是否參與政治,人都是政治中的一部分。對于後面兩個問題,苑舉正教授首先指出,盧梭認為人在原始狀态中是和平的、自由的,人類社會越發展,越不平等,因此他在政治上持一種悲觀态度。1755年《論不平等的起源及其基礎》發表後,盧梭想要為法國面臨的貧富分化、社會紛争等現實問題提出解決方案,1762年發表的《社會契約論》是盧梭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做出了一個妥協。

中央财經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文雅教授則從“自由”與“平等”概念的關系、“集體與個人的關系”進行提問。苑舉正強調自由是一個形而上學概念,盧梭反對個人主義,他的社會契約論是綜合了集體主義與個人主義,是其政治理想的一個妥協。

陳波教授從“理性與自由的關系”進行提問,認為人的自由恰恰是源于理性。苑舉正教授指出即使科學也不能對“理性”進行明确的定義,因此“理性”不符合盧梭所要求的本質性區分。盧梭主張所有人都有自由,但不一定有理性,因為有些人會濫用自己的自由意志。而陳波教授所提到的“通過理性自我調整、自我反省”,這是運用理性去限制自由的能力,是另外一個問題。

(編輯:鄧莉萍 審稿: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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